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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濟陽區司法局濟北司法所接到濟北街道一社區來電反映,轄區內某一企業拖欠當事人李先生運費兩千余元,至今未給,多次找老板結賬都以公司經營困難、貸款沒到賬等理由拖延支付,對該公司態度十分不滿,希望通過人民調解的渠道協調解決。
接到訴求后,司法所工作人員與社區取得聯系,初步了解事情經過。李先生已與該公司合作多年,從未出現運費拖欠不給的情況,近幾年因為公司經營不善,訂單大幅減少,資金流轉困難,公司未能按時足額發放員工工資、工資拖欠等問題逐步顯現,且李先生未與公司簽訂勞動合同,維權之路十分艱難。
司法所工作人員知悉事件后,立即與雙方當事人聯系,公司負責人表示公司賬戶目前是虧損狀態,確實無力一次性結清欠款,但承認拖欠運費事實,與李先生存在事實勞動關系,提出兩個方案,一是等貸款到賬,自己第一時間結清運費;二是以物抵債,將倉庫同等價值的貨物作為運費支付給李先生。李先生鑒于此前運費拖欠引發的糾紛,選擇以物抵債,盡快拿回運費了結糾紛。雙方就運費清償事宜達成一致和解意見:同意以等額貨物抵償拖欠運費,抵償貨物價值與所欠運費金額完全對等,不存在差價結算爭議。
協商當日,李先生便前往公司指定倉庫,完成了貨物清點、核對與交接工作,現場確認貨物數量、規格均符合約定標準后,順利將抵償貨物拉運離場。雙方就此簽訂書面和解協議,明確約定本次以物抵債為該運費糾紛的最終解決方案,協議生效后,雙方就此事再無任何權利義務爭議,互不追究對方任何法律責任。
針對此次運費糾紛,濟陽區司法局濟北司法所調解員主動介入、精準施策,通過專業調解促成雙方達成和解,圓滿化解矛盾。此舉充分彰顯了司法所在守護轄區群眾合法權益、筑牢基層安全防線中的責任擔當與工作實效。后續,濟北司法所將立足新時代“楓橋經驗”實踐要求,秉持為民服務宗旨,依托現有工作載體拓寬服務渠道,創新基層治理方式方法,以堅實的法治保障,助力轄區構建和諧融洽、平安穩定的社區新格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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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圖文整理:小編萱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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