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 |星火·薪火
這兩天,關于南京博物院的傳聞甚囂塵上,備受熱議。起因是,龐萊臣后人當年捐給南京博物院的明代仇英《江南春》圖卷,竟出現在今年北京的一場藝術拍賣中,且估價8800萬元。
對此,南京博物院發布通告說,龐增和當年捐贈的137幅畫作中,有5幅被鑒定為“偽”,故對該5幅畫作進行了處置。很明顯,“不傻不癡”的網友并不買賬,紛紛表示,如果是假的,怎會出現在藝術拍賣中,而且還估價8800萬元。再說,即使是假的,是不是應該退還給捐贈者后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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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次南京博物院事件不禁讓人想起廣州美術學院圖書館原館長蕭元貪污案。蕭元,湖南人,1957年11月出生,1987年畢業于武漢大學哲學系,曾任湖南人民出版社政治理論室副主任,湖南文藝出版社小說室副主任、主任,《芙蓉》雜志主編,2002年到廣州美院工作。
2002年10月至2010年3月,蕭元利用其擔任廣州美院圖書館館長的職務便利,用學校為其配備的圖書館藏畫庫的全套鑰匙開門進入畫庫,用自己事先臨摹好的贗品將館藏的143幅名字畫調包,并據為己有,玩起了監守自盜、“貍貓換太子”的把戲。
從2004年至2010年,蕭元陸續將其中的125幅書畫作品委托中國某德國際拍賣有限公司和浙江某通拍賣有限公司拍賣,拍賣成交價總計3470.87萬元,余下18幅尚未賣出的書畫作品被偵查機關扣押,經鑒定估價約為7681.7萬元,合計1.1億多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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據蕭元交代,他不是第一個以假畫調包真畫的人,因為他第一次在畫庫看到這些畫的時候就發現有很多贗品,說明之前已經被人調包過(該說法是真實還是為脫罪,不得而知),于是在2004年3月,他也“自己動手豐衣足食”,趁周末圖書館放假沒人,挑選臨摹難度不大的字畫帶回家。臨摹好后,再把真畫留下,假畫放回藏畫庫。這是第一次,自此便一發不可收拾。
而蕭元之所以被發現,是因為在一次香港拍賣會上有校友發現,畫作上印有廣州美院印章,于是東窗事發。2014年5月,蕭元在廣州被逮捕,8套房產(含別墅)和2輛豪車(牧馬人、寶馬)被扣押及140多萬元存款被凍結,2015年7月被審,2016年12月病亡。
無論是南京博物院還是廣州美院,拍出去的畫作已基本無法追回。因為拍賣是委托進行,拍賣行沒有義務去核實文物的來源,而且法律保護善意第三人,由于拍賣是公開依正規程序進行,買家是善意第三人,為了維護交易的穩定性,買家不用退還畫作。因此,從法律上這些畫作已無追回的依據,但廣州美院也曾呼吁,希望畫作持有者“充分釋放善意,促成這批藏品盡早回歸”。只是不知廣州美院在呼吁的同時,是否認識到作為公辦高等學府,自己有疏于管理及監督的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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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網友引用了一句“魯迅說”:“公共的東西,實在不容易保存。如果當局者是外行,他便把東西糟完;倘是內行,他便把東西偷完。”如此意味深長且扎人心窩的話,一時竟無力反駁,只能苦笑。
巴桂茹在《館長玩名畫掉包,暴露出多少監管漏洞?》一文中寫道:不知全國還有多少這樣的美術館、圖書館里珍貴的藏品正在被“老鼠”“蒼蠅”偷梁換柱。對此,有必要進行一次徹底清查,捕“鼠”滅“蠅”,并織密監督之網,同牛欄關貓式的監管說拜拜。
參考資料:三聯生活周刊:《利用職務之便,他掉包偷竊億元名畫:館長到“雅賊”的陷落》,作者:葛維櫻。
成都商報:《偷畫館長:我是圖書館里唯一懂美術的人》,編輯:李昭翼。
【注】參考信息源自官媒,內容嚴謹客觀。本文意在以史鑒今,警示世人,非議時政。
- 完-
總有一些歷史需要被記憶,總有一些情懷需要被喚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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