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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 泊如
編輯 | 侯恬
內地游客去香港時,常常在旺角或銅鑼灣街角的藥房里,帶走幾瓶雙飛人、活絡油和黃道益。這種信任感家喻戶曉,多半要歸功于香港嚴格的藥劑業監管體系。
利用這種信任心理,近三年來,內地電商平臺上涌現了大量假冒“香港大藥房”的產品,涉事的疑似企業高達1100多家,三年內注冊的企業超過了400家,其中一家企業的營業額超過了1億元。
而扒下這層面具之后,消費者在網上輕易買到的這些“港藥”,甚至連藥都算不上,所謂的港藥生產地均為內地。這場收割了無數國人信任的商業騙局,最終的責任商家與平臺都逃不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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幾塊錢日用品逆天改命成“神藥”
2021年,"香港大藥房有限公司"在香港注冊成立,為私人股份有限公司,主營業務為營養品、化妝品、日化用品銷售批發。同年,一批內地電商運營公司開始獲得其授權,在各大平臺開設旗艦店。由此開始了一張龐大的假港藥銷售網絡。
假冒“香港大藥房”的商家們售賣的產品五花八門。活絡油、洗發粉、透骨膏、祛痘霜、滴眼液、漱口水等一應俱全。這些原本在工廠流水線上成本不過幾塊錢的產品,貼上繁體字“香港大藥房”后,搖身一變就以幾十倍的溢價收割消費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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派代查詢發現,目前在淘寶、京東、美團、拼多多、抖音、快手等電商平臺上均可發現香港大藥房相關的產品,以此可見,這些產品的銷路之廣令人咋舌,不少單品的銷售額輕松突破百萬元。
為了獲得消費者的信任,香港大藥房在商品詳情頁標榜“始于1831年”、“百年老字號”、“香港大藥房權威背書”。為了夸大功效,香港大藥房還大膽將多適用于藥品的宣傳標語,將"緩解不適"的效果從"保健"上升到了"治療",讓日用品變成了可以治病的"神藥"。
但查閱其執行標準,清一色的“健用準字”或企業標準,屬于普通的保健用品或日化品,并非正規的“國藥準字”或“械字號”。
為了免責,香港大藥房的商家們習得了"大字吸睛、小字免責"的話術技巧,在主圖上用加粗大字寫著“藥到病除”,但在包裝盒不起眼的角落,又用比螞蟻還小的字標注著“本品不能代替藥品和醫療器械治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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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黑色幽默的是,這些產品號稱香港出品,并貼上了“防偽碼”,但追溯生產地,卻清一色指向了河南南陽、湖南岳陽等內地城市。當消費者質問為何香港藥在南陽發貨時,客服會熟練地甩出一套話術“這是香港大藥房授權內地代工廠生產的”。但如果要求出示授權證明,客服就會立刻進入“裝死”模式。
在電商平臺上,很多"香港大藥房"產品的投訴率居高不下。截至2026年2月23日,黑貓平臺顯示投訴中包含搜索詞香港大藥房的共有183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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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訴內容包括“此商品跟香港大藥房百年企業沒有任何關系。平臺客服拒不承認。”“購買后發現商家為無證經營”“購買的產品執行標準無法查詢”“眼貼使用后嚴重過敏”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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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立僅三年的“百年老店”
這些在電商平臺上呼風喚雨的“香港大藥房”,背后的操盤手到底是誰?
如果把整個產業的底牌掀開,這其實是一個極其荒誕的批量造殼游戲。派代查詢天眼查顯示,截至2026年2月24日,目前名稱中含有“香港大藥房”的企業不是一家兩家,而是足足1106家,其中存續在業的有773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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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離譜的是,存續在業的企業中,有449家是近三年才扎堆注冊的,且清一色是私人股份有限公司。
在這個魔幻的矩陣中,有一家成立于2021年的“香港大藥房有限公司”系典型代表。2021年,該公司在香港注冊成立,主營業務為營養品、化妝品銷售批發。截至2026年1月,該公司官方旗艦店賣出了140.8萬單,銷售額突破1.06億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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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到2026年,在媒體多次曝光的情況下,"香港大藥房"又將運營主體從被查處的公司更換到新注冊的公司,打一槍換一個地方,繼續在電商平臺銷售。
這場鬧劇最終驚動了官方。香港特區政府衛生署下場發布聲明:涉事的“香港大藥房”企業,不是香港《藥劑業及毒藥條例》或《中醫藥條例》下的持牌藥商,不具備任何藥品生產和銷售資質。
根據《廣告法》第五十五條,發布虛假廣告的,處廣告費用三倍以上五倍以下的罰款,廣告費用無法計算或者明顯偏低的,處二十萬元以上一百萬元以下的罰款。情節嚴重處一百萬元以上二百萬元以下的罰款,甚至會吊銷營業執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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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外,其謊稱“始于1831年”等虛假歷史屬于引人誤解的虛假宣傳,違反《反不正當競爭法》第八條,監管部門可據此立案調查并處以罰款。若違法所得數額較大或情節嚴重,根據《刑法》第二百二十二條,責任人可能面臨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或拘役。
針對涉嫌被欺詐的行為,消費者可以截圖保存商品詳情頁(特別是“百年老字號”、“治療功效”等文字)、直播間錄屏、聊天記錄及電子發票。再主張退一賠三,賠償款不足500元的按500元計算。若涉及非法添加藥物成分導致損害,可主張更高額賠償。對于涉案金額較大的情況,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訴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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產地濾鏡下利用信息差套利
“香港大藥房”的爆雷,充滿了上世紀末至今的種種商業時代烙印。
這種“傍名牌”或“產地濾鏡”的營銷手法并不新鮮。2024年中秋,“香港美誠月餅”事件轟動一時,三只羊(小楊哥)力推的假港牌“美誠月餅”,被合肥市聯合調查組認定為虛假宣傳,合肥官方最終沒收“三只羊”違法所得并處以罰款共計6894.91萬元。如今又有香港大藥房的爆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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背后的驅動力,是內地消費者對香港食品、藥品監管嚴格、質量可靠長達數十年的信任。其中,信息差發揮的作用舉重若輕。利用這種心理預期,不法商家進行信息差套利。只要注冊一個帶有“香港”字眼的公司空殼,再找個內地工廠貼牌代工,就能把5塊錢的膏藥賣到50塊。
涉事公司被處罰后,實際控制人更換主體“另起爐灶”,形成“打一槍換一個地方”的灰色產業鏈。但這種模式無異于刀尖上行走,最終短期的欺詐暴利終將面臨法律嚴懲。
在這個商業閉環中,電商平臺扮演的角色令人深思。
如此大規模、跨越多個平臺的“傍名牌”亂象,暴露出平臺在監管上的巨大漏洞。僅憑一張香港公司注冊證明(易獲取)即可通過審核,未查驗其是否為《藥劑條例》下的持牌藥商。從商家入駐的資質審核,到商標授權的穿透查驗,再到商品詳情頁“擦邊球”醫療宣傳的排查......平臺在每一個防守環節都存在失職與合規盲區。
為了追求GMV和廣告費,平臺在某種程度上對這種“劣幣驅逐良幣”的現象,是不是選擇了睜一只眼閉一只眼?部分“官方旗艦店”的認證是否流于形式?
需要注意的是,根據《廣告法》第五十六條規定,關系消費者生命健康的商品虛假廣告造成損害的,平臺若不能證明已盡審核義務,應當承擔連帶責任。
也就是說,平臺若未對商家資質、品牌授權真實性盡到審核義務,或在收到消費者舉報后未及時采取斷開鏈接等措施,是需要與商家承擔連帶賠償責任的。
參考資料:
[1]消費者因虛假廣告而受騙,是否有權要求廣告經營者賠償?. 市場監督管理局
[2]“香港大藥房”3年成立300多家?生產發貨都在內地?賣的是藥嗎?香港衛生署回應. 北京晚報
[3]消費維權指南:懲罰性賠償規則. 浙江消費維權網
[4]越開越多的“香港大藥房”,被曝3年成立300多家 . 粵衛人才
[5]又一“百年老字號”暴雷!注冊僅三年,屢換馬甲,網友:智商稅 . 品牌觀察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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