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華社北京2月26日電 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任免名單
(2026年2月26日第十四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二十一次會議通過)
一、任命劉為波為最高人民法院刑事審判第五庭庭長,免去其刑事審判第五庭副庭長職務。
二、任命李相波為最高人民法院第六巡回法庭副庭長,免去其環境資源審判庭副庭長職務。
三、任命王飛為最高人民法院第五巡回法庭副庭長、審判員。
四、免去于世偉(女)的最高人民法院立案庭副庭長、審判員職務。
五、任命吳松濤、李靜(女)、涂平一、賈俊、劉志加、林成筆、王朝陽、呂巧玲(女)、楊玥玫(女)、王德育、王雷、周蔚(女)、高華、陳智揚、沈艷平、佀慶濤、高遠、呂紹熙、李揚麗(女)、唐悄若(女)、向品(女)為最高人民法院審判員。
六、免去李健、饒曉燕(女)、吳峰、黃自耀、樓縉東、張輔倫、黃河、蔣明軍、孫聶娟(女)、孔立明、米于、王曉如(女)、徐燕如、楊學秋(女)、禹海波、袁曉貞(女)、張振的最高人民法院審判員職務。(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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