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新修訂的治安管理處罰法將于2026年1月1日起施行,針對新修訂的內容中與市民生活息息相關的條款,我們邀請了公安、專家、律師來結合真實案例一一解讀,教你看懂新法,守住合法權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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買賣個人信息,無論是否獲利,明年起都有可能面臨拘留!
根據12月20日發布的《2025年全國網民網絡安全感滿意度調查統計總報告》顯示,當前“開盒”亂象態勢嚴重,六成半的網民稱自己或身邊人有過被“開盒”經歷。針對這一亂象,新修訂的治安管理處罰法中有了明確的規定。
治安管理處罰法修訂版中第五十六條規定:違反國家有關規定,向他人出售或者提供個人信息的,處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情節較輕的,處五日以下拘留。竊取或者以其他方法非法獲取個人信息的,依照前款的規定處罰。
針對這一法條,上海市公安局網安總隊法制科科長王建波進行了解讀:
Q:什么是公民個人信息?
A:公民個人信息越來越成為重要的一種社會資源,能夠單獨或者說與其他信息合在一起,能夠指向特定的人,反映這個人的活動的,比如說我們的姓名、身份證號碼、手機號碼,財產信息、住宿信息、在網絡上的虛擬身份信息 包括密碼等等,都可以視為公民個人信息。
Q:哪些行為屬于侵犯公民個人信息?
A:例如在“開盒”亂象中,在網絡上惡意公開他人個人信息的行為。又比如新生兒出生后,父母個人信息被泄露,月子會所、早教機構等推銷電話就開始找上門來;房屋中介預留客戶個人信息后將客源信息違法出售給其他比如裝修行業等。
Q:新治安管理處罰法頒布實施之前針對侵犯公民個人信息違法行為是如何處罰的?
A: 在新治安管理處罰法頒布實施之前,侵犯公民個人信息,如果不構成刑事犯罪,處罰包括沒收違法所得,警告和罰款。
Q:按照新修訂的治安管理處罰法,針對侵犯公民個人信息違法行為將會如何處罰?
A:向他人出售或提供個人信息,以竊取或其他方法,非法獲取公民個人信息的,無論是否獲利,都是違法行為,都將予以行政拘留。
看看新聞記者: 吳依娜
編輯: 劉嵐
視頻編輯: 張潤菲(實習)
責編: 沈雪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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