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嚴格落實《山東省實施 <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 辦法》,保障人民群眾的生命和財產安全,濟寧市公安局交通管理支隊微信公眾號開設曝光臺,集中曝光駕乘電動自行車不按規定佩戴安全頭盔違法行為,以期達到良好的警示教育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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姓名:蔡某某
違法時間:2025年12月14日
違法地點:高新吳泰閘路與琵琶山路路口
違法行為:未按規定佩戴安全頭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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姓名:李某某
違法時間:2025年12月12日
違法地點:高新吳泰閘路與琵琶山路路口
違法行為:未按規定佩戴安全頭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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姓名:石某某
違法時間:2025年12月6日
違法地點:任城洸河路與共青團路路口
違法行為:未按規定佩戴安全頭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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姓名:孫某某
違法時間:2025年12月7日
違法地點:任城太白樓路與共青團路路口
違法行為:未按規定佩戴安全頭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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姓名:孫某某
違法時間:2025年12月6日
違法地點:任城太白樓路與琵琶山路路口
違法行為:未按規定佩戴安全頭盔、手中持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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姓名:王某
違法時間:2025年12月2日
違法地點:任城車站西路與運河路路口
違法行為:未按規定佩戴安全頭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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姓名:吳某
違法時間:2025年12月12日
違法地點:高新吳泰閘路與琵琶山路路口
違法行為:未按規定佩戴安全頭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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姓名:楊某
違法時間:2025年12月8日
違法地點:任城紅星路與共青團路路口
違法行為:未按規定佩戴安全頭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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姓名:于某某
違法時間:2025年12月10日
違法地點:任城太白樓路與琵琶山路路口
違法行為:未按規定佩戴安全頭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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姓名:張某某
違法時間:2025年12月9日
違法地點:任城太白樓路與共青團路路口
違法行為:未按規定佩戴安全頭盔
濟寧公安交警提示:
曝光不是最終目的
而是督促大家文明出行、平安出行
作為交通參與者
必須遵守交通規則
文明安全出行 遠離事故危險
來源:濟寧公安交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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