來源:掌上溫州
為在接單中搶占“優勢”,順風車司機竟購入數十種非法外掛軟件,轉手加價賣給他人。近日,永嘉法院審理了一起提供侵入、非法控制計算機信息系統程序、工具案,判決被告人葉某犯提供侵入、非法控制計算機信息系統程序、工具罪,判處有期徒刑三年,緩刑四年,并處罰金15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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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一次網絡聊天中,葉某通過一網名為“狐貍”的網友,購買了一款名為“豬豬俠”的順風車搶單外掛。試用后發現,該軟件能通過篡改定位、突破平臺限制等方式自動獲取更多訂單。嘗到“甜頭”后,葉某并未滿足于自用,反而萌生了銷售外掛賺取差價的想法。
此后,葉某又陸續從其他上家處購得涵蓋滴滴、哈啰、嘀嗒等主流順風車平臺的數十種外掛程序。2024年3月至6月間,葉某通過微信、QQ等社交平臺,將這些被稱為“搶單神器”的非法軟件向眾多網約車司機進行兜售。經查,其銷售金額累計超過10萬元,個人非法獲利8000余元。
經鑒定,葉某所售軟件具有自動獲取訂單、偽造GPS定位、繞過平臺刷新機制等非法功能,嚴重擾亂了相關順風車平臺的正常運營秩序和公平交易環境。
法院審理后認為,被告人葉某明知此類外掛實質是侵入平臺系統的“作弊工具”而予以批量銷售,擾亂了市場公平,破壞了平臺運行安全,其行為已構成提供侵入、非法控制計算機信息系統程序、工具罪,遂判處其有期徒刑三年,緩刑四年,并處罰金1.5萬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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