養老金并軌后,2024年10月起全國機關事業單位十年過渡期結束,都按新辦法發養老金了。
唯獨內蒙古“搞特殊”,給一些機關事業單位的退休人員額外加了5年待遇托底期!養老金計算方式也變了!
01
中人待遇不縮水
計發清晰算得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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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年過渡期結束后,全國各地按新辦法足額計發養老金,但內蒙古明確:
對于在2024年10月1日至2029年12月31日期間退休的“中人”,如果按新辦法計算的待遇低于按舊辦法(以2024年9月為標準)計算的待遇,將實施“托底”,按照舊辦法的標準發放(需扣除本人職業年金部分)。
簡單說,這5年退休的 “中人”待遇只高不低。
舉例來看:
張阿姨是內蒙古某事業單位職工,1990年參加工作,2025 年3月退休。
按新辦法核算,她的月養老金是5500 元(基礎養老金 + 個人賬戶養老金 + 過渡性養老金);而按老辦法算,能領 6800元。
現在根據托底政策,她最終按老辦法標準發放,但要扣除每月350元的職業年金,最終到手6450元 —— 比純新辦法多拿 950元,妥妥的待遇只高不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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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辦法待遇構成明確為 “基礎養老金+個人賬戶養老金+過渡性養老金+職業年金”,各部分計算規則進一步細化:
基礎養老金與自治區社平工資、個人繳費指數、繳費年限直接掛鉤,堅持 “多繳多得、長繳多得”;
過渡性養老金按1.2%系數計算,新增 “視同繳費指數調節系數”(每年公布,為1時可不公布),精準補償改革前工齡的貢獻值;
之前的計發規則中缺乏調節系數,此次補充后,核算邏輯更透明,減少模糊地帶。
02
為何只有內蒙古
多了5年“托底”
內蒙古這5年的托底政策,并非“開后門”,而是出于多重現實考量:
1、不讓“中人”吃虧
內蒙古很多“中人”改革前工齡長,改革后繳費短,個人賬戶里的錢根本不夠。如果直接按新辦法算,養老金可能比老辦法低一大截。這5年就是給他們緩沖,保待遇不降。
2、改革要平穩,人心要安穩
10年過渡期剛結束,立刻切換容易引發不滿。延長5年托底,既守住了 “待遇不降低” 的底線,又尊重了大家之前的工作貢獻,改革既有力度也有溫度。
3、不是無限兜底,有條件有期限
政策有時效(到2029年底),有范圍(只覆蓋特定時間段退休的“中人”),并且在托底時會扣除職業年金部分。
這是一種力求財務平衡、可持續的安排。
總之,托底政策就是政府 "借錢" 給現在的財政,去解決歷史遺留問題,同時給自己5年時間慢慢還錢。
03
其他省市會效仿內蒙古嗎?
大部分省份不會直接效仿內蒙古的5年托底政策,只有極少數可能通過其他方式,比如上調計發基數、專項補貼。
比如廣東——
廣東雖然是養老金 “富裕省”,但它完全沒必要學內蒙古。
第一,廣東 “中人” 新老辦法差距特別小,平均才5%左右,遠低于內蒙古的15%-30%。
第二,廣東已經給 “中人” 一次性補發了差額,不少高級職稱人員能補10多萬,問題早解決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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比如遼寧——
遼寧和內蒙古一樣,老齡化嚴重、人口外流多,養老壓力特別大,但它學不了。
第一,遼寧的財政比內蒙古還緊張,每年養老金發放都要靠中央調劑幾百億,自己根本拿不出錢搞5年托底。
第二,遼寧 “中人” 待遇落差雖然有,但比內蒙古小,之前靠中央補貼和一次性補發,已經把矛盾壓下去了,沒必要冒財政風險搞托底。
比如四川——
四川 “中人” 落差不大,而且早就有過渡性養老金政策,還對早退的 “中人” 有專項補貼,不用靠托底就能保障待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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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媽總結一下,內蒙古的5年托底政策,是在國家統一框架下,針對本地特殊情況制定的定制化方案。
核心就是要在財政和養老金基金本就緊張的前提下,平穩消化 “中人” 轉軌的歷史成本。
這是內蒙古 “量體裁衣” 的政策,其他省份“身材”各不相同,這件“衣服”自然不會合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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