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京報貝殼財經訊 1月10日,為適應市場監管新形勢新要求、提升投訴舉報處理質效、更好保護消費者和經營者合法權益,市場監管總局修訂發布規章第121號令《市場監督管理投訴舉報處理辦法》。《辦法》的修訂實施將有力健全統一權威、科學高效、便民利企的市場監管投訴舉報處理體系,更好服務經濟高質量發展、保障人民高品質生活。《辦法》是對原《市場監督管理投訴舉報處理暫行辦法》的修訂,新增6個條款,修改22個條款,對適用范圍和一些條款表述也進行完善。主要包括四方面修訂重點:強化權益保護,推動糾紛化解。優化投訴管轄,壓實平臺責任。優化舉報程序,提高處理效能。規制惡意索賠,防止制度濫用。
編輯 程子姣
校對 趙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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