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28日,市醫保局發布消息,2025年12月31日22時至2026年1月2日8時,省醫保信息平臺停機切換,暫停辦理所有線上、線下醫保相關業務,包括參保登記、費用報銷、異地就醫備案、門診慢特病認定、醫保關系轉移接續、醫保繳費查詢等。涉及險種,包括職工基本醫療保險、生育保險、職工補充醫療保險,城鄉居民基本醫療保險、居民大病保險,離休干部醫療保險,公務員醫療補助,醫療救助等。
結轉范圍是,參保人員住院治療過程跨自然年,在2025年底前入院,實際發生醫療費用延續到2026年1月1日后出院結算的情況。在2025年12月31日前實際離院但未辦理出院結算手續的不在結轉范圍。
住院費用結算方法為:
統籌地區和省內異地直接結算的跨年度住院病例,應以出院結算日期為結算時點,按一筆費用整體結算。根據醫療機構上傳的醫療費用明細發生時間,按年度將住院醫療費用分割,確定基金和個人費用分擔額度,系統自動辦理。
跨省異地直接結算和零星報銷手工結算的跨年度住院病例,應以出院結算日期為結算時點,按一筆費用整體結算,計算日均費用后,根據跨年度前后的住院天數,將住院醫療費用分割到兩個年度,確定基金和個人費用分擔額度,系統自動辦理。
基本醫保統籌基金和其他險種資金按年度累加計算;住院起付線金額原則上按入院年度計算,如果入院年度醫療費用不足起付線金額,則差額部分記入到出院年度且不算作當年住院起付線次數。
精神類疾病按床日付費結算管理,對跨年度住院的病例,須在2025年12月29日至31日辦理出院結算;2026年1月2日至10日再次辦理醫保入院,再次入院的醫療費用計入2026年度累加計算,入院日期填寫為2026年1月1日,屬于醫療救助對象范圍的城鄉居民和困難職工在2026年1月6日之后再次辦理醫保入院。這里需要注意的是,首次入院為2025年12月1日之后的,再次入院起付線為零;首次入院為2025年12月1日之前的,再次入院起付線按2026年度第一次全額支付。
按日間手術結算管理和中醫日間病房結算管理,對跨年住院的病例,按出院年度累加計算。
職工醫保生育保險,對跨年度住院的病例,醫療費用為定額病種結算、合并癥病種結算、并發癥病種結算的,按出院年度進行結算。職工醫保靈活就業生育醫療費用,對跨年度住院的病例,以出院結算日期為結算時點,按一筆費用整體結算。居民醫保生育醫療費用定額病種結算,對跨年度住院的病例,按出院年度進行結算。
居民醫保存在人員類別調整情況,對跨年度住院的病例,按變更前后參保人員類別分別計算應享受待遇,系統自動辦理。
醫療救助存在享受身份調整情況,對跨年度住院的病例,按變更前后醫療救助享受身份分別計算應享受待遇;醫療救助享受身份動態調整后已退出救助對象范圍的,自退出之日起不再享受醫療救助政策(退出之日未出院繼續治療的,仍按入院時救助對象身份及相關政策給予救助,救助最長時限到當年12月31日),系統自動辦理。
職工補充醫療保險,對跨年度住院的病例,涉及保險賠付金額按年度分割,系統自動辦理。
居民大病保險市內參保地調整,對跨年度住院的病例,按實際出院結算日期所屬年度承保商業保險機構負責理賠,系統自動辦理。
居民醫保2025年度已參保繳費、2026年度未參保繳費的參保人員,對跨年度住院的病例,須在2025年12月31日辦理出院結算。2026年1月1日之后發生的醫療費用居民醫保不予支付。
需要注意的是,居民醫保2026年度集中參保繳費截止2026年2月25日,在2026年1月1日至2月25日期間連續參保繳費人員,從繳費之日起開始享受居民醫保待遇。(劉 濤)
來源:太原日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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