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重慶合川女孩呆呆家“殺豬宴”火爆全網,眾多網友紛紛稱要去幫忙“按豬”,一股體驗傳統年俗、殺年豬、吃“刨豬湯”的熱潮席卷川渝。但值得注意的是,在殺年豬的過程中,也要謹防“按豬”發生的危險,防止意外發生。畢竟,上百斤的年豬不是輕輕松松就能按得住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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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村民處理年豬 資料圖 據視覺中國
1月14日,紅星新聞記者獲悉,中國裁判文書網日前披露一起“幫忙殺年豬受傷索賠案”:四川省合江縣70歲的方某丙殺“過年豬”,邀請同村66歲的方某甲到自家幫忙“按豬”,在殺豬過程中因豬掙扎踢倒方某甲,導致方某甲摔倒受傷,出院診斷為四肢癱瘓、頸部脊髓損傷、頸椎骨折、脊柱骨折等,2025年經鑒定為頸椎骨折脫位伴頸脊髓損傷致截癱評定為四級傷殘。
后方某甲向方某丙提出索賠,經四川省合江人民法院審理,酌情確定由被告方某丙承擔70%的責任,原告自己承擔30%的責任。判決方某丙需承擔52萬余元,扣除已墊付的8萬多元,還應賠償方某甲43萬余元。
事發:
男子受邀幫忙殺年豬
“按豬”時被豬踢傷致截癱,起訴索賠
判決書顯示,受邀約的人方某甲出生于1958年,事發時66歲,邀請他前往幫忙“按豬”的人被告之一方某丙出生于1954年,事發時已70歲,兩人均為合江縣某村同組村民。
法院查明,2024年1月29日下午,被告方某丙殺“過年豬”,邀請原告方某甲到自家幫忙“按豬”,殺豬過程中因豬掙扎踢倒方某甲,導致方某甲摔倒受傷。原告受傷后,隨即送至合江縣某醫院住院治療,2024年3月11日出院,出院診斷頸椎脫位,四肢癱瘓,頸部脊髓損傷,頸椎骨折,脊柱骨折等。事故發生后,被告已墊付84352.9元。
2025年2月13日,某大學司法鑒定中心出具司法鑒定意見書,鑒定意見為方某甲頸椎骨折脫位伴頸脊髓損傷致截癱評定為四級傷殘。2025年5月30日,某大學司法鑒定中心出具鑒定意見書,鑒定意見為方某甲目前屬于部分護理依賴,護理期評定5年。
公開資料顯示,截癱指因脊髓損傷導致雙下肢及軀干下部運動功能喪失的癱瘓類型,脊柱壓縮性骨折、脊髓損傷、橫斷性脊髓炎、脊髓腫瘤、椎骨結核和脊髓空洞癥等,是造成截癱的常見原因。
之后,雙方協商賠償事宜未果,方某甲向方某丙提起訴訟,要求賠償。
判決:
法院酌定邀約者承擔70%責任
賠償52萬,扣除墊付費用還應支付43萬
法院認為,按照當地習俗,農村“殺過年豬”請鄰里前去幫忙每年都有,一般提供勞務的一方為他人無償提供勞務。法律規定,無償提供勞務的幫工人因幫工活動遭受他人損害的,根據幫工人和被幫工人各自的過錯承擔相應的責任。幫工活動具有互助、臨時、一次性消費的特點,義務幫工關系中,幫工人自愿、無償為被幫工人提供勞務,被幫工人無須支付報酬。由于幫工活動的無償性,被幫工人有義務也有責任為幫工人提供安全的幫工環境和保護措施,以保證幫工人的人身安全。
被告方某丙明知在“殺豬”過程中豬掙扎時力量大、動作大,未提供較好的安全環境和足夠的安全防護措施條件,造成原告幫工過程中受傷,存在過錯。而原告作為常居農村的成年人,系自身安全的第一責任人,深知殺豬是一項高度風險的行為,在幫工過程中應采取必要的防護措施,根據所處的環境負有高度注意義務,由于原告在幫工過程中未盡到審慎注意義務,沒有采取任何防護措施,置自己的人身安全處于危險狀態,自身亦存在過錯。
綜上,法院根據原、被告的過錯程度,結合在農村社會生活中鄰里之間互相幫助的實際,酌情確定方某甲受傷后產生的損失由被告承擔70%的責任,原告自己承擔30%的責任。方某甲受傷后產生的各項有效經濟損失為747334.45元,由被告承擔523134.115元,其余損失原告自己承擔。被告已墊付84352.9元,在被告應支付款項中予以扣減,扣減后,被告還應支付原告438781元(取整數)。
據此,依照相關法律之規定,判決被告方某丙于本判決生效之日起十日內向原告方某甲賠償438781元。
紅星新聞記者 蔣麟
編輯 許媛
審核 官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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