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文轉自:人民網-安徽頻道
近日,一件工傷行政訴訟案件在蚌埠市蚌山區人民法院開庭審理。然而,庭審開始僅二十分鐘便出現反轉——原告代理律師在得知受傷工人在蚌埠市已參加工傷保險的建筑工地后,當庭提出撤訴申請,案件宣告終止。
案件的起因要追溯到去年12月的一天,建筑工人陳師傅在總包方河南某建筑公司的蚌埠某建筑工地施工時不慎從腳手架墜落,造成肋骨骨折和胸部損傷,被緊急送往醫院救治,醫療費用達數萬元。由于陳師傅與用人單位就賠償問題未能達成一致,在傷愈后委托律師向蚌埠市人社局提交了工傷認定申請。市人社局在受理、調查后依法作出了工傷認定決定。該建筑公司對工傷認定決定不服,遂向法院提起行政訴訟。
庭審中,出庭應訴的蚌埠市人社局主要負責人向原告代理律師解釋、宣傳蚌埠市建設項目強制參加工傷保險的政策。經過核實,陳師傅已在蚌埠市參加建設項目工傷保險,且事故發生在保險有效期內。原告律師隨即向法庭申請休庭,與當事人進行了短暫溝通后,向法庭遞交了撤訴申請。庭后,原告代理律師對蚌埠市該政策感觸頗深,他結合自身經歷表示,在外地處理類似工傷糾紛時,往往因缺乏像蚌埠這樣明確的項目強制參保規定,導致勞動者維權過程漫長艱難;而在蚌埠,“強制參保”政策從源頭筑牢了保障網,使得工傷賠償能夠依法快速落實,極大減輕了勞動者維權負擔。他同時表示,后續會協助辦理好工傷保險賠償相關事宜。
2018年,蚌埠市人社、住建等5部門聯合發文規定,工程建設項目必須按項目參加工傷保險,確保工傷保險覆蓋項目使用的所有職工,但不包括已按用人單位參加社會保險的職工。參保作為保證工程安全施工的強制措施,不參保不予辦理施工許可證、安全生產許可證等。同時,施工總承包單位或項目標段合同承建單位應當在施工期內對全部施工人員實行動態實名制管理。
此前,建筑行業普遍存在用工流動性大、勞動合同簽訂率低、分包轉包鏈條復雜等問題。一旦發生工傷事故,用人單位往往推諉扯皮、拖延賠付甚至拒不承擔責任,受傷工人不得不通過仲裁、訴訟程序維權,不僅耗費大量時間和精力,還可能因證據不足、資金短缺等問題陷入維權困境。
為破解這一難題,蚌埠市以政策強制力為抓手,將工傷保險與工程審批環節硬性掛鉤,形成“不參保,不開工”的剛性約束。市人社局聯合多部門建立聯動監管機制,在關鍵環節嚴格把關。市人社局相關負責人表示,下一步,蚌埠市將持續嚴格落實建設項目工傷保險制度,不斷優化參保服務流程,推動工傷保險從“制度全覆蓋”向“人員全覆蓋、服務全鏈條”轉變。同時,加強與其他部門的協作,建立健全工傷糾紛多元化解機制,為受傷職工提供更加便捷、高效的維權渠道,切實筑牢建筑工人的權益保障防線。
這起撤訴案,不僅是一場工傷維權糾紛的圓滿解決,更是蚌埠市建設項目強制參保工傷保險政策成效的有力證明。隨著政策的不斷完善和落實,越來越多的建筑工人將告別“工傷維權難”的困境,在付出辛勤勞動的同時,獲得更加堅實的保障。(郝玉琳 劉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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