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年一度的“3·15”即將到來,消費維權再度成為熱門話題。從今天起,中國消費者報官方微公號推出“3·15判例”欄目,集中介紹去年3·15以來各級法院作出的消費者權益保護典型判例,以案說法,講述消費維權“打官司”的那些事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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消費者充值辦卡后商家突然注銷
錢就打了水漂?
對此
上海市奉賢區消費者權益保護委員會
支持消費者
向奉賢區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近日
法院作出一審判決
案例:
充值后遭遇閉店,商家拒不退費
2023年2月,消費者丁女士在奉賢區每擎母嬰用品店簽訂《嗨皮游會員協議》,支付5555元購買66次游泳課,商家附贈5次課及30條泳褲。
2024年11月5日,該母嬰用品店注銷,告知丁女士可前往其他游泳館繼續使用剩余服務,但丁女士明確拒絕商家建議,并要求退還剩余45次游泳課等對應的費用,遭到商家拒絕。商家認為剩余服務可轉至其他店鋪使用,且原店鋪注銷后無退款義務。
奉賢消保委接到投訴后,多次組織調解,但經營方態度蠻橫,以“可轉店使用”“注銷無退款義務”為由拒不配合,調解無果。
面對商家的 “蠻橫甩鍋”
奉賢區消保委果斷出手
新修訂的《上海市單用途消費卡管理規定》于2026年1月1日正式施行,新規明確:
“經營者應誠信經營、不得設定不公平交易條件”
“消費者有權要求按約定兌付商品或服務”
“對損害消費者合法權益的行為,消費者權益保護委員會可以支持消費者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奉賢區消保委依據新規,主動支持丁女士向奉賢區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1月20日,法院依法審理后作出判決,判令涉事經營者向丁女士退還相應款項。截止到2月25日,被告在上訴期內未提出上訴,一審判決已經生效。
新規亮點
記者了解到,新修訂的《上海市單用途消費卡管理規定》針對預付卡管理中的痛點,新增和完善了多項內容。
?7類情形禁止發卡或續卡
新規明確如被列為失信被執行人、經營異常、正在注銷、存在合同詐騙、洗錢、挪用資金等七類情形下,不得發卡或續卡。
?預收資金必須 “上鎖”
新規明確要求備案經營者通過商業銀行存管、數字人民幣錢包、服務信托或公證提存等方式強化預收資金管理,資金安全手段更加豐富。
新規指出,經營者開展單用途卡經營活動可以使用單用途卡自有發卡系統、第三方發卡系統或者公共發卡系統。納入備案管理的經營者應當根據上海市行業主管部門的規定,將業務處理系統(單用途卡自有發卡系統和第三方發卡系統)與協同監管服務平臺進行對接。消費者可查詢經營者備案、資金風險等情況。
? 停業必須提前30天告知
新規明確,經營者停業、歇業或遷移時,必須提前30天公告并通知消費者。消費者依照國家有關規定或者合同約定,有權要求經營者繼續履行提供商品或者服務的義務,或者要求退還單用途卡余額。
奉賢區消保委指出,上述案件的勝訴,精準落地新規精神,為預付卡糾紛維權提供了鮮活的司法實踐樣本。有力震懾了“注銷免責”“強制轉店”等違法違規行為,明確經營者是消費者權益保護第一責任人,即便店鋪注銷,也需依法承擔剩余預收款的退款義務。同時也為廣大消費者敲響警鐘,引導預付式消費群體理性維權、留存憑證。此外,還彰顯了消保委“調解優先、訴調銜接”的維權機制優勢,為后續同類糾紛處置提供了可復制、可參考的維權路徑,持續推動預付式消費市場規范有序發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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來源/中國消費者報·中國消費網
記者/劉浩
編輯/李曉雨
監制/何永鵬 任震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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