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們夫妻二人團聚時擁抱著痛哭,但說不出一句話。”近日,山東濟南市市民王延東向華商報大風新聞反映稱,他與愛人因自家磚廠拆遷的事,被人以“瞞報土地”為由指控詐騙,經檢察院批準逮捕后,被羈押707天,最終因證據不足重獲自由。
突發意外——
廠區被拆遷,磚廠老板獲補償
一年多后因“騙取拆遷款”被羈押
1月9日,王延東手持多份文件,向華商報大風新聞記者介紹了事情經過。
據王延東介紹,他原本是一個磚廠的老板,同時在當地做些買賣,日子過得還可以。事件源頭的磚廠,占地約2740平方米,跨濟南天橋區和濟陽區兩個行政區域,注冊地址在天橋區。
王延東回憶,2012年,磚廠其中的1205.41平方米被濟南市國土資源局認定為違建,同年8月,他就此事繳納罰款29243元。2013年,商河縣人民法院異地裁定:因濟南市國土資源局在規定期限內“未將被執行人建筑物內的人財物騰空”,故裁定該行政處罰“執行程序終結”。
此后,再無人告知他廠區違建的情況,他也認為自己繳納罰款后再無人管,那地上建筑就合法了,就這樣一直相安無事。直到2019年10月,該廠區因當地修建工程被納入拆遷范圍,他與濟陽區街道辦簽訂協議后收到203.8萬元拆遷補償款。王延東說,沒想到的是,2021年,他突然被人以“隱瞞土地騙取拆遷款”為由舉報,隨后被濟南市濟陽區檢察院以“涉嫌詐騙罪”批準逮捕,他與妻子一同被羈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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無妄之災——
夫妻二人羈押不到一年,老父親去世
檢察院最終作出不起訴決定
談及707天的羈押經歷,年近53歲的王延東幾度哽咽。情緒稍作平復后,王延東繼續講述了他的遭遇,“在被羈押近一年后,2023年1月8日,我七旬的老父親去世了。直到半年后律師會見時,我才得知這一噩耗。而我的母親,也急得五次住院。”而他們當時剛24歲的兒子,不僅要獨自承擔起照顧家里老人的重擔,還要四處為父母申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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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延東說,經他及家屬的多次申訴后,他“涉嫌詐騙”的案件由濟南市中級人民法院取保候審,三次延期后,最終由濟陽區檢察院于2024年5月11日作出不起訴決定,其內容顯示:審判期間因證據不足,不符合起訴條件。
此后,王延東申請國家賠償,并要求崔寨街道辦事處征地拆遷領導小組返還涉案拆遷款及利息共205.8萬元及因被羈押而損失的115萬元(家屬住院費、律師費、自身療養費、保險費、貸款利息等),同時懲處相關辦案人員。
2024年10月11日,濟南市濟陽區人民檢察院出具《刑事賠償決定書》,其內容顯示:王延東獲得人身自由賠償金326945.08元、精神損害撫慰金163000元,合計489945.08元,并在王延東夫妻二人住所地發布相關信息,為其恢復名譽并賠禮道歉;其他賠償請求,不予支持。另據王延東介紹,他妻子的文書一致,檢察院支持的賠付金額夫妻二人共計應獲979890.16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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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關回應——
濟陽區檢察院:一定會予以賠付
此前拆遷款尚無明確說法
究竟因何被抓?王延東出示的濟陽區檢察院文書顯示:2018年11月和2019年4月,當地崔寨街道辦對王延東拆遷測量時,王延東夫妻二人先后“隱瞞”廠房跨崔寨、大橋兩街道轄區,以及“部分廠房曾因違建”被國土部門處罰的情況后,王延東愛人在崔寨街道簽字并領取了拆遷補償款。2022年1月6日,二人因涉嫌詐騙罪被濟南市公安局濟陽分局刑事拘留。2022年1月18日,其子已將該款全額共203.8萬元退回至“崔寨街道辦事處征地拆遷領導小組”。
2026年1月9日上午10時許,華商報大風新聞記者聯系到濟南市濟陽區檢察院,一名工作人員回應,王延東夫婦的賠償款確實尚未發放完畢,但“一定會予以賠付”,目前相關款項正處于申請流程中。對于此前被退回的203.8萬元拆遷補償款,該工作人員表示,因該筆款項并未交到檢察院,相關兌付問題暫無法給出明確回復,需進一步核實了解。
9日下午,記者聯系崔寨街道辦詢問當年的拆遷情況及剩余拆遷款事宜,一工作人員稱,需崔寨街道辦拆遷辦回復。隨后記者聯系拆遷辦,針對當年土地測量時,為何未發現被拆廠區“占地跨區”的情況?此前“因涉嫌詐騙而退回的203.8萬元拆遷款”是否應予返還?一工作人員回應稱:領導在開會。此后記者一直未收到回復。
12日下午,濟南市起步區一工作人員聯系記者稱,經了解,王延東此前退還的203.8萬元,確實因“廠區全部是違建”的非法所得,因此即使“詐騙罪”不存在也無法予以退還。對于具體違建文件及203.8萬元退回至“崔寨街道辦事處征地拆遷領導小組”后的最終歸屬,該工作人員稱,因區域改革暫不掌握,將盡快與當年的執行街辦核對后回應。
王延東說,1月11日,檢察院已表示可盡快給他付清國家補償款,也希望這203.8萬元能有一個明確的歸屬。
華商報大風新聞記者 王煜鑫 編輯 劉夢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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