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初,他把這套房子以每月4200元的價格租給了白某。白某算是個很省心的租客,租金都是一年一付,從來沒有拖欠過,雙方一開始的租賃關系很平穩。變化出現在2024年6月,單某發現房子的衛生間下水有點慢,就發微信給白某,想進房間里檢查一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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沒想到白某直接拒絕了,還跟單某說,她已經問過樓下住戶和物業,都說沒有漏水的情況,不用過來查看。就是從這條微信之后,單某再聯系白某就變得困難起來。
?單某之后又多次發微信、打電話給白某,還親自去房子門口敲門,可不管用什么方式,都得不到白某的回應。這種失聯的狀態一下持續了三個月,九十天里,單某心里越來越不安。他總忍不住想到新聞里看到的獨居者在屋里發生意外的報道,擔心白某是不是在出租房里出了什么事,也擔心會不會有人在屋里做違法亂紀的事情。單某實在坐不住了,他先找了中介幫忙去敲門查看,還是沒任何回應。無奈之下,單某就聯系了物業和開鎖公司,打算直接開鎖進入房間查看情況。
?單某也考慮到可能會產生糾紛,所以在進入出租房之前,特地先報了警,跟警方說明了情況,說自己聯系不上租客,擔心對方安全,準備開鎖進門查看。而且在進入房間之后,單某全程都用設備進行了錄音錄像,期間沒有破壞房間里的任何東西,也沒有翻動白某的個人物品,查看完確認沒什么事之后就離開了。
?同一天,白某回到了出租房,一進門就感覺有點不對勁,發現床頭的箱子好像被人移動過,一開始還以為是進了小偷。她趕緊檢查了一遍房間,發現沒有物品丟失,之后又查看了房間里的監控,看到有幾個男人在自己的房間里走動、張望,瞬間就覺得自己的私密空間被侵犯了,那種被窺視的感覺讓她無法忍受。白某認為,自己付了租金,這個房子在租賃期間就屬于自己的私密空間,單某沒經過自己同意就擅自進入,這就是騷擾,是犯法的行為。
?之后白某就報了警,控訴單某非法侵入住宅,要求警方追究單某的法律責任。警方接到報警后,展開了調查,把事情的來龍去脈都查清楚了。警方也詢問了白某,為什么長時間不回應單某的聯系,白某解釋說,2024年6月28日單某發微信想以檢查水管漏水為由進房間,被她拒絕后,她已經問過樓下和物業,確認沒有漏水,所以之后單某再發微信要求進房間查看,她就都沒回復。白某還表示,自己和單某之間沒有任何過節,覺得單某就是想找借口進房間查看,而且自己的租金是年付的,早就已經付清了,不存在任何拖欠租金的情況。
?警方經過調查確認,單某未經白某同意擅自進入出租房的行為,在法律上確實構成了非法侵入住宅。但綜合整個案件的情況來看,單某是因為三個月聯系不上白某,擔心對方的人身安全才做出這樣的行為,而且他在進入房間之前提前向警方進行了報備,進入過程中全程錄音錄像,沒有破壞財物,也沒有侵犯白某其他權益,沒有造成嚴重的后果。基于這些情況,警方認定單某的行為情節特別輕微,最終做出了不予處罰的決定。
?可這個結果讓白某完全無法接受,她覺得自己的合法權益受到了侵犯,警方的處理結果不公平,于是一氣之下就把警方告上了法庭,希望通過法律途徑維護自己的權益。之后案件經過了一審和二審程序,法院對整個案件進行了嚴謹的審理。法院認為,警方在處理這起案件時,已經充分調查清楚了案件事實,綜合考慮了單某行為的動機、情節和造成的后果,做出不予處罰的決定是合理合法的,行使裁量權并無不當。最終,法院判決支持了警方的處理決定,駁回了白某的所有訴訟請求。
?可能有人會不理解,為什么單某確實構成了非法侵入住宅,卻不用受到處罰。這就需要明確,法律在判斷一個行為是否需要處罰時,不只是看行為本身是否違法,還要綜合考慮行為人的動機、行為的情節和造成的后果等多方面因素。非法侵入住宅之所以被法律禁止,核心是為了保護公民住宅的安寧和公民的隱私權、人身安全等合法權益。
?在這起案件中,單某的行為雖然形式上符合非法侵入住宅的構成要件,但他的動機是善意的,是為了確認租客的安全,而不是為了侵犯白某的權益。而且他在行為過程中采取了一系列措施降低風險,提前報警報備、全程錄音錄像、不破壞財物,這些都說明他的主觀惡意很小,行為情節輕微,也沒有造成實際的損害后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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