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詩歌是中國文學傳統的源頭活水與重要支柱,自《詩經》《楚辭》發軔,抒情詩創作綿延千載而不輟,相關研究成果斐然。立足當代學術語境,引入敘事學理論審視古典抒情詩,既是突破傳統研究范式的創新路徑,亦有助于深化對中國文學傳統的理解,從而為這一古老文學體裁的研究注入當代活力。
原文 :《抒情詩的敘事學研究何以可能》
作者 |云南大學文學院教授 譚君強
圖片 |網絡
在中國文學傳統的形成與發展中,詩歌不僅是其重要源頭,也是重要組成部分。作為至關重要的文學門類,詩歌在中國文學中從未中斷,歷數千年而不衰。自《詩經》《楚辭》以降,在歷代詩歌創作中,抒情詩占據了極大的比重。伴隨著詩歌的產生和繁盛,對其研究日益興盛。在中國文學史上,詩歌研究在各個時代都是一個引人矚目的話題,所產生的種種形式的成果難以計數。隨著時代的發展、環境的變遷以及理論的不斷涌現,學界日益注重汲取有益的理論資源,在新的視野下對中國古典抒情詩進行探索。這一探索可以在已有研究的基礎上推陳出新,使這棵千年古樹不斷綻放新花。
理論與文本的有機融合
從新的角度對原有對象進行探討,涉及諸多層面,其中就包括與傳統的、流行的研究有所不同的新理論視角。中國古典抒情詩的敘事學研究便是此類理論視角之一。這一研究將當代敘事學理論與中國古典抒情詩關聯在一起,從一種整體上有所不同的研究角度,即跨文類敘事學研究的角度,展開對中國古典抒情詩的分析和探討,力求在理論與文本實踐緊密結合的基礎上進行新嘗試,走出一條與傳統的、流行的研究有別的新路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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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然,任何一種新的理論嘗試都注定不會是順理成章的,必然經歷一個理論與研究對象之間相契合的過程,并面臨闡釋效應的問題。就當代敘事學理論而言,其從根本上是一種對敘事作品(即各類敘事文本)進行研究的理論。人們所熟知的“敘事學”的最初定義,即托多羅夫于1969年所作的定義——“關于敘事作品的科學”,該定義長時間主導了這一領域的研究取向,使得在相當長的時期內,敘事學研究幾乎與抒情詩歌無緣。在國外,這種情況就如德國學者彼得·霍恩于2004年所明確指出的:“迄今為止,敘事理論僅僅運用于史詩或敘事詩歌中。”換句話說,直到21世紀初,抒情詩的敘事學研究基本上未進入人們的視野。
自20世紀90年代以來,隨著經典敘事學向后經典敘事學的發展,這一狀況逐漸發生改變。敘事學研究注重與其他有益的理論相結合,不斷擴大自身的視野。其中,敘事學與詩歌,尤其是與抒情詩歌的“結盟”,便是這一發展過程中結出的碩果之一,由此形成了詩歌敘事學。詩歌敘事學的關鍵突破,并不在于對敘事詩的研究,因為那本就是敘事學的傳統研究對象,而在于對抒情詩的研究,這恰恰被敘事學研究一直排除在外。因此,詩歌敘事學的研究對象,不僅涵蓋了敘事詩,也涵蓋了抒情詩,正是后者彰顯了這一研究路徑的創新性。
抒情詩敘事學研究的可行性
抒情詩的敘事學研究從被排斥到逐漸被接受,其中涉及一個關鍵問題,即其可行性問題。也就是說,當我們將主要針對敘事作品的敘事學理論運用于研究抒情詩,將主要用于探討故事講述的敘事文本的理論運用于研究以情感抒發為主的抒情文本,敘事學理論何以可行?對這一問題的回答關系到人類的認知活動、詩歌的創作與欣賞、情感的發生與運行,以及敘事與抒情、事件與情感、敘述者與抒情人、敘述交流等一系列基本問題。下面從幾個方面略作說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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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從人類的認知活動來看,敘事與抒情既有區別,又有密切的聯系,二者相輔相成,缺一不可;從文學作品,包括中外抒情詩的實踐來看,抒情與敘事在內容與形式上往往相互關聯、相互契合,從未完全割裂。
第二,無論在詩人的創作中,還是在讀者對詩歌的欣賞與解讀中,抒情與敘事都難以完全割裂開來。詩緣情而發,正如《毛詩序》所言“詩者,志之所之也,在心為志,發言為詩”“情動于中而形于言”。然而,促使“情動于中”與“志之所之”者,系源自人們在日常生活中所經歷的人與事、情與景,或縈繞于內心的諸般景象。這些經驗和感受表現在抒情詩中,便是情與事的無可隔離、敘事與抒情的相互契合。這種情況在中國詩歌的源頭《詩經》中就有明顯的體現。在世界其他國家的詩歌,包括早期的詩歌中也不乏其例。
第三,從發生學的角度來說,情感的發生并非無跡可尋,而是有其內在產生、發展、變化的過程。這一過程,既表現在詩人由情感觸發而創作抒情詩歌的實踐中,也表現在抒情詩歌本身透過抒情人所展現的情感體驗中。而這一切都與一系列“事”或“發生之事”密切相關。在中國古典抒情詩中,各種形態的“事”通過不同的方式散布于抒情文本中,無論是側重于以線性的時空形態呈現的“事”,還是側重于以非線性的空間形態呈現的“事”,都可以透過“事”本身顯示出抒情人蘊含的情感,或者透過“事”的不同表現、發展與抒情人的情感形成緊密關聯。這些事在抒情詩歌中的呈現,離不開作為其發起者的抒情人,正是種種“事”與“情”的交匯和融合,不僅使抒情文本中各種各樣抒情人的形象得以凸顯,也使人們瞥見與之有千絲萬縷關聯的詩人的情感痕跡。
第四,從交流的意義來說,敘事不可或缺,它不僅與人類休戚相關的認知聯系在一起,而且與“敘事”這一無所不在的符號實踐聯系在一起。詩歌,包括抒情詩歌在內,從廣義上都屬于“敘事”這一無所不在的符號實踐的范圍。敘事本質上體現為人類相互之間的告知、溝通、信息傳達,其中自然也包括情感的表達與傳達。這種情感的表達與傳達在抒情詩中占據著主導地位,因此理應被視為一種敘事,即“情感敘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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由此可見,無論從理論上還是從實踐上來說,敘事學理論均可被用于對抒情詩歌(包括中國古典抒情詩)的分析與研究,這樣的研究不僅是可行的、合理的,而且有助于拓寬與深化對中國古典抒情詩的研究。
抒情傳統與敘事傳統
從中國文學的發展來看,不同的時代有不同的表現,抒情與敘事在歷代文學作品中都得到了充分的展現,并產生了眾多優秀的抒情或敘事作品。然而,就中國文學傳統來說,相較于敘事傳統,抒情傳統往往受到更多的推崇,得到更為廣泛的重視,甚至被認為“具有壓倒一切之重要性”。而中國文學中同樣存在的敘事傳統卻往往未得到足夠的重視。
近些年來,人們越來越意識到,在充分肯定中國文學悠久的抒情傳統的同時,也應充分肯定與挖掘本已存在的中國文學敘事傳統。董乃斌在這方面作了許多有意義的工作。他認為:“中國文學史的確存在著抒情傳統,但它不是唯一的,與之并存同在而又互動互補、相扶相益的,還有一條同樣悠久深厚的敘事傳統。”他認為,這種敘事傳統不僅存在于中國小說類的敘事作品中,也存在于詩歌(包括抒情詩歌)中。他對中國歷代詩歌進行敘事研究,不僅指向敘事詩,也擴展至抒情詩。深入挖掘中國文學,尤其是抒情詩中所展現的敘事傳統,正日益引起人們的關注。
在對中國古典抒情詩的研究中,不僅應重視其抒情表達與情感抒發,也應關注其包含的敘事成分,并細致地分析其構成機制及表達藝術,探討抒情與敘事的有機結合及其意義。在這一過程中,敘事學理論無疑可以貫穿始終并發揮積極作用,充分展現其在面對新的對象時所具有的闡釋力。這樣的研究對于挖掘蘊含于抒情詩中的中國文學敘事傳統無疑可以起到積極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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總之,展開中國古典抒情詩的敘事學研究,不僅是可行的,而且十分必要。它不僅可以作為與傳統研究有所不同的新方法,進一步拓展與深化對中國古典抒情詩的研究,也可為進一步挖掘具有悠久歷史的中國敘事傳統貢獻力量,從而有助于更新原有的研究格局,更全面地把握中國文學悠久的歷史傳統,為完善與拓展敘事學理論提供新的契機。國內外目前已有的抒情詩敘事學研究實踐,實際上已充分印證了這一點。
[本文系國家社科基金項目“中國古典抒情詩敘事學研究”(20BZW013)成果]
文章為社會科學報“思想工坊”融媒體原創出品,原載于社會科學報第1986期第5版,未經允許禁止轉載,文中內容僅代表作者觀點,不代表本報立場。
本期責編:程鑫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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