相親兩天就訂婚,給了23.8萬彩禮,結果發現對方隱瞞尿毒癥,還要求貸款600萬治病——這不是電視劇,是真實發生在河南太康的事。
2025年冬天,河南太康的周小康(化名)經人介紹認識了張小燕(化名)。兩人見面后聊得挺投機,僅僅兩天后,就按當地習俗訂了婚。
周小康滿心歡喜,掏出了18.8萬元彩禮,再加上5萬元的“三金”和車款,前后一共給了23.8萬元。
隨后兩人辦了結婚儀式,開始同居生活,只是還沒來得及去民政局領證。
可好日子沒過幾天,真相就露出來了——周小康發現,自己的“新婚妻子”張小燕,竟然患有嚴重的尿毒癥,而且從一開始就沒跟他說過這事。
更離譜的是,張小燕病情暴露后,直接開口讓周小康貸款600萬給她治病。
600萬!這哪是找老公,這簡直是找“提款機”。周小康當場就拒絕了。
被拒絕后,張小燕態度大變。2025年4月21日,周小康想找她商量退彩禮的事,張小燕冷冷回了一句:“你去起訴吧。”
第二天,她因病情加重昏迷住院,出院后直接把周小康拉黑了,徹底失聯。
周小康沒辦法,只能告上法庭,要求返還全部23.8萬彩禮。
法院最終判決:張小燕返還70%的彩禮,也就是16.66萬元,駁回了周小康的其他請求。
一、網友炸鍋:為啥只退70%?這跟詐騙有啥區別?
判決一出,網友徹底炸了。
“隱瞞重大疾病,這都算欺詐了吧?那30%憑什么不退?是補償她的演技嗎?”
“這哪是相親,這分明是殺豬盤!”
“別再糾結只退70%了,我敢打賭,就這70%男的也未必能拿到手,人都不知道躲哪兒去了。”
這些質疑聽著都挺有道理。咱們從法律角度,一條一條說清楚。
二、法律分析:為啥判退70%,而不是全額?
很多人第一反應是:這不是詐騙嗎?應該全額退款啊!
別急,咱們先看法律規定。
第一,兩人沒領結婚證,彩禮原則上要退。
根據《最高人民法院關于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婚姻家庭編的解釋(一)》第五條,雙方未辦理結婚登記手續的,當事人請求返還彩禮,法院應當支持。
這條規定很好理解:婚都沒結,彩禮當然要還。
第二,為什么不是全額,而是70%?
這里面有三個關鍵因素:
① 兩人同居過一段時間
法律上有個原則:雖然沒領證,但如果兩人已經共同生活了,彩禮返還的比例就要打折。因為共同生活期間,女方可能會有實際開銷,比如日常花銷、身體損耗等。法院判70%,很大程度上就是因為兩人已經辦了婚禮、住在一起了。
② 女方確實有錯,但不是詐騙
張小燕隱瞞尿毒癥,確實不對。根據《民法典》第1053條,一方患有重大疾病的,應當在結婚登記前如實告知對方;不如實告知的,另一方可以請求撤銷婚姻。
尿毒癥屬于重大疾病,這點沒爭議。所以法院認定女方“存在明顯過錯”,這直接影響彩禮返還比例。
但為什么不是詐騙?
關鍵區別在于:詐騙罪要求“以非法占有為目的,虛構事實、隱瞞真相,騙取財物”。張小燕雖然隱瞞了病情,但她確實患了病,不是裝病。她要求貸款600萬治病,說明她是真想治病,不是純騙錢跑路。
而且,最高法發布的典型案例也明確:如果男方自己也隱瞞了重大疾病,導致沒能結婚,那男方也有過錯,女方可以少退甚至不退彩禮。雖然本案是女方隱瞞,但這個邏輯是相通的——過錯方的返還比例會受影響。
③ 法院綜合考慮了多個因素
根據《最高人民法院關于審理涉彩禮糾紛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規定》第六條,法院在判返還比例時,要綜合考慮:彩禮數額、共同生活時間、女方過錯程度、當地經濟水平等因素。
23.8萬在當地不是小數目,兩人共同生活時間也不長(從1月底辦婚禮到4月鬧翻,也就兩三個月),女方確實有錯但自身重病也是事實。綜合下來,法院判了7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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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這事兒給所有人提了個醒:婚檢真不是多此一舉
說實話,周小康這事兒最讓人心寒的,不是23.8萬彩禮要不回來,而是那份被徹底踩碎的信任。
婚姻的基礎是誠信,不是欺騙。張小燕從一開始就隱瞞病情,還提出600萬的無理要求,這已經超出了道德范疇。
這事兒也給所有人敲了警鐘:
第一,婚前體檢真的不是走過場。
現在知道為什么國家提倡婚檢了吧?這不是麻煩,這是對自己負責。尿毒癥這種大病,婚檢一查就查出來了。如果周小康婚前做了體檢,或者要求對方提供體檢報告,后面這一堆爛事根本不會發生。
第二,閃婚有風險,了解要趁早。
相親兩天就訂婚,說實話,連對方是啥人都沒搞清楚呢。婚姻大事,真不能這么急。對方的健康狀況、家庭背景、經濟情況,這些都是必須了解的信息。
第三,彩禮給出去容易,要回來難。
23.8萬,對普通家庭來說不是小數目。法院判退70%,但能不能執行到位,那又是另一回事。張小燕現在下落不明,周小康能不能拿到這16.66萬,還真不好說。
這件事最諷刺的地方在于:張小燕因為尿毒癥急需用錢治病,但她選擇了最錯誤的方式——欺騙。結果呢?錢沒拿到,婚沒結成,還把自己搞成了被告,連那70%能不能執行到位都是未知數。
而周小康呢?20多萬花出去了,媳婦沒了,還要打官司要錢,身心俱疲。
這大概就是“雙輸”最好的例子。
婚姻不是兒戲,誠信才是底線。別讓“愛情”變成“騙局”的遮羞布,也別讓“閃婚”變成“閃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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來源:綜合自中國新聞周刊、澳門都市報、搜狐新聞等媒體報道及網友評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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