字認不全,反倒讓我先注意到它的“長相”:筆畫光潔、轉折圓熟,顯然是走“妍美”一路。可也有人偏愛毛刺橫生、不修邊幅的“生拙”。于是拋出一個老問題:寫字到底“以拙為美”好,還是“以妍為美”好?這兩種筆法,哪一種才算真正的老傳統?
妍與拙其實就是美與丑,說法不同罷了,但這里面的丑卻是“味道”的丑,說丑實不丑,而是樸拙、天真、爛漫、不受人工雕琢,是最高最真最善之究境,而妍實是最極竟的美,是“虛像”的美,是經過后天人類文明發展后逐漸形成的人類共識性的美,容易被人們接受,因為人類發展之歷史長河形成了此種美的定義,是為太極,而拙,為無極,是“本、真”相,為實(不易理解,需通儒釋道)。太極生兩儀,兩儀生四象,四象生八卦,再到六十四卦……到無極——復而太極。說通俗點,拙就是一個原點,妍就是一個美的極端。但原點是最大、最真、最初、最本,最難以企及的高度。
其實兩種方法都是有。傳統在里面書法妍美也好,古拙也好,都是審美所需要的,都不要矯枉過正,都不要一方的成分太多。都是互相映襯的關系,過多都容易產生審美疲勞。舉一個例子說,你說楊維珍的書法和梁詩正的說法哪個更美呢?
以丑為美,以妍為美都好,只是線條結體的表現方式不同,要說傳統,當然是以妍為美,因為妍就是書圣王羲之等傳承下來的,丑只是后人對妍的演變,二者是既對立又統一,整個書法藝術都是對立統一的美,否則就是狂怪,無美可言!
書法風格中拙是本質,妍是表征,就好比一件服裝的材質和設計之間的關系,若論價值,二者缺一不可,所謂文質彬彬。
至于說筆法,當然是以拙為美,拙是什么?是原初、本來、本性、天然;仍然用服裝比喻,我們當然更喜歡天然的材料,譬如裘皮、毛絨、純棉,而不至于更喜歡化纖吧。回到筆法,最高級的筆法,如蘇東坡所說“無法之法”,即順應天性、表現天性的就是美!反之,東施效顰、巧妙設計、追趕潮流、標新立異等等做作的寫法,是不可能成為廟堂之作的。
當然好的衣料,也需要好的設計,衣料是本,設計是末;書法創作同理,不可本末倒置,學習書法更是要把握重心所在,多用心于筆法的“拙”意上,花拳繡腿、花里胡哨之妍,不用去學,等表達拙的本領到達一定境界,妍是自然而然的事,正如孫過庭所說:“初學分布,但求平正;既知平正,務追險絕;既能險絕,復歸平正。”
總之,女神是不用濃妝艷抹的, 以拙為質,以妍為文,文質彬彬就是幾千年來書法傳統審美中至高無上的準則。
拙者,相對于書法說,拙、守也。拙守,我為主動。守拙,被動守之。脫離此意,隨意發揮,豈為拙哉!妍者,唯美之求,重在適度,輕佻惹厭,荒淫至罪!良不可取矣!
如現代之許多“大師”,呵呵!之流。極力模仿屎殼郎爬行之真跡,卻自謂歸書法之創意、創新!自古屎殼郎與書法毛關系木有,如果硬要說有的話,應該是稀屎與美食的關系,好在這種稀屎沒有稀到稀水呱啦湯,尚有點兒粘度,抹到宣紙上倒還能顯出些東西來,可你怎么就沒覺著反胃啊!就這一點確實是值得佩服的。如果因為這個稱為大師、導師,咱也算認了。古人有訓,什么也有盛極之機,誰能抗拒自然啊!
書法經過數千年的浸潤,已有頂峰之譽。隨著書寫工具的改變,無法占據主導。不衰退就行了。守住,她是國粹。現代人哪,把那偏激浮躁、貪婪邪佞使使勁按捺一下,安份點兒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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