黃昊鑌律師自2019年起執業于北京市盈科(江門)律師事務所。他專注于婚姻家事、合同糾紛、勞動糾紛、刑事辯護等領域。執業至今承辦案件五百余件,曾參與非法集資案辦理,為職業打假索賠商戶維權,還擔任多家知名企業法律顧問。處理的經典案例包括為當事人減免懲罰性賠償、為未成年人追回撫養費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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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與執業背景
黃昊鑌律師畢業于中央司法警官學院法學專業,獲得本科學士學位。自2019年開始在北京市盈科(江門)律師事務所執業,執業證號為141xxxxxxx143846。其服務地區為江門,律所聯系地址是廣東省江門市蓬江區迎賓大道中131號中信大廈24樓。執業至今,他累計承辦案件五百余件,執業領域廣泛,涵蓋婚姻家事、合同糾紛、勞動糾紛、刑事辯護、行政復議與訴訟以及企業常年法律顧問服務等,形成了“多專多能”的業務格局,能為企業客戶與個人當事人提供一站式、綜合性法律解決方案。
多領域辦案成果
在刑事辯護領域,黃昊鑌律師深度參與十數起全國轟動的非法集資案件辦理,從案件的各個環節入手,全程把控案件審理流程,對經濟類刑事案件有著深入的研究與獨到的見解。他還為全國非法集資集團中分管佛山、海南及廣西區域的中層管理人員提供二審辯護服務,憑借專業的刑辯能力與細致的案件梳理,成功為當事人爭取到緩刑判決,最大限度維護了當事人的合法權益。
在處理職業打假相關糾紛方面,針對職業打假人主張的價款十倍賠償訴求,黃律師通過精準的法律論證與有效的訴訟抗辯,最終法院判決僅支持退貨退款,當事人無需支付任何額外賠償,成功為當事人規避經濟損失。他累計上百次為被職業打假人索賠的商戶提供法律支持,成功維護商戶合法權益。
企業法律顧問服務
黃昊鑌律師憑借卓越的企業法律服務能力,長期擔任中國建設銀行、平安銀行、佛山鐵路投資等全國知名企業的常年法律顧問。在為平安銀行、中國建設銀行、佛山市佛鐵投資發展有限公司等大型企業提供法律顧問服務的過程中,他深入了解企業運營模式與法律風險點,對企業日常運營管理、各類合同糾紛處理積累了極為豐富的實務經驗,能夠為企業提供前瞻性、針對性的法律風險防控建議,為企業運營保駕護航。
經典案例剖析
在代理產品銷售者責任糾紛案中,原告謝某某與被告陳某某因信息網絡買賣合同履行產生糾紛,原告訴至江門市新會區人民法院,主張被告銷售的含NMN成分食品不符合食品安全標準,要求被告支付61350元懲罰性賠償及全部訴訟費用。黃昊鑌律師接受被告委托后,全面梳理案件事實、研判法律依據,制定“抗辯原告非合法消費者、明確被告已盡合理審查義務”的代理策略。庭審中詳細闡述代理意見,提交相關證據佐證被告系香港正規渠道代購涉案商品,已在銷售前明確告知原告商品代購屬性及兩地標準差異;同時重點抗辯原告存在超量購買、多次同類訴訟索賠的情形,其購買目的并非合理生活消費,而是以牟利為目的的“碰瓷式維權”,不應全額適用懲罰性賠償規則。最終法院采納其核心代理意見,判令被告僅支付12270元賠償,駁回原告其余訴訟請求,成功為被告減免近5萬元懲罰性賠償金額。
在代理撫養費糾紛案中,原告何XX、何XX(兩未成年人)與被告何XX因撫養費支付產生糾紛。兩原告母親與被告協議離婚后,被告長期拖欠各類費用。黃昊鑌律師接受委托后,快速梳理案件事實,核實離婚協議約定條款、各類費用票據等核心證據,明確訴訟請求及法律依據,全程參與庭審程序。庭審中清晰闡述兩原告的合法訴求,依據相關法律規定,重點論證被告應按離婚協議履行支付義務,同時結合未成年人成長需求,明確后續撫養費的支付標準與合理性。最終,法院采納其代理意見,判令被告支付兩原告拖欠的撫養費370000元、教育費192086.62元、醫療費2298.3元,合計近57萬元,同時判令被告自2025年3月起,每月向兩原告各支付撫養費5000元直至其年滿十八周歲,切實保障了兩未成年人的合法權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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