網約車焦點訊(文/彭小偉)12月9日,國家發改委、市場監管總局、國家網信辦聯合發布《互聯網平臺價格行為規則》,規范互聯網平臺的價格行為。該規則自2026年4月10日起施行,有效期5年。
第二條指出,平臺經營者是指提供網絡經營場所、交易撮合、信息發布等服務的法人或非法人組織;平臺內經營者是指通過平臺銷售商品或提供服務的經營者。也就是說,網約車平臺和司機都適用這一規則。這對廣大司機來說是個好消息,低價訂單終于有部門管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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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四條明確,平臺經營者不得強制或變相強制平臺內經營者按其定價規則,以低于成本的價格銷售商品或提供服務,從而擾亂市場競爭秩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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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前,網約車行業中的一些特惠訂單、一口價訂單,已經屬于平臺強制司機以低于成本的價格提供服務,也擾亂了市場競爭秩序。
網約車行業分析師盧布表示,各地交通主管部門在查處時面臨一個核心難題:網約車每公里的實際運營成本到底是多少,目前沒有統一、權威的計算標準和認定機制。
盧布認為,要讓新規真正落地,當務之急是各地交通、價格等部門協同研究,出臺更細化的網約車成本構成指導標準或參考范圍。同時,加強對平臺定價規則透明度的監管,確保司機的勞動付出與收入相匹配,才能真正結束無序的低價競爭,促進網約車行業的長期健康發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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