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政文〔2025〕156號
市自然資源和規劃局:
《商丘市自然資源和規劃局關于〈商丘市轄區2026年度土地儲備計劃〉的請示》(商自然資〔2025〕385號)收悉。經研究,現批復如下:
為加強土地宏觀調控,規范土地市場運行,完善土地儲備制度,促進節約集約用地,保障我市社會經濟發展對建設用地的需求,根據《財政部國土資源部關于印發<地方政府土地儲備專項債券管理辦法(試行)>的通知》(財預〔2017〕62號)、《自然資源部財政部中國人民銀行國家金融監督管理總局關于印發<土地儲備管理辦法>的通知》(自然資規〔2025〕2號)等規定,原則同意《商丘市轄區2026年度土地儲備計劃》,請市自然資源和規劃局按照供需平衡、節約集約的原則,認真做好土地收購儲備工作,切實提高土地供應保障能力。
附件:1.商丘市轄區2026年度土地儲備計劃
2.商丘市轄區2026年度土地儲備計劃總表
3.商丘市轄區2026年度土地儲備計劃地塊明細表
商丘市人民政府
2025年12月18日
(此件公開發布)
附件1
商丘市轄區2026年度土地儲備計劃
為充分發揮土地儲備工作的保障及調控作用,推進全市經濟社會高質量發展,根據《財政部國土資源部關于印發<地方政府土地儲備專項債券管理辦法(試行)>的通知》(財預〔2017〕62號)、《自然資源部財政部中國人民銀行國家金融監督管理總局關于印發<土地儲備管理辦法>的通知》(自然資規〔2025〕2號)等有關文件規定,結合市轄區政府(管委會)的意見,編制本計劃。
一、指導思想
緊緊圍繞《土地儲備管理辦法》要求,加強政府對土地市場的“五統一”管理和宏觀調控,壟斷土地一級市場,優化土地利用結構,盤活存量建設用地,推動政府土地儲備工作的順利進行,促使土地利用向規范、節約、集約、高效的方向發展,為全市經濟社會高質量發展提供土地資源保障。
二、基本原則
(一)政府主導。土地收購儲備工作在市政府統籌領導下,由商丘市國土空間規劃編制研究中心代表市政府具體組織實施,市、區各有關部門要高度重視、加強領導、密切配合,全力以赴做好相關工作。
(二)規劃先行。土地儲備計劃的編制與我市經濟和社會發展計劃、土地利用年度計劃、土地市場供需狀況以及市轄區的經濟發展現狀等緊密結合,特別是每宗儲備土地要與國土空間規劃相銜接,做到不符合規劃不列入,不結合實際不實施,確保土地儲備計劃各項指標科學合理。
(三)突出重點。重點做好城市發展建設區域土地,城市路網延伸區域周邊土地,依法收回收購的國有建設用地,已完成農用地轉用征收審批的新增國有建設用地,其他無明確使用權人、無權屬爭議的國有建設用地全部納入儲備、統一管理。
(四)凈地出讓。嚴格依據有關法律規定,凡列入儲備計劃的土地,前期需要進行必要的開發整理,完善基礎設施配套,最大程度提升土地潛在價值,至少要達到“三通一平”(通電、通水、通路、場地平整)、“五通一平”(通電、通水、通路、通氣、通訊、場地平整)后,經考古勘探后,以凈地推向市場。
三、計劃期限與范圍
本年度土地儲備計劃執行期限為一年,即2026年1月1日至12月31日。計劃適用范圍為市轄中心城區。
四、計劃規模、結構、分布及出讓收益預測
列入2026年度土地儲備計劃的項目有249個,共23903.9963畝。其中,結轉項目232個21273.6433畝,新增列入計劃項目17個2630.353畝。
1.梁園區儲備土地項目共50個9552.4808畝,占市區計劃收儲項目面積的40%,其中往年儲備計劃結轉項目44個7942.9888畝,2025年新增列入計劃項目6個1609.492畝。
2.睢陽區儲備土地項目共60個3356.575畝,占市區計劃收儲項目面積的14%,其中往年儲備計劃結轉項目55個3167.062畝,2025年新增列入計劃項目5個189.513畝。
3.市城鄉一體化示范區儲備土地項目共139個10994.9405畝,占市區計劃收儲項目面積的46%,其中往年儲備計劃結轉項目133個10163.5925畝,2025年新增列入計劃項目6個831.348畝。
按照區位優先、規劃先行的原則,結合市轄各區政府(管委會)土地供應計劃,2026年土地儲備計劃年度擬供應土地面積14665.4433畝,根據區片指導地價測算,預計土地全部出讓后可實現政府收益221億元以上。
五、計劃執行要求
(一)建立健全土地儲備工作共同責任機制。市政府宏觀調控市轄區土地儲備工作,各區政府(管委會)充分發揮各自在土地儲備工作中的主動性,自然資源和規劃、財政、文物、生態環境等各相關部門要統一思想,加強溝通協調,提高工作效率,積極服務土地儲備涉及的各個環節,形成市政府主導、區政府(管委會)實施、相關部門密切配合、共同參與的土地儲備工作格局,保障儲備項目的順利實施。
(二)多渠道保障土地儲備資金需求。市本級收儲資金由市財政負責調度保障。嚴格按照規定將土地儲備資金納入政府性基金預算,通過整合國有土地收益基金、土地出讓收入和其他財政資金予以保障,確保年度土地收儲資金的需求,實現土地收儲工作良性循環、滾動發展。同時,三區內的土地收購儲備項目,由三區負責籌措資金,按照工作程序依法實施收購儲備。
(三)加強儲備土地的管理和出讓公告力度。進一步規范政府儲備土地的入庫工作程序,簡化審批流程,依法依規操作。以儲備土地所在轄區分局及分局自然資源保障中心為依托,建立動態巡查制度,切實加強已納入儲備的土地管護,防止被其他單位、個人私自侵占。對已成熟且列入年度供應計劃的儲備土地,通過地塊現場樹立宣傳標牌以及報刊、網站、短信、微信公眾號等多種媒介進行土地出讓預公告制度,擴大地塊入市前期信息面。
(四)強化儲備計劃目標的日常監督管理。本計劃經市政府批準同意后,作為收購儲備土地工作的依據。實施過程中,根據收儲地塊的具體情況可作適當增減調整。不在計劃范圍內的地塊,若條件成熟,亦可根據區政府(管委會)提出的意見實施收儲。同時市國土空間規劃編制研究中心要借助信息系統、統計報表等多種手段,及時匯總儲備土地入庫、出庫及成交結果相關數據上報市政府,為市政府宏觀調控和科學決策提供參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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來源:商丘市人民政府門戶網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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