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6日,樂山大佛文物保護管理委員會發布《關于劃定樂山大佛遺產地禁止水域的通告》。自2026年2月5日起,在劃定的水域內,禁止游泳、捕魚,違者最高可處300元以下罰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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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游泳者“水中拜大佛”
大佛腳下劃定禁泳禁捕區
違者最高罰300元
上述通告稱,劃定禁止游泳、垂釣、捕魚水域,是為了保護岷江、大渡河、青衣江三江匯流自然景觀的完整性,貫徹落實《樂山大佛世界文化和自然遺產保護條例》的相關規定,強化樂山大佛世界遺產地水域安全管理,保障市民和游客人身安全。
通告稱,任何單位、組織和個人未經批準,不得在岷江一橋至烏尤寺碼頭下端,以及斑竹灣大件碼頭上端至肖公嘴三江匯流處等區域內游泳、捕魚。春季禁漁期內(每年3月1日至6月30日),該區域同時禁止一切垂釣活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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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劃定水域示意圖
通告稱,對違反規定在該水域內進行游泳、捕魚等活動,或在禁漁期內進行垂釣的,將依據《樂山大佛世界文化和自然遺產保護條例》第十七條、第三十五條的規定,由樂山大佛保護管理機構給予批評教育,并可處以100元以上300元以下罰款;如行為構成違反治安管理規定或涉嫌犯罪的,依法移交公安機關或司法機關處理。對在該水域內垂釣或捕魚的行為,同時適用現行相關法律法規規定的,從其規定處理。
20年冬泳廣場已謝幕
冬泳愛好者將另尋他處
紅星新聞記者注意到,幾十年來,有不少冬泳愛好者養成了在大渡河、岷江中游泳的習慣,三江匯流處的肖公嘴還專門建有冬泳廣場。在社交平臺中,也常有游泳者在樂山大佛腳下水域拍攝“水中拜大佛”的照片或視頻。同時,有不熟悉水情的市民或外地游客在此處意外落水、游泳遇險甚至失蹤的新聞也不時見諸媒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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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樂山大佛對面的肖公嘴廣場 李建 攝
今年元旦,經改造升級的肖公嘴廣場(較場壩至觀佛樓段)向市民與游客開放,此處成為眺望睡佛、飽覽三江匯流盛景的絕佳去處,成為樂山全新的“城市陽臺”。不過,肖公嘴處的冬泳廣場已經拆除。
1月7日晚,樂山市冬泳協會相關負責人告訴紅星新聞記者,肖公嘴冬泳廣場是眾多冬泳愛好者“有力出力、有錢出錢”修起來的,到今年剛好20年了。由于政府實施三江平急兩用排水防澇工程對肖公嘴廣場進行改造升級,需要拆除冬泳廣場,雖然有所遺憾,但是很多人給予了理解和支持。
該負責人表示,既然相關部門發了通告,協會肯定會配合和支持,并將在會員群中進行大力宣傳。對于冬泳愛好者來說,下一步將另尋水域進行冬泳活動。
紅星新聞記者 顧愛剛
編輯 郭莊 審核 高升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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