那天晚上,張偉沒回來。
第二天,他媽給我打電話。
“小雨,聽說你和偉偉吵架了?”
婆婆的語氣很溫和。
“媽,不是吵架,是分房子的事。”
“媽知道,偉偉都跟我說了。”她嘆氣,“小雨啊,1號那套房子,偉偉有別的安排,你就別爭了好嗎?”
“什么安排?”
“這個……媽也不太清楚,但是偉偉說很重要。”
“比我和孩子還重要?”
電話那頭沉默了。
“小雨,你嫁到我們家10年,媽待你不薄吧?”
“媽對我很好。”
“那你就聽媽的話,別鬧了好嗎?”她的聲音變得懇切,“4號那套房子雖然小點,但是夠你和孩子住了,而且以后偉偉也會去看你們的。”
“以后?”我抓住這個詞,“媽,您的意思是,以后張偉不和我住?”
“這個……小雨,你也是成年人了,有些事媽不說你也應該明白。”
我明白了。
他們連離婚的事都計劃好了。
“媽,老房子是我爸媽出的首付,我們一起還了10年貸款,現在拆遷了,我連選房子的權利都沒有嗎?”
“小雨,你爸媽的錢偉偉不是還了嗎?60萬呢,一分不少。”
“那只是首付的增值,不是全部房款——”
“你還想要多少?”婆婆的語氣變了,“小雨,我們家這些年沒虧待你吧?每月你們交給家里多少錢?偉偉一個人扛下所有開銷,你那點工資能干什么?”
“我那點工資每個月8000,10年96萬——”
“夠了!”她打斷我,“你不要太過分!房子是偉偉的名字,他想給誰就給誰,你一個女人爭什么爭?”
我愣住了。
這還是那個平時溫柔的婆婆嗎?
“媽,您知道陳婷的事嗎?”
“我……我不知道你在說什么。”
“您知道的對嗎?”
她不說話了。
“媽,張偉在外面有人,5年了,您知道?”
“小雨……”她的聲音弱下來,“婚姻哪有容易的?男人在外面有點事,你睜一只眼閉一只眼不就過去了?”
我笑了。
“所以您知道,您也同意他把最好的房子給小三?”
“什么小三!人家陳婷是偉偉的大學同學,知根知底的!”
“大學同學就能做小三?”
“你別血口噴人!”婆婆怒了,“陳婷比你懂事,比你會照顧人,偉偉跟她在一起開心,有什么不對?”
我握著手機的手在抖。
“那我呢?”
“你?”婆婆冷笑,“你一天到晚就知道待在家里,也不出去工作,也不打扮,偉偉看著你煩不煩?你自己不反省,還怪別人?”
“我在家帶孩子,做飯洗衣——”
“那是你應該做的!你嫁到我們家,吃我們的用我們的,做點家務不應該嗎?”
我掛了電話。
我坐在沙發上,手還在抖。
原來在他們眼里,我這10年的付出,是“應該的”。
原來我每天做三餐,洗全家的衣服,照顧孩子,是“吃他們的用他們的”。
原來我月薪8000全交給家里,10年96萬,是“那點工資”。
我以為我嫁的是一個家庭。
原來我只是一個免費保姆。
女兒走過來。
“媽媽,你哭了?”
我抹了抹眼淚。
“媽媽沒哭。”
“媽媽,我們是不是搬不了大房子了?”
我抱住她。
“會搬的寶貝,媽媽保證。”
那天晚上,我把這10年的賬算了一遍。
我的工資:8000×12×10=96萬。
我爸媽的首付:50萬。
10年房貸我的部分:3000×12×10=36萬。
總計:182萬。
這是我對這個家的貢獻。
而張偉給陳婷的錢:5萬×12×5=300萬。
這300萬,有一半是我的。
我打開電腦,開始寫起訴狀。
第二天,張偉的妹妹來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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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嫂子,聽說你要起訴我哥?”張娟坐在沙發上,翹著二郎腿。
“是的。”
“你瘋了嗎?”她笑了,“你知道打官司多麻煩嗎?而且你能贏?”
“我咨詢過律師了,勝算很大。”
“呵,勝算很大?”她站起來,“嫂子,我跟你說實話吧,這6套房子,房產證上只有我哥的名字,你想分?做夢!”
“婚內財產,我有權——”
“你有權什么?”她打斷我,“這10年我哥養你,養孩子,你出了多少錢?你那點工資夠干什么的?”
“我——”
“你什么你?別以為我不知道,你每個月就知道買買買,化妝品、衣服,花我哥多少錢?”
“我每月只有2000塊零花錢!”
“2000還少?”她冷笑,“我一個月才1500,你還有臉抱怨?”
我看著她。
張娟,27歲,大學畢業3年,在一家小公司當文員,月薪3000。
她男朋友是個送外賣的。
“娟娟,3號那套90平的房子,是給你的對嗎?”
“那又怎么樣?”
“你有沒有想過,那套房子市值300萬,你哥直接給你,你不覺得太多了嗎?”
“我是他妹妹!親妹妹!”她理直氣壯,“哥哥給妹妹房子,天經地義!”
“那我是他老婆,結婚10年,他給我最差的房子,也天經地義?”
“你不一樣!”
“哪里不一樣?”
“你……”她說不出來,索性破罐子破摔,“反正你就是不一樣!我哥愿意給我,不愿意給你,你能怎么辦?”
我笑了。
“我能起訴。”
“你敢!”她指著我,“你要是敢起訴,我們全家都不會放過你!”
“全家?”我問,“包括孩子嗎?”
“孩子……”她愣了一下,“孩子當然跟我哥。”
“為什么?”
“因為我哥有錢啊!”她說得理所當然,“你一個女人,出去租房子住,孩子跟著你受罪?跟我哥多好,大房子,好學校,什么都不缺。”
“那我呢?”
“你?”她上下打量我,“你離了婚,還想再嫁?做夢吧,帶著孩子,誰要你?”
我看著她。
這個我叫了10年“娟娟”的小姑子。
我給她買過生日禮物,給她介紹過工作,她失戀的時候我陪她哭過。
現在她指著我說:“你離了婚,誰要你?”
“娟娟,你走吧。”
“你什么態度?”
“我說,你走吧。”我看著她,“我和你哥的事,不需要你管。”
“你——”她氣得臉紅,“行,你等著,我看你能嘚瑟到什么時候!”
她走了。
女兒從房間里出來。
“媽媽,小姑為什么說你離了婚沒人要?”
我蹲下來,看著她的眼睛。
“寶貝,如果爸爸媽媽分開,你想跟誰?”
她愣住了。
“為什么要分開?”
“因為……因為我們之間有一些問題。”
“可是……”她的眼淚掉下來,“我想跟爸爸,也想跟媽媽。”
我抱住她。
“對不起寶貝,對不起。”
那天晚上,我一夜沒睡。
我一直在想,我是不是做錯了?
為了一套房子,我要把這個家鬧得雞飛狗跳?
孩子怎么辦?
如果打官司,孩子會不會恨我?
我打開手機,看見張偉給我發了條消息:
“林雨,我最后說一次,4號房子你要就要,不要就什么都沒有。你自己考慮清楚。”
我看著這條消息。
10年了。
他終于連“老婆”都不叫了,直接叫我的名字。
我想起我們剛結婚的時候。
那時候他還會叫我“老婆”,會給我做早餐,會在下雨天來接我。
什么時候變的?
是孩子出生后?
是他越來越忙以后?
還是,5年前,他遇見陳婷的時候?
我給律師發了條消息。
“起訴的事,繼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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