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來以為今年的荒誕戲快看完了,這件事在今日一度躍上熱搜第一,可見其離譜程度!
曾經在法庭上指控罪惡的檢察官,如今卻為了那個被控性侵兩名未成年女童的兒子奔走吶喊。
這簡直比任何娛樂圈的驚天大瓜還要讓小編覺得炸裂。
更讓人心疼的是兩名未滿14歲的少女,其中一人因事件出現割腕自殺傾向被迫轉學,另一人多次遭受侵害,卻只獲得286.24元賠償。
兩次都找這么小的女孩,明擺著是專挑弱勢群體下手,還好意思談無罪?
作為檢察官,難道不知道刑法里奸淫幼女從重處罰的規定?為何還要為其辯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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劉某赟,一個90后的醫生,本應是救死扶傷的白衣天使,卻成了兩個幼女噩夢的始作俑者。
2022年至2023年間,他通過社交軟件,結識了兩名年僅12-13歲的幼女。在酒店里,他四次伸出了罪惡的雙手,將無辜的少女推向了深淵。
他的父親劉志軍,是當地法學界的“大拿”。當這位老檢察官決定親自披掛上陣,以律師身份為兒子進行無罪辯護時,輿論的火藥桶被徹底點燃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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父親雖然是前任檢察院副職,但按理說應該回避案件審理。
不過這次申訴環節中,他以辯護人身份出現,難免被猜測是否有干擾司法的可能。
加上案子從頭到尾都在永州當地法院處理,難免有人懷疑會不會存在地方保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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該案一審以強奸罪判處劉某赟有期徒刑八年;二審維持強奸罪,改判為有期徒刑六年。
最近19日這次是爭議點太大,改為擇日宣判。
網友也有疑問,這兩個未滿14歲的初中生,都是和嫌疑人是網友關系,而開房時,也不存在強迫行為。為何是強奸罪?
按照《刑法》規定,奸淫不滿十四周歲的幼女,以強奸論且必須從重處罰,這是不容置疑的法律紅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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和未成年發生性行為都擺在面前,這大法官父親到底在辯護什么呢?
他首先是質疑被害人年齡,認為其中一女孩的農歷出生年月與醫學出生證明不符,推測其實際出生年份可能更早,案發時已超過14歲。
這還不算離譜,這位父親還有更刁鉆的角度,他認為受害女孩在首次詢問中佩戴了口罩,不符合《關于辦理性侵害未成年人刑事案件的意見》中關于"錄音錄像聲音、圖像應當清晰穩定,被詢問人面部應當清楚可辨"的要求。
不能作為證據。
雞蛋里挑骨頭都沒這么能挑的,這辯護邏輯堪稱荒謬!
劉志軍作為前檢察官,不可能不懂奸淫幼女是重罪,他的無罪辯護本質是知法犯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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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兒子兩次找的都是12、13歲的小女孩,聊天記錄里還有開學初三’,明天中考的等信息,怎么可能不知道是未成年?
是,現在的孩子們吃得好,發育早。
但早熟不代表可以被侵害,法律劃定14歲底線,就是為了保護未成年人的身心發育,不能成為施暴者脫罪的借口!
法律“專業”從業人員應當以身作則,遵守法律,維護司法公正,而不是利用專業知識為親人脫罪,為惡魔兒子洗脫罪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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