其實很多時候,通過各種新聞報道和八卦消息,我已經有點分不清電詐集團和販賣人體器官的家伙們有什么區別了。有趣的是這段時間不知怎么回事,突然被云南昭通彝良縣“兩男子‘將計就計’騙取電詐分子1800元,‘反殺電詐騙子’被拘”的案例給震驚到嘍。當時的第一反應就是:“這什么世道,被詐騙的小老百姓報案后往往如石沉大海,只能老老實實回家等消息,怎么難得‘反擊’一回,僥幸沒受害的反倒成了階下囚?”確實很無法理解!甚至覺得有點荒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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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于這個故事的其他情節就不復述了,主要就是在跟詐騙分子的聊天中,兩個聰慧過人的主角之一周某告訴對方:“從昆明到廣州機票一張616元,加機場建設費是700元,兩個人1400元。我們這里到昆明兩個人最少也要一千多元,還要買行李箱,差不多要2000元才能到昆明。”最終,周某、袁某以此方式成功騙取境外詐騙分子1800余元。
有趣的是,彝良縣公安局奎香派出所的民警在開展涉詐工作研判時,發現他們的這種行為存在涉詐嫌疑。于是將二人傳喚至奎香派出所接受調查。用當時的官方報道的話來說就是:“奎香派出所迅速立案調查,快速收集證據材料,目前周某、袁某已分別被行政拘留七日、五日,并收繳違法所得”。呵呵,如此工作效率,倒真讓人有點嘆為觀止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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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惜作為普通人,作為經常收到電詐短信和電話的老百姓,情不自禁地想要在這里問一句:“這1800元的受害者在哪里,如果是電話那頭的大善人在故意布施?又怎么能定性為是詐騙?”誠然,我不是專業律師,更沒有看過詳細的筆錄,只是對于這種“沒人報案,老百姓又只是在用相同的手段對付電詐分子,結果卻要坐牢”的情況,深表難以理解,個人覺得,沒收非法所得已是極限,事后還應該頒個“民間反詐義士”的紀念章或者獎狀給他們以表慰問,這才符合廣大普通人的民意。而通過這兩位聰明人反詐成功還得被拘留的案例來看,我們顯然就應該都乖乖坐在實名制的“案板”上,任詐騙分子挑選?
當然,如果你不嫌麻煩,也可以在反詐成功后,第一時間把得來的“銀兩”及時上交,但很明顯,這個過程會比較繁復,除往返奔波外,做筆錄,交待事情的來龍去脈,展示各種聊天記錄都是必走的流程,就問普通老百姓,憑什么花這么多的時間精力來做“無名英雄”?所以,大家接到詐騙電話,不想多事只有直接掛斷才是最佳選擇,覺得自己很聰明想反擊?呵呵,先看看上面那兩位被治拘五天七天的“倒霉的聰明蛋”吧,會被抓的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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