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94年,湖南婁底市發生一起搶劫摩托車殺人案,年僅27歲的摩托車司機李某被害。案發30年后,該案3名嫌犯落網。
封面新聞記者從被害人的女兒李女士處獲悉,2026年1月8日上午,該案在婁底市中級人民法院一審開庭,被告人戴某某、何某某被控搶劫罪。
被害人家屬也提起了刑事附帶民事訴訟。8日晚,李女士的代理律師王文廣告訴封面新聞記者,當天的庭審持續至18時許,法庭宣布休庭,擇期宣判。兩名被告人中有一人認罪認罰,另一人則不認罪。他也表示,另一嫌犯鄭某某在開庭前已離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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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女士的父親(圖源 家屬社交賬號)
27歲摩的司機被害
案發30年后三名嫌犯落網
被害人女兒李女士在開庭前告訴記者,他們一家來自湖南省婁底市漣源市某村,案發前父母帶著她租住在婁底市,父親靠跑摩的謀生。當時她才一歲半左右,母親則是懷孕狀態。
1994年4月15日的晚上,原屬于婁底市公安局婁星分局的漣濱派出所轄區內發生了一起搶劫摩托車殺人案。被害人即她的父親李某。
據李女士了解,案發后父親的遺體在一處土溝中被發現。過去該地較為偏僻,多年過去經過開發,案發地目前在一所學校附近,“現在那個地方就跟普通的城區沒有什么兩樣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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嫌犯指認現場(圖源 婁星公安公眾號)
據婁星公安此前發布的文章《永不放棄:塵封三十年命案告破》,當年案發后,分局立即成立了專案組,勘察現場,開展大量的調查走訪及摸排,但結果卻不盡如人意。一直到2023年底,外地警方移交了一條線索,讓偵辦工作出現轉機。有人舉報:1994年,婁底某廠的工人伙同有寧鄉口音、外號叫“虎伢子”的人在婁星區搶劫摩托車并將車主殺害。隨后該起命案的偵破工作全面重啟。
前文稱,隨著偵查工作推進,某廠的工人鄭某某進入了專案組民警視線:鄭某某的親戚是寧鄉人,與線索中描述的人員身份相符。民警在調查中發現:鄭某某在寧鄉的親戚戴某喬恰恰在1994年案發后將原名“戴某橋”改為現在的“戴某喬”。專案組民警順藤摸瓜,對戴某喬的社會關系展開了調查,發現戴某喬的朋友何某某外號就叫“虎伢子”。
2024年3月30日,警方終于將戴某喬、何某某、鄭某某這3名嫌疑人逐一抓獲。審訊中,戴某喬交代犯罪事實稱:案發當晚,戴某喬與鄭某某、何某某商量好去搶摩托車,戴某喬與何某某搭乘受害人的摩托到預謀好的地點實施搶劫,鄭某某則在別處等候他們匯合。戴某喬與何某某下了受害人的車,不僅沒有付款,戴某喬還掏出兇器威脅受害人。受害人不愿意就犯,激烈地反抗,打斗反抗間,戴某喬殺了受害人。
一審擇期宣判
被害人家屬索賠1000余萬元
李女士的代理律師王文廣告訴記者,該案三名嫌犯中,鄭某某在開庭前已離世。公訴機關以搶劫罪對另外兩人戴某喬、何某某提起公訴。當天庭審持續至18時許,法庭宣布休庭,擇期宣判。
王文廣稱,兩名被告人中,有一人認罪認罰,另一人則拒不認罪,庭審的焦點主要是后者有沒有參與犯罪。
據李女士此前介紹,民事部分他們提出了1000余萬元的訴求,包括死亡賠償金、喪葬費、撫養費、精神損害賠償等。王文廣律師表示,庭上兩名被告人中,認罪認罰的那名被告表示愿意賠償,但沒有賠償能力。
庭審前王文廣也曾告訴媒體,他們提出的數額非常大,其實只是一個態度,證明這30多年對被害人一家造成了不可逆轉的傷害,無法用金錢衡量。
李女士表示,過去父親在世時家中條件其實還不錯,隨著父親被害,家中失去收入來源,母親只能把她和后來出生的弟弟留在老家,自己去外地工作賺錢。她和弟弟小時候曾住在奶奶家,后來又在幾個姑姑家輪流住。以前奶奶還在世時,隔三差五就會去詢問案件的進展,后來奶奶在2012年離世。
案發三十年后,李家人終于等到嫌犯落網受審。
來源:封面新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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