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4日,湖北宜昌市三峽壩區法院公開宣判閔某某非法吸收公眾存款一案。1月7日,上游新聞(報料郵箱:cnshangyou@163.com)記者了解到,三峽壩區檢察院指控,閔某某非法吸收公眾存款3億余元。一審法院認為,非法吸收公眾存款罪的認定需同時滿足四個核心條件,現有證據尚不能證實閔某某犯罪。法院判決:閔某某無罪。
上游新聞此前刊發的《宜昌高新區重點項目爛尾背后:涉嫌非吸上億元和項目“一女多嫁”》報道顯示,2012年8月,宜昌市高新區10個重大項目集中在生物產業園開工,湖北好智多生物科技園(下稱好智多公司)被列為8個產業發展項目之一。在開工儀式上,好智多公司董事長閔某某作為代表發言:確保早日建成、早日投產、早日見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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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好智多生物科技園已停擺多年。圖片來源/受訪者供圖
2014年6月27日,宜昌市委發布的《綜合信息摘報》顯示,由于項目資產尚未形成,難以取得銀行貸款,項目建設所需資金除企業自有資金外,相當部分依賴民間借貸,幾年來高息融資造成的包袱越來越重,嚴重影響企業的正常運行。2015年,好智多項目建設停擺。
在案證據顯示,閔某某在進行民間借貸時,宣稱其公司生產的高檔白酒獲得過“聯合國大獎”,極具收藏價值,待科技園投入使用后,她就能從銀行取得貸款,貸款一下來立刻歸還欠款。閔某某開出的利息高達“一毛五”,如果中間人能促成借款,她還會支付高額傭金。
2025年5月19日,三峽壩區法院出具的處理意見書顯示:“2024年1月4日,宜昌市三峽壩區檢察院向本院提起公訴,指控被告人閔某某非法吸收公眾存款1700余萬元。同年2月27日、7月10日,三峽壩區法院先后兩次開庭進行了審理。2024年10月29日,三峽壩區檢察院又向本院補充起訴閔某某另非法吸收公眾存款3.3億余元。2024年12月10日,本院進行了第三次開庭審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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檢方指控閔某某非法吸收公眾存款超過3億元。圖片來源/受訪者供圖
三峽壩區檢察院相關負責人表示:“公安查了,沒發現閔某某把錢轉移了。幾個億用在哪?我們分析:借新還舊,利息又高,公司又不能盈利。”
1月4日下午,閔某某非法吸收公眾存款一案公開宣判。1月7日下午,上游新聞記者聯系三峽壩區法院想了解該案詳情,未獲回應。
參與庭審的人士介紹,法院認為非法吸收公眾存款的四個構成要件是:非法性、公開性、利誘性、社會性,但現有證據達不到定罪標準。基于此,法院判決閔某某無罪。宣判完后,法官當庭強調,本判決不是最終判決結果,公訴機關可在10天內抗訴,閔某某要隨時接受傳喚。
記者了解到,該案導致近200人遭受損失,對判決結果受損人代表表示不滿,三峽壩區法院一工作人員稱:“不是說公安和檢察院搞錯了,不是無罪就說明閔某某沒問題,是現在的證據達不到定案標準。就證據有問題,2025年10月還是11月,我們發函給檢察院,檢察院未書面回復。這個案子拖了兩年多了,我們不能拒絕裁判。我辦的無罪的案子,檢察院就沒有不抗訴的。你們去檢察院申請抗訴,檢察院如果抗訴了,我們立刻把卷宗交到中院去。”
針對無罪判決,三峽壩區檢察院相關負責人說:“我們認為閔某某構成非吸罪,否則不會起訴。四個構成要件,法院認定只有一個達到,另外三個達不到。我們對判決不滿,我們會向市檢察院請示要不要抗訴。10天內,會告訴你們抗訴不抗訴。”
上游新聞記者 沈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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