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84年11月8日凌晨,姚遷在家中自殺,他是南京博物院原院長,被扣上了“以權謀私”、“侵占學術成果”的帽子。
一個工作多年的老黨員,在飽受委屈后,選擇了最悲劇的方式離開人世,沒人想到,這是一場徹頭徹尾的冤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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姚遷多年來的工作主要是研究歷史文物、辦展覽、搞教育,這些基礎工作,他做得一絲不茍,1958年到江蘇省歷史研究所當副所長,1962年調到南京博物院。出于對歷史的熱愛,他在紅學方面還頗有研究,成立過紅樓夢研究會。
這樣的履歷足夠證明姚遷的用心,可偏偏就是因為太認真,他惹了麻煩。紅學大家馮其庸在自傳里曾說過一個細節,當年一些省委的老同志喜歡書畫,經常來博物院借名家作品回家欣賞。
這事兒本來就不合規矩,博物院的藏品,怎么能借給私人?就算是專家來看,也只能在館里調出來看看,哪有往家里拿的道理?架不住對方是省里的領導,姚遷能有什么法子,只能借出去。
姚遷有個習慣,每一次借閱都記得清清楚楚,誰借了什么,什么時候借的,約定什么時候還。到期了,他就去催,如果對方沒按時間給,他繼續催。隔一段時間,還準時上門提醒,這下麻煩來了,有些老同志不高興了,你一個院長,怎么這么不懂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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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82年,有人開始“揭發”姚遷,說他把別人的學術成果,署上自己的名字發表。1984年8月26日、27日,《光明日報》連續兩天發文章,話說得很難聽,點名批評他“學術不端”、“以權謀私”。
消息來源是哪里來的呢?時任江蘇省委宣傳部副部長胡明福,后來也寫了自傳講了這件事。他說當時手里有份調查報告,內容挺多,可他壓根不知道這個調查組怎么成立的,是誰舉報的。
“總之,沒有任何調研,就盲目地認同了這個調查報告。”胡明福承認,他當時根本沒搞清楚狀況。過了幾天,《光明日報》記者拿著稿子來到省委宣傳部,想要領導簽字卻沒成功,事情還沒查清楚呢,誰會主動簽字?可報紙最終還是發出了稿子。
姚遷的院長職務隨后被撤,因為犯了各種“錯誤”,被批評、被要求寫檢討。一番操作下來,他撐不住了,11月8日凌晨在家里上吊自殺。事情一出,轟動了文博界,家屬討要說法,同事們也在鳴不平,大家都不明白這是怎么回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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很快中央派來調查組,1985年8月,中紀委調查組給出結論,這些批評不符合事實,所謂“侵占學術成果”、“剽竊”不成立。《光明日報》刊登檢查,承認報道嚴重失實,處理決定也下來了,省委宣傳部長被撤職。
11月,南京博物院舉行了遲來的追悼會,可人死不能復生,這份正義來得太晚了。為什么一個好好的人會被搞成這樣?這事兒說不清楚。馮其庸的回憶給出了一個線索,那些被催著還畫的人,心里不舒服了,一個堅持原則的博物館長,在某些人眼里就是個不識相的障礙。
當時文物保護制度很不完善,文物丟失、損壞的事很多,很多博物館的人,連基本的保護意識都沒有。復旦大學教授陸建松曾有這樣的經歷,一次他去西北偏遠地區考察,看到文物隨便堆在博物館庫房里,館長卻說:“陸老師,你拿一件走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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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5年,國家文物局才專門發通知,明確規定不準用國有文物送禮。2025年底,姚遷的故事又一次被互聯網記起,因為文物又出事了。類似的事,還會再發生嗎?那些本該屬于公眾的文化遺產,還在不在它們該在的地方?
參考資料:《南博藏畫現身拍賣市場:公共藏品為何流入私人藏家之手?》《第148—149頁|南京博物院院長姚遷自殺事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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