花4800多萬拍下深圳豪宅,結果過戶才發現——這房子竟是一處“兇宅”!一年多前,原房主的女兒就在這套房里跳樓身亡。買家知道后當場傻眼:誰敢住進發生過非正常死亡事件的房子?更氣人的是,當初法院拍賣公告里壓根沒提這事兒,而且還拒絕退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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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郭某兩人滿心歡喜地參與了這場法拍,本以為能以合適的價格拿下心儀的豪宅,開啟美好的生活。
可他們準備過戶時,一個晴天霹靂般的消息傳來——這房子一年多前發生過一起慘痛的兇案,原房主的女兒從這兒跳樓身亡。
郭某兩人聽到這個消息,瞬間如墜冰窖。想象一下,原本憧憬著在溫馨舒適的豪宅里享受生活,結果卻得知這里曾發生過如此悲劇,任誰心里都會發怵。他們哪還敢住進這樣的房子?
于是,郭某兩人連忙向相關部門提出書面異議。他們認為,法院在拍賣公告信息中,沒有對案涉房屋存在原居住人員高空墜樓事件進行說明。這使得他們在參與競買時產生了重大誤解,購買這套房子用于居住的目的根本無法實現,請求撤銷拍賣,并退還全部拍賣款項。
可揭陽中院的回應卻讓他們陷入了更深的困境。揭陽中院表示,競買人一旦決定參與競買,就視為對拍賣財產完全了解,并且接受拍賣財產的一切已知和未知瑕疵。該院不能保證拍賣財產的真偽或者品質,也不承擔瑕疵擔保責任等。
基于這樣的理由,揭陽中院直接駁回了郭某兩人的退款請求。郭某兩人感到無比絕望,自己花了這么多錢,卻換來這樣的結果,這讓他們如何能接受?
但郭某兩人沒有放棄,他們堅信自己的權益受到了侵害,于是選擇了上訴。這場官司一路打到了廣東高院,終于迎來了轉機。
廣東高院在審理時有著不同的看法。高院認為,房子不僅僅是一個由水泥鋼筋搭建起來的簡單構筑物,它更是人們家庭起居生活的溫馨港灣,承載著人們諸多主觀的情感。而兇宅,無疑屬于房屋的重大瑕疵,是必須要進行披露的。
房屋內發生非正常死亡事件,會給居住其中的普通民眾帶來諸多負面感受和心理陰影,比如忌諱、焦慮、恐懼等。這些負面情緒會相應地對房屋的交易價值產生影響。畢竟,誰都不愿意花大價錢買一套讓自己心里不舒服的房子。
因此,人民法院拍賣的房屋如果存在自殺等非正常死亡事件,就構成了房屋的重大瑕疵,這足以影響買受人競買該房屋的締約基礎。買受人是因為相信房屋不存在這樣的問題,才參與競拍并決定購買的。如果事先知道是兇宅,很多人可能根本就不會參與競拍。
最終,廣東高院做出了公正的判決:撤銷拍賣,全額退錢!這一判決,不僅為郭某兩人挽回了損失,也為類似的法拍房糾紛樹立了一個明確的標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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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事引發熱議,有網友說,誰家大冤種會4800萬買兇宅啊!這個法拍房真坑爹!還好高院公平!
也有網友說,只要兇宅是白菜價,我就敢買敢住,因為在這個社會上,人比鬼更可怕!
還有網友說,跳樓, 又不是屋里!要是房價升了,就不怕兇宅了!
這場官司看似是“兇宅退房”的個案,實則戳破了一個長期被忽視的司法盲區:法律不能只盯著“物”的物理屬性,而無視“人”的情感與文化認知。
如果連近5000萬的豪宅都因信息不透明變成“心理雷區”,那所謂“公開透明”的司法拍賣,豈不成了一場對普通人的豪賭?
在這場糾紛中,我們看到了法律對消費者權益的保護,也看到了傳統習俗在法律層面的考量。法院在處理此類案件時,不能僅僅局限于法律條文的冰冷解釋,更要考慮到民眾的情感和習俗。畢竟,法律的目的不僅是維護公平正義,更是要讓人們感受到公平正義的溫度。
高院這次的判決,不僅為郭某討回了公道,更給全國法院敲響警鐘——真正的公平,不僅是程序合規,更是對人性常識的尊重。 否則,再高的法槌,也敲不出老百姓心中的安心。
希望這樣的案例能讓相關部門在今后的法拍工作中更加嚴謹細致,充分保障每一位參與者的合法權益,讓法拍市場更加健康、有序地發展!
(來源:都市現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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