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沒想到工錢一次性全部執行到位,今年能踏實過個年了,太感謝你們了!”2月10日,當事人蔣某專程來到漢臺區法院,向執行局許正武團隊贈送了一面錦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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該案源于一起勞務合同糾紛。2020年1月,蔣某受某實業有限公司聘請,承接某項目部分樓層、樓梯及地下室的油漆粉刷工程,勞務費按實際施工面積結算。施工期間,蔣某按月提交工程量工資表,經確認后由該公司支付。2021年1月工程完工后,雙方經核算確認公司尚欠蔣某勞務費30000元。此后該公司一直未支付該筆勞務費,蔣某多次催要未果,遂向法院提起訴訟。2024年9月,經法院調解,蔣某同意該公司分期支付勞務費30000元。然而,該公司在支付10000元勞務費后便未按期繼續履約。為維護自身合法權益,蔣某依法申請強制執行。
案件進入執行程序后,執行團隊第一時間啟動網絡查控程序,利用“總對總”和“點對點”系統對該公司名下財產進行全面查詢,未發現可供執行的財產,遂通過工商登記信息和關聯案件信息掌握公司法定代表人李某的身份信息與有效聯系方式。執行法官依法傳喚李某到庭接受調查后,李某以公司經營困難、處于虧損狀態為由,試圖拖延還款。執行法官當場對其怠于履行生效裁判文書確定的付款義務行為進行批評教育,并同步向其釋明相關法律規定,明確指出勞務報酬是勞動者生存發展的基本保障,公司及法定代表人有義務按期付清勞務費;若公司拒不履行,法院將依法采取強制措施,包括追加被執行人、對法定代表人限制高消費、納入失信被執行人名單、罰款、司法拘留等懲戒措施,其個人財產亦可被依法用于清償公司債務。
在法理與情理的雙重引導下,李某最終認識到消極執行的嚴重法律后果及不良社會影響,當即通過轉賬方式將20000元案款匯入法院執行案款專戶,執行團隊隨即向蔣某足額發放該筆款項。至此,困擾蔣某多年的“薪愁”終于得以徹底解決,執行團隊以實際行動保障了申請人的合法權益,讓廣大勞動者能夠安“薪”過年。
供稿:錢 久
編輯:王佳瑤
校對:王佳瑤
審核:王 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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