鐵證之下仍拒認罪,福建虐童案改判彰顯正義力量。
“他到最后都不認罪,還一直找借口推脫,生父始終不認罪把記者都氣結巴了。”
![]()
2025年12月23日,福建高院對莆田12歲女孩琪琪被虐致死案的再審宣判,讓這起牽動全網的悲劇迎來關鍵節點。
生父劉江最終獲刑十三年六個月,較一審的五年六個月刑期大幅加重,這份遲來的嚴懲,既是對逝去生命的告慰,更是法律對踐踏人倫底線行為的強力震懾。
這起案件的殘酷細節,早已突破公眾的心理底線。
2023年深冬,12歲的琪琪在被生父劉江和繼母許金花關在衛生間的17天里,遭遇了常人無法想象的折磨。
手腳被捆綁、皮帶抽打、煙頭燙傷、被逼灌下1600片瀉藥,最終因外傷感染、饑餓寒冷等因素導致急性循環功能衰竭死亡,身上60余處新舊傷痕觸目驚心。
更令人發指的是,作為親生父親的劉江,不僅全程縱容繼母的暴行,還主動網購瀉藥助力虐待,微信中甚至發出“不聽話就往死里打”的冷血言論,卻在案發后始終否認核心罪責。
二審庭審時,他不為女兒之死懺悔,反而為同案繼母求情。
再審現場,仍堅稱自己“被誘導、操控”,這種毫無悔意的狡辯,讓旁聽者無不憤慨,連追問的記者都因憤怒而語塞。
法律終究不會被謊言蒙蔽。
一審法院以故意傷害罪、虐待罪判處劉江五年六個月有期徒刑,因量刑明顯偏輕引發全網質疑,相關話題閱讀量突破20億,網友紛紛呼吁“重判失職生父”。
福建高院在二審中敏銳察覺到量刑失衡,依法啟動審判監督程序,再審判決書中明確指出:“劉江作為法定監護人,參與虐待且縱容許金花施暴,主觀惡性極深,違背社會公德、踐踏人倫底線,原判量刑畸輕”。
最終維持其虐待罪一年刑期,將故意傷害罪改判為十三年,數罪并罰執行十三年六個月,剝奪政治權利二年,既恪守了“上訴不加刑”的法律原則,又以審判監督程序糾正了量刑偏差,實現了法理與情理的統一。
這起改判的意義,遠不止于給受害者家庭一個交代。
它撕開了“血緣即免責”的虛偽面紗,明確宣告監護權是責任而非特權,即便身為親生父母,一旦侵害未成年人權益,必將受到法律嚴懲。
同時,案件也暴露出未成年人保護體系的短板。
17天的持續虐待中,鄰居的沉默、學校的疏忽、社區走訪的流于形式,都成為悲劇發酵的推手。而劉江始終不認罪的態度,更凸顯了強化未成年人保護的迫切性。
只有讓強制報告制度真正落地,讓旁觀者不再沉默,讓失職監護人付出沉重代價,才能為孩子們筑起安全防線。
特別聲明:以上內容(如有圖片或視頻亦包括在內)為自媒體平臺“網易號”用戶上傳并發布,本平臺僅提供信息存儲服務。
Notice: The content above (including the pictures and videos if any) is uploaded and posted by a user of NetEase Hao, which is a social media platform and only provides information storage service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