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23日,紅星新聞記者從成都市公安局交通管理局獲悉,為提升成都機場高速公路(S6)通行效率,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三十九條的規定,自今年12月27日起,以下車輛禁止在成都機場高速上通行,具體如下:
一、全天24小時禁止建筑垃圾運輸車、混凝土運輸車、預拌砂漿運輸車在成都機場高速上通行。
二、全天24小時禁止總質量超過30噸的機動車在成都機場高速上通行。
三、貨車除遵守本通告規定以外,還須遵守本市其他限制貨車通行的規定,并按照交通標志、標線的具體指示行駛。
四、違反本通告的,由相關部門依法予以處罰。
五、本通告自2025年12月27日起施行,有效期5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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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資料圖)成都機場高速
紅星新聞記者 閆曉峰
編輯 張尋
審核 官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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