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10月28日,河南廣播電視臺公共頻道《百姓調解》欄目報道了一則令人揪心的新聞:
一位九旬老人育有三兒三女,本該安享晚年,卻因贍養問題讓子女反目成仇。
三女兒見狀,主動承擔了贍養責任,息平了六個兒女之間的贍養之爭。
可一年后意外出現,這場家庭糾紛再次升級,看得人心里發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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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1
事情要從2024年說起。
當時,這位河南老太太已90多歲,生活完全不能自理,吃飯、穿衣、上廁所都需要人照料。
然而,六個子女非但沒達成共識,反而為贍養母親的事爭執不休,從家里吵到了法院。
法官見他們吵得不可開交,也是無可奈何,問他們:“你們不就是因為養活老娘的事嗎?那老娘有人養嗎?”
六個子女全都沉默不語。法官再次追問:“到底有沒有人養?”
見兄弟姐妹們依舊低頭不語,三女兒又急又氣又丟人,猛地站起身說:“我來養!不用你們管,一分錢都不用你們出。”
在法官的主持下,六個子女簽下協議,白紙黑字寫明:老母親的贍養事宜,由三女兒一人全部負責。
本以為這場風波就此平息,誰知一年后三女兒的丈夫患上腦梗,失去了生活自理能力。
這樣一來,三女兒再也無力獨自照料老母親。
無奈之下,她只好硬著頭皮聯系其他五位兄姐,希望大家能共同分擔,并求助《百姓調解》欄目幫忙勸說。
記者首先找到了二弟,二弟卻理直氣壯地說:“這事當初是我姐自己表態同意的,她當時說了,不用我們出一分錢。”
記者耐心勸說:“我想你姐當初要么是氣不過,要么是看著你們弟兄幾個吵來吵去,沒人愿意管老人,一時賭氣才說不用你們管的。但你們作為兒子,為啥就不能主動站出來說‘我來照顧母親’呢?”
二弟被問得啞口無言,記者接著說:“如果不是她丈夫突然病倒,她肯定不會來麻煩你們的是不是。”二弟連連點頭:“對對對。”
記者趁熱打鐵:“母親也是你們共同的母親,你們也得盡這份心、盡這份孝,愿意配合嗎?”
二弟回應:“愿意。我們之前商量好的,一家輪流照顧一個月,輪到12月份就該老大了,可他不愿意管。”
可老大為什么會不同意呢,這其中到底有什么隱情呢?隨后,記者找到大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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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2
大哥一聽說這事,立馬急了眼,沖著三妹喊道:“當初是你簽的字,現在又反悔了?”接著又對記者說:“這個問題早就解決了。”
記者追問:“怎么解決的?”
大哥掏出當初法院的調解書遞給記者:“這上面寫得清清楚楚。”
記者接過調解書,指著內容問:“你的意思是,既然調解書寫了由三妹獨自承擔贍養責任,你們就不用管了,對嗎?”
大哥不屑地反問:“你說呢?”
記者解釋:“我剛才也問過三妹了,當時法官連續問了好幾次誰愿意照顧母親,你們卻一直在旁邊爭吵,她覺得那是自己的母親,不能不管,才主動站出來的。”
大哥卻不領情:“別在這胡編亂造,就按調解書上說的來。”說完,大哥起身要走:“你們說吧,我要走了。”
記者趕緊攔住他:“你別走啊,這事還沒解決呢!”
大哥不耐煩地說:“我的任務完成了,調解書都給你們看了,你們還不相信我?”
記者急忙說:“什么任務完成了?現在的情況是,三妹的丈夫病了,她實在無力單獨照顧母親了……”
沒等記者說完,大哥就打斷:“她丈夫生病跟我有啥關系?”
記者耐心解釋:“她丈夫病了,她現在確實沒精力、沒能力再獨自照顧老人了。”
大哥急赤白臉地說:“生病就去治病啊,跟我有啥關系!”
記者加重語氣:“可母親也是你的母親啊!”
大哥反駁:“我已經管了四年半了,你知道嗎?”
他說,之前之所以會因為贍養問題爭吵,就是因為他獨自照顧了母親四年,其他兄弟姐妹卻完全不管。如今其他姐妹又要求他參與輪流贍養,這讓他十分反感。
這時二弟突然站出來反駁:“我還養了六年呢,你才管了幾天?”
兄弟倆又為之前誰照顧母親更久的事激烈爭吵起來。
記者連忙上前勸阻:“好了好了,別吵了,咱們是來解決問題的,不是來吵架的。”
大哥委屈地對記者說:“我已經輪過了,我管了四年半,我一照顧,他們打牌的打牌,旅游的旅游,逛街的逛街,他們一天都不管。我自己一身病,我去看病,給俺娘做飯,做了飯我再去看病。”
三妹跟記者說:“沒拆遷之前,俺媽跟著我大姐、俺那個兄弟,他們兩個三年,跟著我6年半,拆遷回來,俺媽跟著老大四年,結果,他就告我們娣妹幾個,說俺們幾個人沒有養,就他養了,俺媽跟著俺在外邊十年,都沒有那么多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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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3
三姐還說,父親1981年去世,關于照顧母親的事,他們幾個娣妹一直沒明確的方案,都是誰有時間就在誰家多住些日子,沒想到,大哥在獨自照顧母親這四年,竟以其他姊妹未贍養母親為由把他們五人都起訴到法院,在法院開展庭前調解時,大哥仍與姊妹幾個爭執不休,因此三姐才提出要獨自撫養母親。
記者追問三妹:“大哥在起訴之前有沒有和你們商量過要怎么去照顧老人?”
三妹搖頭:“沒跟俺們幾個說過!他自己不想照顧了,想讓姊妹幾個輪流照顧,他沒有跟我們提過。”
二弟氣憤地說:“俺姊妹六個,你要坐下來一塊商量,俺說俺不養了,你告俺俺不虧,你一句話也不跟俺商量,直接去告,這也太過分了!”
大哥立刻反駁:“是他們三個都不管!最后推給了我,我讓他們管,他們一個個都不想管,你說我能咋辦?這都是他們親口跟我說的,我沒辦法了才找的法院!”
這時三妹猛地站起身,氣憤地沖大哥喊道:“你這是睜眼說瞎話!現在跟你說的是贍養老娘的事,你要是能養就養,養不了我自己養,用不著你在這顛倒黑白!”
大哥也來了火氣:“你不讓我養,現在又來找我干啥?”
二弟上前一步質問:“你還是母親的孩子嗎?”
話音剛落,姊妹幾個又吵作一團,情緒比之前更激動。記者見狀也犯了難,一時不知道該從哪下手調解。
二弟氣沖沖地走到母親跟前,對著母親說:“娘,老大要是不管你,俺們姊妹五個管!今天當著他的面說清楚,就當沒他這個大哥,當他死了!”
大哥指著二弟喊道:“你把那個盆給我摔了!”
二弟也不服軟:“我摔你的盆?你摔我的盆還差不多!”
記者趕緊上前拉開兩人,打斷了他們的爭吵,又把大哥拉到一旁耐心勸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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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4
大哥委屈地對記者說:“他們現在其實還離不開我。”
記者安撫道:“他們也會管的,現在大家就是在跟你溝通,希望你能參與進來。”
大哥卻反復強調:“我之前管了四年半,你們知道嗎?”
記者說:“不管是四年半還是六年,大家之前都或多或少照顧過母親,不能只算自己的付出。剛才二弟還說他照顧了13年呢,你也照顧了好幾年,贍養母親是大家共同的責任。”
大哥一聽更急了:“他當時還是個小屁孩,懂個啥?你看調解書上都寫明白了,就該按協議來。”
記者追問:“所以你現在就覺得,有這份協議在,你就不需要再照顧母親了,對嗎?”
大哥斬釘截鐵地說:“對!”
記者解釋:“三妹當時說愿意獨自承擔,是因為她丈夫身體還好。現在她丈夫病了,情況變了,她實在扛不住了……”
沒等記者說完,大哥就沖著記者大喊:“她答應了就要算數!”
記者嚴肅地說:“大哥,母親是你們共同的母親,不是三妹一個人的,不能只讓她一個人承擔啊!”
大哥反駁:“那這份協議就不算數了?”
記者說:“她沒說協議不算數,只是過來跟你商量,希望你能參與輪流贍養。”
大哥大聲喊道:“那是她的事,她自己承認的責任,跟我沒關系!”
記者放緩語氣:“大哥,不用這么激動。人家過來就是跟你商量,你要是不愿意參與,其他兄弟姐妹也會把老人照顧好。”
大哥不耐煩地說:“那你們還跟我說啥?”
記者說:“就是想先問問你作為老大哥的想法,畢竟贍養母親是所有子女的責任。”
大哥連連擺手:“別跟我說這些,別跟我說這些……”
見大哥如此態度,三妹忍不住說:“大家聽聽,這是當老大該說的話嗎?”
二弟接著說:“你們都聽聽,這老大在家管過幾天老娘?”
四妹也憤憤不平地說:“哪有這樣當老大的?一點責任都不擔!都說長子為父,人家當老大的都是帶頭盡孝,他倒好,直接躲干凈!”
大哥反駁:“大道理我比你們懂多了!我該去看老娘就去看,該買吃的買吃的,該買喝的買喝的,我沒虧欠她!”
記者說:“咱們現在商量的是輪流贍養,大家輪流照顧母親,這也是咱們做子女的義務。”
大哥卻推三阻四:“你跟我說這些干啥?跟他們說去!”
記者說:“我是在跟你說啊,他們也都會參與輪流贍養的。照顧父母本來就是咱們每個子女的責任,不能推給某一個人。”
大哥說:“他們都六十多了,我都七十多了,我對母親沒遺憾、沒愧疚,該做的我都做了。”
記者勸說了半天,大哥始終態度堅決,不愿意參與輪流贍養。
為了找到解決辦法,記者咨詢了律師。律師表示:
“他們之前簽的協議,它不違反法律規定,也不侵犯其他人的權益,它當然是有效的,雖然他是有效的,但它也可以因為三姐形勢變更,她可以提出對這個協議進行變更,也是沒有問題的。”
律師還說:“老大如果仍然要求按照協議來走的話,老太太本人也可以重新提出一個上訴、如果其他子女都已經協商好了,只是老大不愿意,老太太可以單獨起訴這個老大,這兩個都可以。”
最后,三妹無奈地說:“都七十多歲的人了,我倒要看看他這老臉往哪兒擱!盡孝全憑良心,他不養,我們其他五個兄弟姐妹養!”
記者隨后挨個詢問了其他子女,他們均表示同意輪流贍養老母親,這場家庭糾紛總算有了初步的解決方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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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5
看完這則新聞,我心里像堵了塊石頭。
老娘養了六個兒女,六個兒女卻養不了一個老娘。
贍養父母,什么時候變成了一場可以簽字畫押、然后就能“結案”的法律交易?
那份調解書,解決的只是一個表面的司法程序,但它永遠解不開良心的債,也割不斷血脈里的親。
我們常說“養兒防老”。但現實往往是,兒女多了,反而“老無所依”。
為什么?因為人性中都有趨利避害、怕吃虧的一面。
當一個責任被模糊地攤在一群人面前時,最容易產生的不是同心協力,而是相互觀望、彼此推諉——“為什么是我?”“憑什么我多干?”“他為什么不干?”
這就好比抬一根木頭,如果大家都想著自己少用點力,靠別人使勁,那這根木頭永遠也抬不起來。
贍養老人也是這個道理,當每個子女心里都揣著一本“誰付出多少”的明細賬時,親情就變成了算計,責任就變成了負擔。
《禮記》里說:“孝子之養也,樂其心,不違其志。”
贍養父母,讓他們安度晚年,關鍵在于“樂其心”,是發自內心的愛與關懷,而不是完成任務式的“輪班”。
新聞中的大哥,反復強調自己“管了四年半”“該做的都做了”“沒遺憾”。這恰恰暴露了他把孝道理解成了一種可以計量的“付出”,一筆可以結清的“債務”。
一旦他認為自己“付夠了”,就理所當然地認為可以“撤資”了。這是對親情最大的誤解。
父母養育我們,從喂第一口奶到供我們讀書成家,他們可曾按年、按月計算過付出?可曾說過“我養了你十八年,債還清了”?
更讓人唏噓的是那份調解書。它本是司法調解成功的象征,但在缺乏親情和責任心的子女手里,卻成了推卸責任的“擋箭牌”。
法律是道德的底線,它只能規定最基本的義務,卻無法賦予人一顆孝順的心。
當子女需要靠法院判決、靠白紙黑字的協議來分配如何贍養父母時,這個家庭的溫情,其實已經所剩無幾了。
“樹欲靜而風不止,子欲養而親不待。” 別把贍養父母當成兄弟姐妹間的博弈。
每個人盡自己的心,量自己的力。不要等父母不在了,才在午夜夢回時,被“遺憾”和“愧疚”啃噬內心。那份債,你還不起。
信息來源:2025年10月28日,河南廣播電視臺公共頻道《百姓調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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