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樺甸市人民法院成功調解一起親友間民間借貸糾紛,既化解了債務矛盾,又維系了雙方親屬情誼,以司法溫情踐行“以和為貴”的糾紛化解理念。
2024年,張某因資金周轉向親戚李某借款5萬元并出具借條,借款到期后僅以玉米折抵2萬元欠款,剩余3萬元經李某多次催討仍拖延未還,李某無奈訴至法院。承辦法官審理后發現,張某并非惡意拖欠,而是受經營狀況影響暫時無力還款,且雙方系親屬關系,生硬判決可能徹底破壞親情。
秉持“調解優先、調判結合”原則,法官向雙方釋明民間借貸相關法律法規及利息計算標準,既引導李某體諒張某的經營困境,也勸說張某正視還款義務。經過耐心疏導,雙方放下隔閡達成調解協議,案件圓滿解決。
法官提醒,民間借貸需簽訂規范合同,明確借款金額、利率、還款期限等關鍵條款,留存轉賬記錄、借條等證據;還款應及時履約,避免矛盾升級。若發生糾紛,優先通過協商、調解等平和方式解決,依法理性維護權益。
吉林日報全媒體記者 丁美佳
責編 周凇宇
二審 丁美佳
終審 李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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