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 歲女童琪琪,本應在父母的呵護下無憂無慮享受童年、健康快樂成長,擁有天真爛漫的時光和安穩幸福的成長環境,可她卻在本該被至親捧在手心的年紀,慘遭生父劉某與繼母許某花的長期極端虐待,最終不幸離世,這起令人痛心疾首的虐童慘案,一經曝光便引發全社會的廣泛關注與強烈憤慨。其中,琪琪生前被殘忍用針穿破五個腳趾的細節,更是讓無數人倍感揪心,難以想象一個年幼的孩子,曾承受著怎樣非人的身心折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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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 年 12 月 24 日,福建省高級人民法院對這起 12 歲女童琪琪被虐致死案依法作出再審判決,將琪琪生父劉某的刑期從原判 5 年 6 個月改判為 13 年 6 個月。這份改判的判決結果,是法律對施暴者的嚴懲,更是對逝去孩童的告慰。經查證,琪琪生前遭受的虐待遠不止針刺腳趾這般殘忍:她的身體被長期摧殘,離世時體重僅單薄的 20 公斤,瘦弱不堪,其胃內還被檢出大量瀉藥殘渣;生父劉某更是泯滅親情與人性,不僅主動購買瀉藥、捆綁工具等施暴物品,還多次刻意指示繼母許某花對親生女兒實施虐待,二人的所作所為,徹底背離了為人父母的基本良知,也嚴重踐踏了法律底線與公序良俗。
兒童是祖國的未來,每一個孩子都擁有被關愛、被保護、健康安全成長的權利,這份權利與生俱來,更是為人父母的法定責任與天職。監護人的身份,從來不是肆意施暴的 “保護傘”,而是沉甸甸的責任與義務。此次法院的改判,不僅彰顯了司法的公正與溫度,更明確彰顯了法律對監護人監護責任的嚴格界定與剛性要求,清晰傳遞出沉默即是參與、放任即是傷害的鮮明原則 —— 對未成年人的暴力傷害,無論主謀還是縱容者,無論直接施暴還是間接授意,都必將受到法律的嚴懲,絕不姑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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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起令人痛心的悲劇,深刻揭示了家庭暴力對未成年人造成的毀滅性傷害,也撕開了家庭監護缺位與失責的沉重現實。它不僅讓全社會重新審視監護人的角色與責任,更敲響了兒童權益保護的警鐘:孩子的健康成長,離不開家庭的溫暖守護,更離不開法律的堅實護航,每一個監護人都應恪守為人父母的本分,履行監護職責,用愛與責任為孩子筑起成長的安全屏障;同時,社會各界更應凝聚合力,警惕身邊的未成年人受虐線索,主動伸出援手,共同守護每一個孩子的童年,讓所有未成年人都能遠離傷害,在陽光與關愛中健康、平安、快樂地長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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