封面新聞記者 戴云
12月23日,市場監管總局召開食品安全專題新聞發布會,黨組成員、副局長柳軍介紹,《集中用餐單位落實食品安全主體責任監督管理規定》(以下簡稱《規定》)自今年2月份發布實施以來效果良好。截至11月底,全國各地中小學、幼兒園食堂等按照“應配盡配”要求,共配備食品安全總監22.3萬人、食品安全員37萬人,在日常的校園食品安全工作中發揮了關鍵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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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場監管總局黨組成員、副局長柳軍。封面新聞記者戴云 攝
具體而言,《規定》督促學校依法配齊配強食品安全總監、食品安全員。特別是對于承包經營的學校食堂,要求建立學校食堂和承包經營企業“雙食品安全總監、雙食品安全員”制度,有效防止個別學校食堂通過承包經營轉嫁管理責任,堅決杜絕“以包代管”“一包了之”的情況。
同時,推動學校對食品安全重視程度尤其是校長“第一責任人”的意識顯著增強。食品安全工作普遍擺到了校長工作的案頭,校園食品安全工作也被列入學校重要議事日程,定期“陪好餐”、做好“月調度”成為很多校長的工作常態。
此外,《規定》要求制定符合學校食品安全特點的風險管控清單,把“日管控、周排查、月調度”深度嵌入學校食品安全管理,通過風險清單制度和常態化管理機制,進一步壓實學校食品安全主體責任,確保將主體責任落實到具體人、具體事,實現在“最小工作單元”精準防控風險。
為健全校園食品安全制度體系,市場監管總局還牽頭出臺多項配套制度、標準、規范。如發布國家標準《校園配餐服務企業管理指南》,覆蓋校園配餐的各個環節,為校園配餐服務企業的合規管理提供標準化指引,填補了校園配餐領域標準空白;聯合教育部制定《學校食堂大宗食材采購驗收管理工作指引》,明確教育部門、市場監管部門及學校的職責,發揮家長委員會監督作用,規范米、面、油等大宗食材供應管理;會同教育部等五部門印發《關于常態化開展春、秋季學期校園食品安全和膳食經費聯合檢查的通知》,要求至少每學期組織一次聯合檢查,嚴查嚴管各類問題隱患,推動建立長效化常態化的制度機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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