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義烏小商品市場一款名為“哭哭馬”的馬形玩偶火了,相關話題一度登上熱搜第一。據新黃河報道,“哭哭馬”的爆火源自一場美麗的失誤。義烏市場商戶張火清的企業工人在生產馬年公仔“笑笑馬”時,誤將嘴巴縫反,原本上揚嘴角被縫成了下垂狀,就誕生了表情委屈的瑕疵品。一名杭州網友曬出“哭臉小馬”時,它卻因其耷拉的嘴角、倔強的眼神被全網封為“職場嘴替”“解壓神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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張火清表示,企業已將專門生產“哭哭馬”的生產線從兩條調整增加到15條,國內訂單已經排到3月份,從1月11日開始,來自南非、中東、東南亞等地區的客商也來問這款小公仔有沒有貨。11日上午,一個南非的客戶專門來張火清的店鋪找“哭哭馬”公仔并下了訂單。張火清開心表示:“我沒有想到它的熱度有這么高!”
瀟湘晨報記者搜索發現,在各大電商平臺,出現了多家售賣“哭哭馬”的商家與賬號,相關商品更是層出不窮,有很多商品也標上了“義烏發貨”、“原廠正版”等標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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記者搜索商標“哭哭馬”,發現該商標已于2024年12月26日被溫州市卡溫鞋業有限公司申請注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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據新黃河,13日下午,生產銷售“哭哭馬”的老板娘張火清向新黃河記者回應稱,她也從網上看到了相關消息,知道這家溫州企業早在2025年就成功注冊了商標,但注冊的僅為“服裝鞋帽”品類,而她自己的“哭哭馬”是毛絨玩具,對應的商標類別為第28類(涵蓋游戲用品、體育器材、玩具等),該類別的“哭哭馬”商標尚未被注冊。“所以情況還好,對我的壓力不是很大。下一步我要趕緊著手申請第28類的‘哭哭馬’商標。”
張火清及其企業作為意外錯版生產出來“哭哭馬”的商家,是否對該設計享有相關版權?其他商家大量制作“哭哭馬”,是否對張火清及其企業構成侵權行為?溫州卡溫鞋業有限公司已注冊“哭哭馬”商標,張火清近期去注冊,是否能成功注冊?
1月14日,瀟湘晨報記者就此事咨詢了知名律師、河南澤槿律師事務所主任付建。付建認為哭哭馬具有獨特造型,具有標志性的下垂嘴角和倔強眼神,能夠與其他形象明顯區分,屬于著作權所保護的形象,張火清的企業完成哭哭馬設計是該作品的原始權利人,無需登記即可享有著作權。其他商家未經授權,標注正版等屬于侵權行為,張火清企業可要求其停止侵權、賠償損失。根據《著作權法》規定賠償數額可以參考侵權獲利、權利人實際損失或法定賠償。
溫州卡溫鞋業注冊的是服裝鞋帽,而張火清申請的是玩具。二者屬于不同類別,不會使得消費者產生混淆,且玩具類別也不存在其他與哭哭馬相同或者相似的注冊商標或者馳名商標,不與在先權利沖突,可以成功注冊。
瀟湘晨報記者朱天翔 武華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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