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第一中級人民法院根據各被告人犯罪的事實、性質、情節和對于社會的危害程度,對被告人高某某等人以非法吸收公眾存款罪判處有期徒刑十四年至四年六個月不等刑罰,并處罰金。”
2025年12月23日,北京市第一中級人民法院對北京市人民檢察院第一分院首批提起公訴的中植系管理人員——中植企業集團有限公司原董事局主席高某某等人涉嫌犯非法吸收公眾存款罪一案進行公開宣判。
北京市第一中級人民法院經審理認為,被告人高某某等人作為中植企業集團有限公司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及其他直接責任人員,違反國家金融管理法律規定,變相吸收公眾存款,擾亂金融秩序,其行為均已構成非法吸收公眾存款罪。
法院根據各被告人犯罪的事實、性質、情節和對于社會的危害程度,對被告人高某某等人以非法吸收公眾存款罪判處有期徒刑十四年至四年六個月不等刑罰,并處罰金。
2021年底,中植集團“掌門人”解直錕在做瑜伽鍛煉時突發心臟病去世后,僅僅不到2年時間,“失去主心骨”的中植集團就開始“土崩瓦解”。
中植集團主要通過恒天財富、新湖財富、大唐財富、高晟財富等4家財富管理公司向社會融資,直接把手伸向高凈值人群。
此前,因犯(單位)非法吸收公眾存款罪,大唐財富上海分公司負責人于曉冰被上海浦東法院判處有期徒刑3年5個月,并處罰金20萬元。
當時,相關判決書顯示,2011年起,中植集團先后設立恒天財富、新湖財富、大唐財富、高晟財富四大財富公司。2017年后,又通過中植國際、中植創信投資等實際控制的企業作為發行方,并設立6家產品管理公司,在未經監管批準的情況下,通過湖南國恒信用資產登記備案中心及部分個人渠道,向公眾發行各類定向融資理財產品。募集資金主要用于補充企業資金流動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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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下半年開始,中植集團四大財富公司理財產品逾期的消息不斷傳出。當年11月,中植集團暴雷,根據中植集團發布的《致投資者的一封致歉信》,透露集團債務規模巨大,剔除保證金后相關負債本息規模為4200億元至4600億元。
隨后,北京市公安局朝陽分局依法對“中植系”所屬財富公司涉嫌違法犯罪立案偵查,對公司高管等主要涉案犯罪嫌疑人依法采取刑事強制措施。
去年6月28日,北京市第一中級人民法院發布公告,經調查,中植集團與中海晟豐(北京)資本管理有限公司等247家企業存在高度關聯性且法人人格高度混同,區分企業財產成本過高,單獨破產清算將嚴重損害全體債權人的公平清償利益。因此,管理人申請對中植集團等248家企業進行實質合并破產清算。
同年8月,北京市公安局朝陽分局以中植企業集團有限公司原董事局主席高某某等49名犯罪嫌疑人涉嫌非法吸收公眾存款罪,移送檢察機關審查起訴。經北京市人民檢察院指定管轄,北京市人民檢察院第一分院依法審查,對高某某等49人以涉嫌非法吸收公眾存款罪,依法向北京市第一中級人民法院提起公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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