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15日,迅雷公司及其子公司網心科技(以下簡稱網心)以“損害公司利益責任糾紛”為由,對前CEO陳磊及其核心團隊提起民事訴訟,追索金額為2億元。目前該案已被深圳相關法院受理立案。
據悉,本案的核心人物陳磊,曾被視為迅雷轉型的關鍵人物。2014年,他以CTO(首席技術官)身份加入迅雷,主導開拓云計算業務,并于2017年升任CEO。然而,2020年迅雷發布公告稱,陳磊涉嫌職務侵占事宜,已被深圳市公安局立案偵查,并在公告最后呼吁陳磊盡快回國配合調查。
陳磊自2020年出境后長期滯留海外,迅雷的各項追討維權行動屢屢受阻。2022年,因客觀局限,公安機關立案后因無法獲取充足證據而撤案。直至今日,迅雷才通過民事程序重啟追償。
除陳磊本人外,本次民事訴訟還涉及迅雷前高級副總裁兼網心營銷副總裁董鱈、前網心人力資源總監劉超及其母親趙玉芹等多人,以及被指為“白手套”的深圳市興融合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簡稱興融合)及其關聯股東鏈享云、洪恩科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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圖片來源:每經記者 孔澤思 攝
前CEO控制“影子公司”興融合
在迅雷起訴陳磊的案件中,2018年成立的深圳市興融合科技有限公司被視為整個利益輸送體系的關鍵載體。公開信息顯示,該公司于2018年底由陳磊安排人員通過工商代理獲取股權,并由其指定可控人員代持股份。
陳磊曾對外解釋,這樣做是為了“規避風險”,并強調其業務流與資金流均與迅雷密不可分,“一切都是為了服務迅雷的利益”。
據悉,興融合有兩項主營業務:一是從網心以低于市場價的價格購買玩客云機器,再對外售賣,即充當中間商;另一個則是通過一個硬件產品——小融盒子,為采集“礦主”提供設備和技術手段采集寬帶,然后售賣給網心。
接近案情的人士指控稱,興融合的設立未經迅雷及網心董事會批準,處于缺乏股東會設立審批、未簽署書面代持協議、上市公司無法掌控資金賬戶、無明確利潤回流機制的“四無”狀態,并且銀行賬戶、公章等關鍵控制權脫離上市公司體系,由陳磊、董鱈安排的親屬或親信掌握,并形成“陳磊、董鱈→親信、親屬→名義公司”的三層控制隔離架構,徹底隱匿了實際控制權。
知情人士透露:“興融合的法定代表人趙玉芹是劉超的母親;其控股股東‘洪恩科技’的股東之一田維宏是董鱈的母親,法定代表人徐艷玲則是董鱈親屬和陳磊司機姚炳文的母親。此外,陳磊與董鱈育有一子,形成了緊密的利益共同體。”
不僅如此,知情人士還介紹,興融合的股權在陳磊出境后,被以1元的價格迅速轉讓。如今,興融合股權已變更至董鱈母親和親屬名下,且由董鱈閨蜜的母親趙玉芹擔任法定代表人。這也是至今迅雷無法完全追回資產的一個重要原因。
對于上述人士的說法,因為陳磊滯留海外,記者未能獲得其回應。
重塑公司治理
上述案件推進的另一重難點,在于主要責任人長期滯留海外。據悉,自2020年出境后,陳磊長期居留海外,導致刑事偵查取證困難,最終撤案。民事訴訟雖已立案,但同樣面臨被告“下落不明”的困境,而法院則采取了“公告送達”的方式。但這也極大增加了企業的追責成本和司法難度。
中國政法大學副教授朱巍在接受采訪時表示:“高級管理人員熟悉企業內部的運作機制,又掌握相應的權力,違法行為極具迷惑性和隱蔽性,具有較高的反偵查意識。比如使用抽屜協議,使用親信人員掌握要害崗位或代持皮包公司,不留書面代持協議等證據,提前對好說辭,幕后遙控,將不當套取資金行為用表面合法的合同和交易形式偽裝起來。另一方面,如果嫌疑人外逃,案件難度將更大,串供、毀滅證據更為容易,執法部門的調查能力也會受限。”
在陳磊離開迅雷的六年里,迅雷也同步完成了艱難的業務重整與治理修復。2020年,李金波接任迅雷董事長,在他的帶領下,迅雷將資源重新聚焦于會員服務、合規的云計算以及海外市場探索,公司經營逐步完成了止跌、重整、回升和開拓的四個階段。
此次堅決提起民事訴訟,其意義遠超對個人的追責。它更是一次“以訴促治”的關鍵治理行動,是迅雷重塑公司治理、邁向合規化運營的重要一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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