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些天,我在呦呦鹿鳴寫了三篇關于“龐萊臣后人捐獻文物去向不明”的長文。這是年度級的大事件,影響必然深遠。其中最大的問題,并不在于《江南春》起拍價8800萬元這個數字,而在于捐獻文物在所有權上的定性,以及,各地捐獻人的權益是否得到制度性尊重。
這既關系到監守自盜的惡劣程度,也關乎華夏文脈的維系。
不少讀者朋友留言,其中,劉渭、高燕夫婦的故事,令我頗有觸動。
他們,是另一個版本的龐家故事。
一切,要從“西安大轟炸”說起。
那時,日寇悍然侵華,國人奮起反抗,處于戰略后方的中心城市西安,是日軍重點轟炸目標。據《西安市志》不完全統計,自1937年至1944年,七年間,日軍空襲西安累計147次,造成2719人死亡、7972間房屋被炸毀。僅在1939年5月24日,西大街橋梓口防空洞洞口被炸塌的轟炸中,就有千余平民被活活悶死。
大多數時間里,西安缺乏空中力量,只能被動挨打,直到后期,1943年秋冬之后,“中國人民的老朋友”陳納德將軍,率領美國空軍駐華第十四航空大隊(前身為飛虎隊)和中國空軍混合團進駐西安,升空作戰,陸續擊落日軍飛機,包括被日方稱為“陸航之花”的日軍王牌飛行員巖橋讓三,形勢才趨向好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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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天我們都知道,抗戰勝利了,但當時的人,看著那已淪陷的半壁江山,看著那被屠戮的平民和滿目瘡痍,怎能不想起元、清入關的前朝往事?怎能不對華夏未來的前途憂心?揚州十日、嘉定三屠之后,有南京大屠殺;“留頭不留發”之后,會是什么呢?
就是在日軍的狂轟濫炸下,有一位從山東移居西安的金石收藏研究名家,劉昌營(字軍山)先生,冒著危險,四處搜求研究秦磚漢瓦。這是他選擇的報國方式:以最快的速度,完成《歷代磚文》。
在這本未刊本手稿中,他的自序如是說:
“惟一年來,每遭坎坷,經濟困窘,購求無力,冒彈編錄,收獲無多,寒暑不避,捫壁搜求,懷饑歷野,寒窗冷硯,數更寒暑,漸成斯篇,應報國之萬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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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的所作所為,一如同一時期在云南的史學家錢穆先生。
國運飄渺之際,在沒有參考資料的鄉下,錢穆克服重重困難,用較為淺白的文字寫下名著《國史大綱》:“中國人寫中國最后一本史書”“帶著對本國已往歷史之溫情與敬意”“本書謹奉獻于前線抗戰為國犧牲之百萬將士”——萬一中國不幸戰敗覆亡,至少可以給后人留一本中國史書,讓后人知道中國的歷史及文明成就,激勵后人復興中國之心。
劉軍山同樣是以“國難之下,傳承中華文脈”的精神搜集秦磚漢瓦、整理寫作的。經年下來,他撰寫的稿本達到20 余部 50 余卷,除了《歷代磚文》,還包括《玫華齋歷代瓦當圖記》《華獄金石志》《秦漢瓦當文字》《讀碑目錄》《長安雅陶考》《秦漢古鏡圖》《兩漢錢范模考》等。時人評之:“先生收藏之豐富,鑒賞之精專,一時無人能與之匹配,填補了這一歷史時期的學術空白。”
“欲滅其國,先滅其史。”今日的我們,可能無法直接體會在那個家國風雨飄搖的時代,一個文化人就挖掘式、搶救式寫作的急迫,但一定可以理解他們那顆拳拳之心。
日軍大轟炸期間,西安不少古跡遭毀,如鐘樓、城隍廟等,另一位文史專家,曹仲謙先生,臨危受命,主持西安碑林藏石保護工程,他雇傭工人用麥草泥將《石臺孝經》、《開成石經》等四百余碑石封護起來,并用麻袋包扎,挖坑埋藏,因為保護得當,碑林在空襲中安然無恙,1947年啟封,重建天日,時人為之贊嘆不已。之后,曹仲謙任陜西省歷史博物館館長。
因為類似的經歷,曹仲謙與劉軍山相交莫逆,常聚會在曹家小樓研討學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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曹仲謙先生家小樓,劉昌營常與其在此研討學問。圖自高啟綸《曹仲謙先生家的小樓軼事》
曹仲謙也為劉軍山的《歷代磚文》手稿未刊本寫了跋文如下:
“前稿為山左范縣劉君昌營著,劉君博雅嗜古,每遇奇磚異瓦不惜重金購之,積瓦當至800余種,磚數甚多,或都在抗日戰爭中一一考訂,毫發不爽!且親歷出土地之地,詳為踏勘,參以金石歷史書籍圖錄,必歸究竟而后已,可謂勤校學者也。予愛其精確博識,擇其中可供研討者信手錄出,擬公同好耳!未敢私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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劉軍山之孫劉渭向我介紹說,1950年,劉軍山受聘于陜西省圖書館(時稱陜西省立西安人民圖書館),負責整理清點鎮館之寶——《磧砂藏》共計9124冊,組織清理抗戰中為躲避日機轟炸疏散到鄉下原存陜圖的宋元明清時期出版的佛教經典達18000余冊。這些都在《潛旭所學集》《陜西省立西安人民圖書館清理原存宋元明清佛教經典筆記》中做了記述。
然而,就在研究著述大都已經完成,準備付梓出版的時候,1956年7月,劉軍山先生突發疾病去世。近一個月后的1956年8月1日,其子劉百訓將父親集畢生精力收藏的401種、4955冊古籍善本圖書和1260種、2333件珍貴的碑帖,以及潛心研究幾十年撰寫的22部書稿共50余卷,全部捐贈給陜西省圖書館收藏。1957年3月27日,劉百訓又將父親生前所收藏的石刻、陶器、磚瓦、錢范等四大類共276件文物全部捐贈給陜西省博物館收藏。
“與其私于家,誠不若公于館。”劉家全部捐完,捐得徹徹底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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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56年8月1日陜西省圖書館接受捐贈時的圖書清冊和碑帖清冊封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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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57年,陜西省博物館開出的受贈文物收據,石刻、陶器、磚瓦、錢范等文物一共276件
基于此,1956年,陜西省文化局局長魚訊頒發了一份甲等獎狀,列明捐贈圖書401種、4955冊、碑帖1260種、2333件,并表示“劉先生所藏圖書碑帖頗多古本舊搨,對于保存祖國文化遺產具有重大的意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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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76年,劉百訓去世。“2007年,我偶然在網上看到在拍賣一件漢代龍形瓦當拓片立軸,上面的題跋部分有爺爺的字,以及印章,一眼就看出這件拍品是爺爺的。”劉百訓之子劉渭說,這是他第一次看到爺爺遺物的真跡。這件拍品有如下說明:“款識:景軒仁兄指正。范縣劉昌營軍山氏拓片識鈴印:劉昌營印(白文)”。
2007年10月14日,劉渭寫信給陜西省圖書館館長:
“……我不知此拓片的持有人是怎樣收藏到的,但由此我不禁對我父親所捐贈給貴館的圖書,碑帖和拓片等的收藏保管狀況提出疑問,不知能否請館長先生安排下屬認真核查后將詳情予以相告,我將不勝感激。(由于我長期在外地工作,不能親自到貴館了解情況,敬請諒解)
煩請館長先生關注此事,以了卻劉氏后人對先輩遺物保存狀況擔憂的心事。拜托了!”
劉渭說,這封信沒有得到回復。劉渭之妻高燕則聯系西安碑林博物館(原陜西省博物館),得到的回復是:你們捐贈的這些都是文物,在陜西歷史博物館。而歷史博物館則說,當初捐給誰的就找誰……“18年了,到現在,還沒有結果。”
后來,劉渭多次前往西安,到陜西省圖書館和他們交涉,2015年11月,得到了一份非正式的《初步核對說明》:“經核實《陜西省圖書館接收劉昌營家屬捐贈碑帖清冊》,共計1260種,2333件,現存僅為496種,876件。鑒于我館目錄與清冊對碑帖命名有所出入,實際存藏量應不止于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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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外,4955冊古籍善本,包括劉軍山的手稿,也有大的出入。“當時沒有提供書面數字,只在口頭上說還有一千多冊,我聽到這個,眼淚當場就掉下來了。”劉渭說,“15年到現在,又十年過去了。陜西圖書館也再沒有給我提供新的核查數字。”
捐往陜西省博物館的276件文物(石刻、陶器、磚瓦、錢范),則是情況不明。
暫且不說情況不明的部分,僅僅說碑帖,從2333件到如今的876件,是一個很刺激當事人的數字。
高燕說:“近二十年我們一直有一個希望,將爺爺耗盡一生心血的手稿出版,這是爺爺的遺愿,是父親的遺愿,也是我們的心愿,三代劉氏家族的心愿。”劉軍山的手稿也捐了,根據2015年的初查,陜西省圖書館還存有16種(清冊是19種)。
我找到了1988年出版的《陜西省圖書館館史》,在“1930-1949先后為圖書館捐贈圖書的有:……劉軍山,捐有圖書(不詳)。”但在1949年之后,特別是1956年,并未記載來自劉家的捐贈。恰好,1956年,陜西省圖書館制訂了《陜西省圖書館征集散失圖書資料辦法》,并發展“陜西省圖書館之友”40余人。我為此詢問劉渭、高燕,但他們比我還晚知道這個信息。
該論文同樣將劉軍山的捐書時間寫為“約在解放前三四十年代” ,該論文是迄今為止對劉軍山捐獻藏書最為詳細的描述:
館藏中鈐有劉軍山印記的古籍、拓片、稿抄本數量很多。藏印有“軍山”、“劉昌營印”、“軍山藏書印記”、“軍山手抄”、“劉氏珍藏”等。
劉軍山,字昌營(鹿鳴注:這里作者寫錯了,根據家屬所述,軍山是字,昌營是名),山東范縣(1964 年劃入河南)人,久居西安,是活躍于三四十年代,與陳直、王子云同時的金石收藏及研究名家,1951 年前后曾受聘陜圖整理清點《磧砂藏》。館藏劉軍山稿本《羽陽千秋館兩漢錢范模圖考》、《潛旭草堂長安雅陶圖考》等多種,均為其金石考校著作,甚為珍貴。羽陽千秋館、潛旭草堂應為劉軍山室名。入選《國家珍貴古籍名錄》的明正德九年(1514)司禮監刻本《少微通鑒節要》五十卷《外紀》四卷,即為劉軍山藏本,并有劉軍山跋;其他如王杰稿本《清高宗御制文三集暨余集》不分卷,清康熙十八年(1679)李漁刻套印本《芥子園畫傳》五卷、明萬歷刻本《廣博物志》五十卷等古籍,及劉軍山所捐拓片等,都為館藏之珍善。
在這篇文章中,我也沒有看到劉軍山捐獻藏品現有總數。幾個月,一兩年查不清,我還能理解,但是,18年,太漫長了。
劉渭與龐萊臣的曾孫女龐叔令,所面臨的問題,在本質上是一樣的:作為捐獻人后代,多年來,難以了解文物真實情況。
如果不是《江南春》以8800萬的起拍價意外出現在2025年拍賣會,龐家也沒有機會引起新聞媒體的關注,無法得到輿論的支持,也不會終于知道原來當年捐的《江南春》已經被南京博物院當做贗品偽作以6800元的價格給賣掉了。
這種情況太不正常了。相信,類似遭遇的捐贈人,絕不止于龐萊臣后人、劉軍山后人,這種情況反復出現,對于社會道德根基的破壞,是持久的,甚至是不可逆的,因為,隨著時間流逝,捐贈人的后代正在逐漸遠去。
在第一篇文章中,我就提出了對捐贈文物“有限所有權”的觀點:當私人藏家向國家捐獻文物時,文物的所有權確實發生了轉移,但是,轉移的是以附帶義務為前提的所有權,即,受贈機構有義務妥善保管、積極研究、向大眾展示。這其中,最重要的是信托責任,因此,嚴格來說,受贈機構得到的主要是基于公共利益的“保管權”,而不是完整的所有權。
如果受贈單位長期沒有履行這一義務,保管粗糙、不研究、不展示,甚至拒絕捐贈人查閱,就失去了捐贈時“基于公共利益”的本意,也就不宜繼續主張該文物的所有權,不宜繼續主張“保管權”,捐贈人有權要求退回捐贈文物。
回想當年劉昌營先生在日寇轟炸下嘔心瀝血地搜集和寫作,不禁著急。
我今天寫作本文,也是想明確提出建議:請陜西省接受劉軍山遺留文物的幾家機構,立即讓其孫劉渭、高燕夫婦查看捐獻文物的現狀,根據《清冊》核查文物去向,并在上級文物管理部門和第三方專家的見證之下,商討合理的解決方案。
呦呦鹿鳴202412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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