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都訊 記者趙青 通訊員王君 李雨喬 12月17日上午,廣州市南沙區人民法院(廣東自由貿易區南沙片區人民法院)聯合廣州市南沙區司法局、廣州市南沙公證處、深圳市藍海法律查明和商事調解中心及廣州市匯智藍天國際法律與商事服務中心暨“一帶一路”域外法查明(廣州)中心共同簽署《關于構建粵港澳大灣區涉港商事案件跨域協同送達聯動機制合作備忘錄》(以下簡稱《備忘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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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聞發布會現場。通訊員供圖
優化涉港商事案件送達程序,提升跨境商事糾紛解決質效,搭建平臺助力深化司法規則銜接,為跨境司法協作提供“灣區樣本”。
當天,南沙法院發布《涉港商事案件當事人跨域送達規程(試行)》(以下簡稱《規程》),南沙區司法局發布《廣州市南沙區涉港商事案件受托送達法律服務機構推薦名冊》(以下簡稱《推薦名冊》)。
創新涉港商事案件送達新機制跨域協同破解跨境送達難題
作為集中管轄廣州市一審涉外涉港澳臺商事案件的基層法院之一,南沙法院面對跨境民商事案件持續高位的形勢,結合審判實踐不斷探索優化涉外涉港澳臺案件送達新路徑——委托當事人送達。
此次簽署《備忘錄》、構建涉港商事案件跨域協同送達聯動機制,既是落實落細《南沙方案》的一項具體舉措,也是對跨域送達結構性難題在前期探索基礎上作出的系統性回應。
各方通過聯動協作,將以往的個案協調轉變為制度化、常態化機制,開創“三線合一”的送達新模式:以司法保障合法線,以協同合作驅動效率線,以社會專業力量作為輔助線。
根據《備忘錄》,各方共建主體將在各自職責范圍內對法律服務資源進行規范化、平臺化、品牌化協調整合,著力提高涉港案件送達效率、破解送達難題。
其中,南沙法院牽頭建立送達機制、細化操作規程;南沙區司法局建立受托送達機構及人員推薦名冊;南沙公證處既可以接受當事人委托開展涉港送達,也可以提供公證服務保障送達效力;兩家法律查明中心在提供域外送達相關法律查明服務的同時可接受當事人委托開展涉港送達。
比傳統送達流程節省約6個月程序流轉效率實現指數級提升
據介紹,涉港澳民商事案件送達的平均周期往往為6個月左右。面對跨域送達耗時長的現實困境,當事人即便知道有委托送達這一途徑,但如何委托?具體可以怎么送?若無明確指引,當事人仍會顧慮重重。
對此,南沙法院立足“一國兩制”國情,融合不同法域制度優勢,充分吸納香港一般民事訴訟送達慣例及內地司法送達實踐中的成熟經驗,聚焦跨境商事糾紛解決的痛點、堵點,不斷深化司法規則銜接互鑒,制定并發布《規程》。
《規程》針對涉港商事案件對當事人跨域送達的定義原則、適用范圍、程序要求、方式及結果核定、不法送達的規制等從實踐層面給出更加細致、具體、可操作的規范化司法指引。
依據《規程》,在南沙法院受理的涉港商事案件中,由法院出具委托送達令后,當事人可自行或委托有資質的機構或人員進行涉港送達;允許當事人委托市場化送達主體通過合法方式調查被送達人員地址信息,并完成送達事項;鼓勵當事人與送達機構和人員之間自行建立委托合同關系,約定各方權利義務。
《規程》明確,當事人之間存在特定交易習慣的,可以按照符合雙方商業慣例的交易習慣采取合理方式送達訴訟文書;當事人委托送達全流程原則上控制在三十日內完成。相比于傳統送達流程節省6個月左右的時間,大幅度提升程序流轉速度,從“按月計算”到“按日掌控”,實現程序流轉效率的指數級提升。
南沙法院相關負責人介紹,目前已按《規程》展開試點,共有6件涉港商事案件當事人申請跨域委托送達11人次,其中藍海法律查明中心7日內反饋成功送達6人次。
引入灣區力量提高送達成功率提速解紛讓營商“優無止境”
境外當事人地址不易獲取,是跨境糾紛案件送達中面臨的另外一大難題。
對此,南沙法院立足南沙“灣區之心”的區位特征、港澳人才持續涌入的資源優勢,最大限度挖掘區域潛力,通過引入查明中心、粵港澳聯營律師事務所、粵港澳大灣區律師、港澳委托公證人等南沙特有的專業“灣區力量”加持提高送達成功率,提升跨境商事糾紛化解效率。
《備忘錄》顯示,南沙法院與合作各方協同建立域外送達信息庫及法律庫,定期更新各法域最新送達法律法規,依法匯集關聯案件可公開的有效域外送達地址,以保障域外送達持續精準、高效。
此外,南沙區司法局此次發布的《推薦名冊》同樣為實現“精準達”提供助力。
據介紹,南沙區司法局根據服務能力、業務范圍、服務質量、信用狀況等,在轄區范圍內選取具有涉港澳、國際化背景的優質法律服務資源,建立受托送達法律服務機構名冊,并向南沙法院推薦,供擬進入訴訟階段且同意參與送達的當事人自愿選擇,委托相關機構或人員完成涉港送達事項。
南沙區司法局有關負責人表示,粵港澳合伙聯營律所和粵港澳大灣區律師既有地緣優勢,又有執業經驗,相信對于提升跨境商事案件的送達成功率必將有所助益。此舉也有助于培養跨境法律服務人才,為未來更深層次的區際法律合作進行可行性探索,提升粵港澳大灣區跨境法律服務的整體競爭力。
南沙法院有關負責人表示,跨域送達改革作為跨境商事糾紛解決提速的關鍵一環,為南沙建設國際一流法治化營商環境提供了規則銜接的實踐樣本,有利于打造兼具國際視野與粵港澳大灣區特色的國際商事糾紛解決高地。
【專家點評】破解涉港商事案件送達困境打破單一、線性的送達路徑
“這一系列創新舉措可以說是灣區規則銜接從理念到實踐的又一次突破,也讓我深刻感受到南沙法院在推動司法改革、服務粵港澳大灣區建設方面敢為人先的魄力。”中山大學法學院院長張亮認為。
張亮表示,送達是民事訴訟程序的起跑線,關乎程序正義與審判質效。跨境送達之難的實質是法系差異在程序法的集中體現,該《送達規程》不僅是破解涉港商事案件送達困境的一把鑰匙,更是南沙法院貫徹《粵港澳大灣區發展規劃綱要》《南沙方案》的一項關鍵舉措、是對跨境民事訴訟程序法理基礎與制度效能的一次結構性探索。
張亮認為,該《送達規程》在我國內地傳統的職權主義送達框架下,深度融合我國內地訴訟職權主義與香港當事人主義送達,引入社會力量,打破單一、線性的送達路徑,構建多通道、并行化的送達網絡,前瞻性地吸納商業實踐智慧,支持按照符合商業慣例的交易習慣采取合理的送達方式送達,體現司法對商事實效性、社會自治中形成的秩序與信賴的尊重。
此次南沙法院的創新舉措回應了市場主體對司法效率的需求,回應了“一國兩制”對規則銜接的需要。
該《送達規程》以理念革新為先導,以效率提升為目標,以多方共建為支撐,系統性破解跨境司法實踐難題,也有助于推進兩地法院商事案件判決的相互認可和執行,為全國法院處理類似問題提供了寶貴的“南沙經驗”。
“我相信,隨著平臺的搭建、《送達規程》的深入施行,粵港澳大灣區的法治化營商環境將進一步優化,國際商事主體對中國法治的信心將進一步加強。”張亮說。
【典型案例】藍海中心聯動香港律師涉港合同糾紛案7天完成送達
2025年11月,在南沙法院受理的一宗涉港合同糾紛案中,由于原告公司無法提供被告香港公司及兩名香港自然人的香港地址及聯系方式,經法院示明,原告公司按照《送達規程》指引申請跨域送達并委托藍海法律查明中心核查送達地址及完成送達事項。
收到委托送達材料后,藍海法律查明中心匹配了以往合作進行香港法查明的香港專家——香港某律師事務所的律師團隊負責本次送達。
該律師是一名在香港有二十多年執業經驗的資深事務律師,其所在律所配備三位經驗豐富的專業調查員,日常按照不同片區為客戶向相關方進行送達,對香港地域內送達工作十分熟悉。
針對受送達信息缺失的問題,藍海法律查明中心進行了相應的查冊工作。由于兩名受送達的香港自然人在該香港公司擔任董事,查明中心通過公司登記處檔案核實了二人地址,并向該地址進行送達。
送達時,受送達人不在家中,送達人員經過其親屬同意,將密封的訴訟材料交給了她。材料轉交后,受送達人聯系到負責本次送達的香港律師團隊詢問案件情況,并簽署送達回證。整個過程僅用時7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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