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12.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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來源 | 看看新聞、央視新聞
2025年新修訂的治安管理處罰法將于2026年1月1日起施行,針對新修訂的內容中與市民生活息息相關的條款,其中新法明確正當防衛,不再“和稀泥”!以往處理治安糾紛時,部分案件存在“各打五十大板”的“和稀泥”式執法,即便一方是遭侵害后被迫還手,也可能被認定為互毆并追責,引發公眾對公平性的質疑。
此次新修訂的治安管理處罰法,首次將正當防衛制度明確寫入法條,為被侵害方的合法防衛行為提供明確法律依據。針對這一修訂,律師曹竹平進行了解讀:
Q:新法為何要新增正當防衛條款?
A:很多治安案件的發生有明確起因,被侵害方面對不法侵害時,依法享有防衛權利,這種防衛行為不應被認定為違法。此前“和稀泥”式執法忽視了侵害與防衛的因果關系,實質有失公平。此次修訂是立法進步與法治文明的體現,能更好維護被侵害方合法權益。
Q:治安管理處罰法中的正當防衛,與刑法中的正當防衛標準一致嗎?
A:兩者核心標準完全一致。治安管理處罰法被稱為“小刑法”,僅調整未達到刑事犯罪程度的違法行為。同一法律體系中,“正當防衛”的內涵與外延保持統一,均要求針對不法侵害、在合理限度內實施防衛。
Q:防衛過當會面臨怎樣的處罰?
A:防衛過當雖仍被認定為違法,但考慮到事出有因,新法明確可依法從輕或減輕處罰,也兼顧了公平與情理。
被打不敢還手?新法明確正當防衛免處罰
2020年11月22日,山東淄博一家飯店的老板張女士被醉酒男子劉某毆打后還手,公安機關最初認定兩人 “互毆”,分別處以行政拘留,案件被檢察院提起抗訴,最終法院改判張女士的反擊是為制止違法侵害,應不予處罰。
這幾年像張女士這樣因為防衛行為被質疑“過度”的事件時常引發爭議,也說明了缺乏明確的法律規定可能導致公民在行使自衛權時面臨法律風險,甚至挫傷社會正義感。
新修訂的治安管理處罰法直面爭議問題,明確公民對不法侵害行為有權采取防衛性措施。規定包含了幾種情形:
明確正當防衛的合法性:新法明確規定,公民在面對不法侵害時,有權采取必要的防衛措施,保護自身或他人的人身、財產安全。
界定防衛限度:強調防衛行為應當在合理限度內,避免過度防衛導致不必要的損害。
免除法律責任:對于符合正當防衛條件的行為,免除其治安管理處罰責任,保障公民行使防衛權的合法性。
保護見義勇為:鼓勵公民在他人遭受不法侵害時挺身而出,明確見義勇為行為受法律保護,避免因防衛行為受到不當處罰。
明確舉證責任:在涉及防衛性措施的爭議中,公安機關需充分調查取證,確保對防衛行為的認定客觀公正。
這些規定明確了公民有權進行必要的防衛,也界定了防衛的合理限度,還特別保護見義勇為行為,鼓勵公民在他人遭受侵害時挺身而出。
微信編輯| 小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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