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訊員 方毅 齊魯晚報·齊魯壹點 閆麗君
1月6日,從煙臺市公安局獲悉,近日,萊州市公安局成功偵破一起組織嚴密、跨省流竄的“網絡水軍”冒充記者敲詐勒索企業案件,一個長期假借環保監督之名行敲詐之實的犯罪團伙被全鏈條摧毀。目前,10名犯罪嫌疑人已被依法移送檢察機關審查起訴。該案實現了對“信息非法獲取、假冒身份施壓、實施敲詐勒索”犯罪各環節的完整打擊,有力維護了市場主體合法權益與清朗的營商網絡環境。
企業識破騙局果斷報警,專業化犯罪網絡浮出水面
案件的線索始于2024年12月。據警方介紹,當時,萊州市一家企業負責人接到一個自稱是“某某報社”記者的電話,對方以掌握并欲發布該企業“不符合環保標準”的信息為由,向其索要5000元費用。與許多受害企業因“怕曝光、求息事”而選擇妥協不同,該企業負責人保持了警惕并果斷向警方報案。
萊州市公安局網安大隊接警后,敏銳地察覺到這并非一起簡單的孤立詐騙案,其背后極可能隱藏著一個專業化的犯罪網絡,隨即成立專案組展開深入調查。
經過數月的縝密偵查,一個以陳某、魏某為首,組織嚴密、分工明確的“網絡水軍”犯罪團伙逐漸清晰。
犯罪手法剖析:內外分工,形成“拍攝-敲詐”黑色產業鏈
警方查明,該犯罪團伙自2022年以來便開始活動,其內部形成了清晰的“產業鏈”分工。一伙人員專門負責利用無人機等設備,流竄至山東、湖北、廣東等多地的工業園區,對目標企業進行拍攝獲取所謂“環保問題”的影像資料,完成前期的“信息采集”和“取證”。隨后,另一伙專門負責“談判”和“施壓”的成員,精心偽裝身份,假冒新聞媒體工作人員,通過電話、偽造函件等方式聯系受害企業。他們深諳企業“多一事不如少一事”的心理,以進行所謂的“正面宣傳報道”或刪除負面信息為名,實則進行網絡曝光威脅,迫使企業支付“宣傳費”“版面費”或“征訂費”。兩撥人員分工明確,形成了“拍攝取證—販賣線索—冒充記者—威脅曝光—實施敲詐”的完整犯罪閉環。
警方跨省收網,實現全鏈條精準打擊
在徹底掌握該犯罪團伙的組織架構、作案模式和活動軌跡后,萊州警方制定了周密的收網計劃。2025年4月以來,專案組兵分多路,先后赴廣東、湖北等地開展統一收網行動,一舉將以陳某、魏某為首的犯罪嫌疑人抓獲歸案,現場收繳作案用手機、電腦、無人機等設備20余部。
此次行動不僅抓獲了在前臺直接實施電話敲詐的犯罪嫌疑人,也將后臺負責非法拍攝、提供“證據”的團伙成員一網打盡,實現了對這一涉企敲詐勒索“網絡水軍”團伙的全鏈條、精準化打擊。經查,該團伙長期流竄作案,嚴重干擾了企業的正常生產經營秩序和社會秩序。
案件依法提起公訴,警方提示企業加強防范
目前,該案10名犯罪嫌疑人已被采取刑事強制措施。近日,檢察機關已依法對他們提起公訴。
據悉,此類行為已涉嫌觸犯《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二百七十四條規定的敲詐勒索罪。根據《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檢察院關于辦理利用信息網絡實施誹謗等刑事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第六條規定,以在信息網絡上發布、刪除等方式處理網絡信息為由,威脅、要挾他人,索取公私財物,數額較大,或者多次實施上述行為的,應以敲詐勒索罪定罪處罰。
萊州警方提醒廣大市場主體,在生產經營中需提升法律意識和防范能力。如遇自稱“媒體記者”“網站工作人員”等身份,以“輿論監督”“曝光負面”為名索要財物的,應首先通過該媒體或單位的官方公開渠道核實對方身份,切勿因懼怕而妥協轉賬。正確的做法是保持冷靜,堅決拒絕其無理要求,并注意保存好通話錄音、聊天記錄、轉賬憑證等證據,第一時間向公安機關報案。
此案的成功偵破與依法公訴,是公安機關嚴厲打擊涉網違法犯罪、持續優化法治化營商環境的具體體現,對同類犯罪行為形成了有力震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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