孟冬 杜笑冰
近日,河北省衡水市中級人民法院聯合桃城區、深州市人民法院,通過跨院協同調解,成功將兩起連環套糾紛“打包”化解。
2017年,小王向某投資公司轉賬15萬元并簽訂入股合同,后長期從該公司獲取固定回報,直至2023年中止。后來,小王訴至桃城區法院主張該筆款項為借款,要求投資公司返還。投資公司則堅稱該款項屬于投資,拒絕還款。一審判決投資公司還款后,投資公司不服,上訴至衡水中院。
衡水中院法官高永勝在審理該案時,發現關聯訴訟,投資公司此前已在深州法院起訴小王的丈夫小張,追索其在公司任職期間支取的14萬元。幾方當事人各執一詞,形成僵局。為此,高永勝主動聯系了桃城區法院法官潘曉寧和深州法院法官王卓然,決定啟動聯動調解機制,把各方當事人請到衡水中院,嘗試一攬子解決問題。
“固定回報的記錄對借款主張更有利,但公司眼下經營確有困難,就算判決了,執行到位也需要時間。”“訴訟拖下去,對正在恢復元氣的企業是負擔,對家庭整體來說也是消耗。”“既然根源都纏在一起,不如一起找個都能接受的解決方案。”調解室里,法官們不再局限于各自手頭的案卷,而是把糾紛的來龍去脈、證據賬目和潛在風險攤開來講清楚,并從法理、情理以及現實利益多角度耐心疏導。經過一下午的溝通,幾方當事人最終達成調解,兩筆債務相互折抵,所有訴訟一并撤回。這場關系復雜的糾紛在兩級三法院的聯動協作下,畫上了圓滿的句號。
來源:人民法院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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