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網絡消費糾紛調解平臺“電訴寶”接到用戶投訴“有贊”平臺存在將責任完全推諉給商家、以“無法強制商家”為由不作為、提供的售后渠道無效(如空號) 等問題。
11月29日,上海市的王先生向電訴寶投訴稱,其公司于10月在有贊平臺開通直播服務,簽約時平臺僅告知“120元/場基礎費用+提成”的收費模式,未告知GMV、直播間人數等關鍵限制條件。在累計直播10場(主營蔬菜,嘗試餐飲2場無成交)后,平臺于某日早上無預警、無理由直接封禁直播間。當晚才被告知新增“單場GMV需達10萬元”、“單直播間限200人”等苛刻規則。此舉不僅單方面變更合同核心條款,且未提供任何整改或申訴渠道,迫使我司為維持直播必須“分裂直播間”,變相增加費用。
王先生認為有贊平臺隱瞞核心規則、事后單方加碼、直接封禁、拒絕申訴等系列行為,已構成嚴重違約與不當管理。
電訴寶平臺信息顯示,有贊方面已就用戶投訴作出正式回應。平臺方表示,您好,關于您所反饋的問題,已有工作人員告知您處理結果,感謝您對有贊的關注與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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據網經社企業庫顯示,“有贊”屬于杭州有贊科技有限公司,成立于2014年9月23日,法定代表人為朱寧。
2025年至今,“電訴寶”受理投訴中涉及的數字零售領域中電商服務商用戶有效投訴顯示(依據投訴量排行),“有贊”排名第2位。除此之外,其他被投訴的類似平臺還有:微店、千牛、小鵝通、微盟、店寶寶、易店無憂、蟬媽媽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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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外,據網經社旗下電商大數據庫“電數寶”監測數據顯示,有贊2025年至今投訴的問題主要包括退款問題、商品質量、發貨問題、退換貨難等,其中退款問題占比最高,達到了約43.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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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例一】“有贊”被指退款霸王條款 購卡未消費 用戶要求退款被拒只允更換目的地
11月17日,江蘇省的梁女士向“電訴寶”投訴稱,其于2019年通過有贊平臺支付598元購買兩張旅行卡,后因疫情及個人原因未出行。近期聯系客服要求退款時,商家以“購買時間久、特價卡、商品已過期”為由拒絕退款,僅同意更換旅行目的地,并聲稱“疫情已開放,不構成不可抗力”。梁女士認為,預付款購買的旅行服務并未實際發生,未產生任何成本,商家無權扣除款項,其行為缺乏法律依據,嚴重侵害了梁女士的公平交易權,要求平臺協調全額退款。
電訴寶平臺信息顯示,有贊方面已就用戶投訴作出正式回應。平臺的回復是:您好,關于您反饋的問題,需由商家提供售后服務,為了有效的解決您的問題建議您聯系商家處理,若聯系不上商家/商家拒不提供合理售后服務,您可向商家屬地行政管理部門尋求幫助,感謝您的理解!
【案例二】“有贊”被指縱容商家 用戶旅游套餐退款拖四年 平臺稱“無法強制”只退40%
11月12日,湖南省的黃女士向“電訴寶”投訴稱,其于2021年2月5日通過有贊平臺購買三亞旅游套餐三份,總價2397元。后因疫情原因,于2021年12月30日申請退款,商家以“特價促銷商品不退”為由拒絕,僅同意改期或置換。2025年10月,黃女士再次提出退款,有贊平臺與商家共同提出僅退40%的方案,有贊并以“無法強制商家”推脫責任。同時,黃女士發現商家宣傳的售后電話均為空號,無法聯系。黃女士認為商家行為屬于霸王條款與欺詐,平臺則未盡到監管責任,共同侵害了其消費者權益。
電訴寶平臺信息顯示,有贊方面已就用戶投訴作出正式回應。平臺的回復是:您好,關于您所反饋的問題,已有工作人員告知您處理結果,感謝您對有贊的關注與支持。
【案例三】“有贊”指霸王條款 用戶購599元年卡未出行 客服以“過期”為由拒退款
10月27日,河南省的丁女士向“電訴寶”投訴稱,其于2019年6月14日通過有贊平臺“走著瞧”公司購買一張價值599元的“云南時光旅游年卡”,此卡屬于預付式消費憑證。后因個人原因未預約使用。近期您聯系客服申請退款時,對方以“超過有效期”為由拒絕。您認為該理由屬于“霸王條款”,依據最高人民法院關于審理預付式消費糾紛的司法解釋,預付式服務未實際消費的,消費者有權要求退款。您的訴求是:走著瞧公司退還599元全款。
電訴寶平臺信息顯示,有贊方面已就用戶投訴作出正式回應。平臺方的回復是:您好,關于您反饋的問題,需由商家提供售后服務,為了有效的解決您的問題建議您聯系商家處理,若聯系不上商家/商家拒不提供合理售后服務,您可向商家屬地行政管理部門尋求幫助,感謝您的理解!
【案例四】用戶投訴“有贊” 付款后商家不發貨且客服全面失聯,款項被扣
11月26日,福建省的許先生向“電訴寶”投訴稱,其該用戶于5月30日在有贊平臺購買了一箱礦泉水后,商家未按約定發貨,款項已被扣除。許先生多次嘗試通過電話及在線客服聯系,均無人應答,消息亦不回復。目前狀態為已付款、未發貨、售后渠道完全中斷。
電訴寶平臺信息顯示,有贊方面已就用戶投訴作出正式回應。平臺方的回復是:您好,關于您反饋的問題,需由商家提供售后服務,為了有效的解決您的問題建議您聯系商家處理,若聯系不上商家/商家拒不提供合理售后服務,您可向商家屬地行政管理部門尋求幫助,感謝您的理解!
【案例五】用戶投訴“有贊” 預付4413元定春節線路 被告知出發日期僅提前一月通知
10月16日,上海市的劉女生向“電訴寶”投訴稱,其于2022年雙11期間支付4413元預定了有贊平臺的騰沖、三亞兩條旅游線路。后因疫情原因未出行,線路臨近過期。2024年12月劉女士聯系客服申請退款,被告知只能延期不能退。2025年10月9日,劉女士計劃在2026年春節期間使用三亞線路,但客服告知“過年期間的開團日期只能提前一個月確認”,并稱若因此買不到機票可“調整別的線路”。劉女士認為此規則導致您預付定金的線路在旅游旺季根本無法保證使用,若無法成行則陷入“無法使用-無法退款”的死循環。劉女士提出全額退款后,客服僅同意申請退40%。其認為此舉屬霸王條款,要求平臺退還4413元全款。
電訴寶平臺信息顯示,有贊方面已就用戶投訴作出正式回應。平臺方的回復是:您好,關于您反饋的問題,需由商家提供售后服務,為了有效的解決您的問題建議您聯系商家處理,若聯系不上商家/商家拒不提供合理售后服務,您可向商家屬地行政管理部門尋求幫助,感謝您的理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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