引 言
近日,中文互聯網及Web3社區流傳一則消息,聲稱杭州、成都等地警方在街頭或上門巡查中,一旦發現手機內裝有加密貨幣APP或錢包有資產,即要求“強制轉走”。
![]()
這則消息在年底的行業背景下,引發了從業者極大的恐慌。作為深耕Web3領域的刑事律師團隊,在經過多方核實與法律分析后,我們傾向于認為:這是一則將個別經歷無限放大的“假消息”。 同之前在社交平臺宣傳”xx交易所xx地方團隊被抓”一樣,完全屬于自媒體起號策略。
但恐慌源于未知。今天我們不談情緒,只談法理,我們將從法律專業角度拆解公權力的邊界以及如果這種極端情況發生,相關從業者該如何應對。
為何“見幣就收”在法律邏輯上不成立?
在法治社會,公權力的行使必須遵循“職權法定”原則,也即任何執法行為都必須嚴格遵循法律規定。傳聞中“見幣就轉”的操作模式,不僅嚴重違法,更會讓執法人員面臨極高的刑事反噬風險。
第一,盤查權不是任意搜查權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人民警察法》第九條規定,公安機關進行當場盤查、檢查的前提是針對“有違法犯罪嫌疑的人員”。普通公民在無嫌疑表現的情況下,隱私權受法律保護。
若無《搜查證》,僅憑“例行檢查”強行解鎖手機查看相冊、非公開APP(如Telegram、冷錢包等),明顯屬于程序違法的行政行為。
第二,執法機關強制公民轉賬,是傷敵一千,自損八百。
在刑事案件辦理中,涉案財物的處置有極其嚴苛的流程。如果辦案人員在沒有立案、沒有扣押手續的情況下,強行要求公民將虛擬資產轉入非公安機關對公賬戶(如個人地址或不明地址),這在法律定性上極可能構成:
濫用職權罪:違規行使權力,致使公共財產、國家和人民利益遭受重大損失。
搶劫罪或敲詐勒索罪:在無合法依據下,利用公權力脅迫他人交付財物。
在全面依法治國及警務督察日益嚴格的當下,為了一筆性質未定的資產,冒著斷送職業生涯甚至入獄的風險去進行街頭掠奪,這不太符合基層執法人員的理性行為模式。
所以,我們認為這種極端行為絕非常態,也不可能是常態。所謂的“街頭查手機強制轉幣”,大概率是針對特定涉詐、涉賭高危人員的精準打擊行動,被誤讀為了針對全行業的普適性政策。
監管趨嚴是真,但“越界”并非常態
雖然我們認為傳聞為假,但不可否認,年底是涉詐、涉賭資金鏈治理的高峰期。作為從業者,我們不應恐懼“被查”,而應恐懼“無準備”。
在行政與刑事交叉的邊緣,我們需要警惕的是:個別辦案人員在KPI壓力下,可能存在的程序瑕疵或誘導性執法。
如果這一“極低概率”事件真的發生在您身上,請務必保持冷靜,建議您采取相應措施保障自身合法權益。
關鍵時刻的“四個堅持”
假如您真的遭遇了辦案人員要求檢查手機甚至轉移資產,請遵循以下步驟應對,這不僅是保護您的財產,也是在督促執法規范化。以實現當事人合法利益最大化:
第一,堅持“核實身份”
禮貌地要求對方出示《人民警察證》。這是法律賦予您的權利。如果對方是輔警,必須有正式民警在場。輔警不能單獨執法,必須有正式民警帶領。如果連證件都不敢亮,您完全有理由拒絕配合。
在沒有律師在場的情況下,不要隨意解釋您的資產來源、交易對手或商業模式。只需說明:“這是我的合法個人財產。”不要因為緊張而多說,言多必失。
第二,堅持“無文書,不轉賬”
如果對方要檢查您的手機,請詢問是否有《搜查證》。根據《刑事訴訟法》,無證搜查僅限于緊急情況。
如果對方要求扣押您的虛擬貨幣,請明確表示:“警官,我配合執法。但請您現場開具《扣押決定書》和《扣押清單》,并在清單上注明轉入的錢包地址、幣種、數量及哈希值。我簽字確認后,才能轉賬。”
絕不配合沒有任何文書記錄的、轉入個人地址的“口頭轉賬”要求。您可以委婉表達:“沒有扣押清單,我擔心這筆錢說不清楚,將來沒法向公司/家人交代,也擔心給您的執法帶來風險。”
第三,堅持“只轉對公,不轉個人”
只要是嚴格按照法律規執法,絕不會用個人錢包收錢。堅決拒絕將幣轉入不明身份的個人錢包地址。“警官,轉給個人賬戶說不清楚,為了避免后續的法律風險,也為了保護您的執法合規,請提供公安局的涉案資金專用賬戶/地址。”
第四,堅持“事后申訴”
如果您在現場感受到壓力,而無法拒絕,不要發生肢體沖突。盡可能記住警號、派出所名稱、轉幣地址。人身自由恢復后,第一時間聯系律師。針對違規扣押,我們需要通過法律途徑來追回資產。鏈上的轉賬記錄是賴不掉的鐵證。
結語
Web3行業正處于合規轉型的陣痛期。作為法律人,我們理解從業者的焦慮和擔心。但是真心不希望幣圈人以施加恐懼,制造噱頭的方式起號!
恐懼源于未知,安全源于專業。公安機關不會在沒有證據的情況下通過“搶劫”式執法來監管行業。真正要打擊的是洗錢和詐騙等犯罪活動,而不是普通的持幣者。
但作為從業者,做好資產隔離、保留完整的交易記錄(KYC/AML記錄)、在遇到法律風險時第一時間尋求專業律師的介入,才是穿越周期的根本保障。
*本文為上海曼昆律師事務所的原創文章,僅代表本文作者個人觀點,不構成對特定事項的法律咨詢和法律意見。歡迎更多Web3從業者投稿、爆料。如需轉載及法律咨詢,請添加客服:mankunlawyer。
本文作者
![]()
關于曼昆
![]()
特別聲明:以上內容(如有圖片或視頻亦包括在內)為自媒體平臺“網易號”用戶上傳并發布,本平臺僅提供信息存儲服務。
Notice: The content above (including the pictures and videos if any) is uploaded and posted by a user of NetEase Hao, which is a social media platform and only provides information storage service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