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9號最新消息,遼寧出臺新規:農村辦席超百人須提前報備并“留樣備查”。每道菜留樣至少125克冷藏48小時,引發了社會廣泛關注。
此次發布的《風險提示》內容全面且細致,核心要求主要集中在幾個方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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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確責任主體:文件明確指出,農村集體聚餐的舉辦者和承辦者,通常指鄉村廚師或流動餐車是食品安全的第一責任人,需對聚餐安全負責,并承擔相應的法律責任。
實行備案管理:要求100人以上的聚餐活動,舉辦者必須提前向基層市場監管部門報告聚餐的詳細信息,鄉村廚師也需及時備案建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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嚴格留樣制度:規定聚餐人數在100人及以上時,必須對食品進行留樣。留樣食品需按品種分裝在密閉容器中,每個品種不少于125克,并冷藏保存至少48小時。
遼寧省對于農村集體聚餐的規范管理并非首次。實際上,早在2017年,該省就制定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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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據此前鐵嶺市的官方解釋,由于農村聚餐沒有固定經營場所,不具備發放《食品經營許可證》的法定條件。
因此,管理方式側重于事前報告、事中指導和事后追責相結合的制度。新發布的《風險提示》是對原有管理辦法的再次強調和細化宣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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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規一出,迅速在網絡上引發熱議。許多網友對此表示理解和支持。
部分網友認為,規定非常必要。有網友結合自身經歷表示:“在農村參加過幾次酒席,后廚衛生條件確實讓人不太放心,尤其是夏天,食品安全風險高。” 他們認為,新規能有效預防大規模食物中毒事件,是保障老百姓“舌尖上的安全”的進步之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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焦點爭議:但也有人對規定的實際執行效果表示擔憂。
最主要的疑慮集中在“誰來執行”和“如何執行”上。有網友提問:“農村人情社會,左鄰右舍辦酒席,誰會真的去舉報或嚴格檢查?” 他們擔心規定可能流于形式,難以在熟人社會的鄉村真正落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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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外,對于“100人”這個門檻,也有討論。有網友認為,很多農村家庭的常規宴席規模就在10桌(約100人)左右,這個標準覆蓋了大部分聚餐活動,可能會增加舉辦者的程序負擔。
新規能否從“紙上”落實到“地上”,關鍵在于基層的宣傳引導、監督指導和責任落實。
對此,你怎么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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