廣州人的破防時刻,往往是在其它城市停完車后。
這周末,我去了趟深圳灣。震撼到我的不是這里的高樓群,以及大面積的濱海公園,而是我在深圳灣文化廣場停了三小時車,駛出時看到的停車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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沒錯,童叟無欺,就是7塊錢。
要是在廣州,同樣的最核心地段,停3小時哪怕收30塊,我都得夸一句真便宜。
事實上,關于廣州停車貴或者停車難的問題,在我號已是老生常談了。但禁不住,這方面隔三差五還總能發酵出新的事件。
例如前陣子,珠城豪宅嘉裕公館停車費漲價,就鬧得沸沸揚揚。
但廣州最好的一點是,他聽得進意見,也做得了改變。
最近,廣州修訂通過了《廣州市停車場條例》,將于2026年2月1日起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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細細研讀這份條例的內容就能看到,這是廣州對停車問題,下決心從根本改變的開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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廣州這次,要從根上解決問題!
為什么這么說呢?因為條例中的很多內容,要改變的都是根源的問題。
首先,是要讓廣州有更多能停車的地位,改變停車難的問題!
事實上,有時候在天河或者老城區,哪怕找到16塊/小時的停車場,你都得慶幸,因為好歹有地方停啊!
所以這份條例要解決的第一個問題,就是如何在廣州變出更多停車場。
第一,是“國家機關、事業單位的自用停車場與辦公場所分開管理的,應當在非工作時間有序向社會開放”。
敲重點啊朋友們,是“應當”,而不是“鼓勵”。并且得掛明顯牌子,把車位信息錄入全市停車系統,收的錢也得交財政。
這對于像越秀、荔灣老城區的停車問題,是史詩級加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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廣州從化某機關大院的停車標識,圖源:廣州從化發布
第二,是鼓勵社會力量建設停車場。并且不是慷他人之慨,是官方會拿出實際舉措支持的。
比如給予適當資金支持;給予容積率“優惠”;允許配建不超過20%的附屬商業設施等。
此外,還要求利用待建土地、存量建設用地等設置臨時停車場。
總之,就是要讓廣州的車,有更多地方可停!
其次,要解決的第二個問題,就是廣州停車費的各種亂象,讓停車費更透明、更合理!
條例中,對不同類型的停車場,都制定了定價機制。
機場、車站、碼頭、口岸、道路停車泊位等,實行政府定價;
公交樞紐、社會公益性單位、政府投資建設的停車場等,實行政府指導價;
其它停車場,實行市場調節價。其中,住宅停車場,要實行適用議價規則的市場調節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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也就是制定和提高收費標準時,必須與業主委員會或者業主大會協商確定。
想自己隨意定價,或者突然漲價?罰!最高罰50萬!
接下來,廣州的各種天價停車場,或者不顧業主意見肆意漲價的開發商,要整治起來,就有法可依了。
總的來說,這份條例看下來,給我的感受就是,廣州這次從停車位建設,到停車費管理,每一步都踩在停車問題的痛點之上。
當然,解決問題不是一朝一夕的事。但看到廣州有了決心,找對了路子,這就是好的開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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廣州停車,為何就那么難?
話又說回來,廣州停車,怎么就一直那么難呢?
先說個冷知識——廣州其實并不缺停車位。
給大家看兩組數據:
廣州全市停車泊位約437萬個,機動車保有量約404.4萬輛,停車供需比1.08。(截至2025年6月)
深圳全市停車泊位約333萬個,機動車保有量約429.6萬輛,停車供需比0.77。(截至2024年8月)
顛覆你認知吧?
從數據上看,廣州停車位,其實比深圳還富余。更別說,深圳人均GDP還比廣州高。按理說消費力也比廣州高。
那怎么一到實際,就變成廣州停車位很緊缺,停車還更貴呢?
這次廣州人大,也提到了廣州的問題所在:歷史停車配建不足、資源利用效率不高、信息不對稱、部分區域規劃不合理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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圖源:中國廣州發布
比如說,廣州停車位總量看著多,但人口更密集的老城區,由于歷史問題,停車位是很不足的。
這是很多城市的通病。哪怕是更年輕的深圳,羅湖老城區照樣有停車難題。
這次條例提到的開放機關事業單位停車場,能很好緩解這一問題。但要說真正根治,很難。
再比如,信息不對稱。像我就試過,去廣州某景區時,大量車子都堵在景區停車場門口排隊。但明明往前多開一兩百米,就有車位很多的另一個停車場。
但你說這怪車主嗎?人家哪知道啊!
這方面,廣州就很需要以深圳為師。
深圳就把全市100%的經營性停車場,都整合到小程序上。你不僅能清晰看到每個停車場的余位,甚至還能預約停車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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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甚至還有一些“領先”到極具爭議的政策。像不允許住宅車位作為商品買賣、住宅車位不作為個人產權進行登記。
也就是說,深圳業主自己小區的車位也不能買,只能租。
這樣的好處,是能讓小區的車位充分流轉;壞處是,一些小區的車位要跟社會車輛共享,租金也要市場化。
現在廣州人,已經幾乎是每戶一車。停車的問題,跟住房一樣,都是市民的剛需問題。
真的希望,有那么一天,當我們出門時,不用為找車位焦慮,也不用因擔心停車費過高而不敢用車。
會有那么一天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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