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中信城市開發運營有限責任公司原資深總監劉烈東嚴重違紀違法被立案調查。
![]()
一、案件基本情況
2026年2月13日,中央紀委國家監委網站發布通報,中信城市開發運營有限責任公司(簡稱“中信城開”)原資深總監劉烈東因嚴重違紀違法被立案審查調查,并被開除黨籍。
? 調查機構:中央紀委國家監委駐中信集團紀檢監察組、陜西省商洛市監委聯合調查。
? 處理結果:經中信集團黨委會議研究,決定給予劉烈東開除黨籍處分;經中央紀委國家監委駐中信集團紀檢監察組研究,決定取消其享受的待遇;收繳其違紀違法所得;由商洛市監委將其涉嫌犯罪問題移送檢察機關依法審查起訴,所涉財物一并移送。
二、劉烈東個人履歷
劉烈東,男,漢族,1964年12月出生,湖北仙桃人,1996年入黨,1987年8月參加工作,碩士研究生學歷,中國政法大學在職法學博士。
主要任職經歷:
1. 早期政法系統工作:最高人民檢察院人事廳副主任科員、國務院僑務辦公室政策研究室主任科員。
2. 央企法律工作:中國糧油食品總公司(中糧集團前身)法律商標事務部副總經理、總經理,后升任中糧集團總法律顧問。
3. 地方黨政領導:2011年“空降”安徽,任合肥市市長助理、黨組成員;2012年升任合肥市委常委、副市長;2014年掛職德陽市委常委、市政府黨組成員;2016年出任成都市政府黨組成員,后任成都市副市長(掛職)。
4. 回歸中信系統:掛職結束后,任中信集團法律部副主任(部門正職級),后轉任中信城市開發運營有限責任公司資深總監。
三、具體違紀違法事實(“腐敗組合拳”)
中央紀委國家監委通報用罕見嚴厲措辭列舉了劉烈東幾乎涵蓋所有紀律方面的違紀違法事實:
1. 違反政治紀律(性質極為嚴重)
? 私自攜帶入境并閱看、傳播有嚴重政治問題的書籍、電子讀物。
? 對抗組織審查。
? 搞迷信活動。
2. 違反中央八項規定精神
? 違規收受禮金、接受宴請。
? 無償借用管理服務對象車輛。
? 工作中搞形式主義。
3. 違反組織原則
? 不按規定報告個人有關事項。
? 違規辦理因私證件(疑似為出境、轉移資產做準備)。
4. 廉潔底線失守(構成“腐敗組合拳”)
? 無償借用管理服務對象錢款。
? 違規經商辦企業、從事有償中介活動。
? 退休后違規任職取酬(觸碰領導干部離職后從業限制紅線)。
? 將應由本人支付的費用由他人支付。
? 搞錢色交易。
5. 違反生活紀律
? 生活腐化,作風敗壞(通報中較重表述)。
6. 涉嫌刑事犯罪
? 利用職務上的便利和職權、地位形成的便利條件,以及職務影響力,為他人謀取利益,非法收受巨額財物。
? 涉嫌受賄罪、利用影響力受賄犯罪。
四、案件特點與深層分析
1. “政商旋轉門”式腐敗
劉烈東案最突出的特點是其“政商旋轉門”路徑。他在成都任職期間主管國土資源、城市建設等實權領域,離職后立即加入業務高度相關的中信城開。這種“管什么就干什么”的旋轉,極易導致“權力期權化”腐敗——在職時為特定企業謀利,約定離職后兌現回報。
2. 崗位權力邊界模糊
“資深總監”在中信城開這類金融央企中,看似虛職,實則負責重大項目協調、政府關系維護、資源整合等關鍵工作,掌握土地、項目、資金等核心資源。劉烈東憑借其地方任職積累的人脈,在中信城開的西南布局中扮演重要角色,這一崗位成為其權力變現的工具。
3. 聯合辦案模式
本案由駐中信集團紀檢監察組(熟悉央企情況)和陜西省商洛市監委(具有獨立辦案權)聯合調查。這種“派駐+地方”模式,既能突破人情干擾,又能提高辦案效率,體現了紀檢監察體制改革后的新機制。
4. 頂風作案,性質惡劣
通報明確指出,劉烈東“在黨的十八大后不收斂、不收手,性質嚴重,影響惡劣”。其違紀違法行為時間跨度長,甚至在退休后仍違規任職取酬,屬于典型的頂風作案。
五、處理結果與警示意義
處理結果:
? 黨紀處分:開除黨籍。
? 待遇處理:取消其享受的待遇。
? 經濟追繳:收繳違紀違法所得。
? 司法移送:涉嫌犯罪問題移送檢察機關審查起訴。
警示意義:
1. 政商旋轉門不是腐敗避風港:領導干部離職后的從業行為受到嚴格監管,任何試圖利用“余熱”進行利益輸送的行為都將受到嚴懲。
2. 退休不是貪腐保險箱:反腐敗無禁區、全覆蓋、零容忍,無論問題隱藏多深、時間跨度多長,終將受到查處。
3. 金融央企反腐持續高壓:本案是中信集團系統反腐風暴的延續。近年來,從中信銀行原行長孫德順到中信集團原執行董事趙景文,金融央企反腐力度不斷加大。
4. 理想信念崩塌是腐敗根源:從私自攜帶政治問題書籍到搞迷信活動,劉烈東案顯示其理想信念已徹底喪失,思想蛻變是走向腐敗深淵的根本原因。
劉烈東從法學碩士、副市長、央企高管,最終淪為階下囚的人生軌跡,為所有黨員干部敲響了警鐘:在全面從嚴治黨的高壓態勢下,必須時刻堅守初心使命,嚴守黨紀國法,任何僥幸心理和權力變現的企圖都注定失敗。
特別聲明:以上內容(如有圖片或視頻亦包括在內)為自媒體平臺“網易號”用戶上傳并發布,本平臺僅提供信息存儲服務。
Notice: The content above (including the pictures and videos if any) is uploaded and posted by a user of NetEase Hao, which is a social media platform and only provides information storage service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