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每個月25日,大連市甘井子區(qū)人民法院執(zhí)行局法官艾子賀的手機都會收到一條信息提醒:李偉(化名)向法院執(zhí)行賬戶轉(zhuǎn)賬4000元。自2023年11月起,李偉按時打款已逾兩年,累計金額達10萬元,再有30多個月,22萬余元的賠償款就能全部結(jié)清。看著屏幕上的數(shù)字,艾子賀想起兩年前那場讓雙方愁容滿面的機動車交通事故責任糾紛執(zhí)行案。
2020年,劉東(化名)受雇給在農(nóng)貿(mào)市場批發(fā)玉米的李偉裝卸貨物,李偉挪動貨車時沒留意車斗上還站著人。劉東重心不穩(wěn)摔落,經(jīng)鑒定為十級傷殘。法院判決李偉賠償劉東醫(yī)藥費、誤工費、營養(yǎng)費等共計22萬余元,可判決生效后,李偉卻拿不出錢。“我不是不想還錢,可我確實沒有積蓄,好不容易攢夠了首付買了房,月月還貸款,又上有老下有小,起早貪黑在市場做點小生意,也就是維持生活。本來以為車有保險,可是又不在賠償范圍……”“我這摔了干不了重活,以前家里老少全靠我,賠償款拿不到,日子咋過啊,醫(yī)藥費我都是向親戚借的,也得趕緊還給人家……”雙方把各自的困難和苦楚都一股腦地講給法官艾子賀。一個拿不出錢,一個又急等著用錢,確實各有各的不容易。
艾子賀查遍李偉名下財產(chǎn),確實如他所說,沒有什么存款,只有一套唯一住房,還是貸款買的。“能不能分期賠償?每個月還一點,讓劉東也能維持生活。他家里也是上有老下有小,就指著他出力掙錢,這一下沒了收入來源,確實生活很困難,你一直拖著不解決是不行的,等到強制執(zhí)行房屋,得不償失。”法官艾子賀再次找到李偉,提出分期給付的建議。這個方案李偉同意了,但劉東擔心分期付款沒有保障一口回絕。艾子賀耐心地勸說,“李偉不是故意不還,現(xiàn)在的條件屬于資不抵債了,要是把他逼得沒地方住,錢都還了銀行,還得租房生活,你后續(xù)的賠償款豈不是更沒著落。”劉東沉默許久,態(tài)度緩和,并達成協(xié)議。李偉每月25日前打款,逾期就凍結(jié)賬戶、扣貨車,并追究拒執(zhí)責任。
艾子賀找李偉談了三次。李偉稱最多每個月湊3000元還款,艾子賀幫他算細賬,每天的收入、家庭的支出,一筆筆分析得清清楚楚,并提出湊夠每個月4000元,早點還錢早卸負擔。轉(zhuǎn)眼25個月過去,李偉從未逾期還款,劉東每月都能按時收到賠償款4000元。
半島晨報、39度視頻記者岳宇艷
特別聲明:以上內(nèi)容(如有圖片或視頻亦包括在內(nèi))為自媒體平臺“網(wǎng)易號”用戶上傳并發(fā)布,本平臺僅提供信息存儲服務。
Notice: The content above (including the pictures and videos if any) is uploaded and posted by a user of NetEase Hao, which is a social media platform and only provides information storage service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